魏茗真的万万没想到,昨天晚上自己和沈筠可以玩的那么疯。
明明沈筠回到家的时候,都已经满脸倦意。
然而,当战斗打响的那一刻,这个恐怖的家伙仿佛瞬间变了一个人,面庞上的疲惫感在彼刻一扫而空。
在静谧的夜晚,对她展开了狂风暴雨般猛烈的攻势,不断宣泄着自己体内早已蓄势待发的能量。
激烈的战斗持续到了深夜,无论是魏茗还是沈筠,都没有罢休的意思。
一直折腾到两人实在是累得提不起力气,再也不想动了,才彼此依偎着缓缓睡去。
“这家伙也真是太恐怖了……”魏茗的脑海里闪过昨夜的场景,不禁苦笑着摇了摇头。
自己闲的没事去招惹他干什么,大半夜的好好睡觉不香么,偏偏主动地投送了这家伙的怀抱。
这下爽了,恐怕今天一整天都只能躺在床上度过了。
值得庆幸的是,沈筠倒也还是个男人,大早上的就起来换了床单和被套,还给她煮了热粥放在床头。
好好的安抚她一阵子之后,才匆匆忙忙地赶去公司。
其实,早上还没出门的时候,沈筠是想留在家里陪她的。
毕竟昨天晚上这么一折腾,魏茗就已经进入了一种可谓是半身不遂的状态。
可当魏茗得知他打算留在家里之后,便不由分说地将这个坏家伙给轰出了卧室,并且表示让他该干嘛干嘛去,别再家里碍她的眼。
由于遭到了媳妇怒不可遏地威逼,沈筠这才不得已灰溜溜地出了家门。
虽然魏茗口头说的是自己嫌弃沈筠,吐槽他碍眼,可实际上在她的心中,是觉得自己昨晚拼了命的索取,仿佛一个疯狂的榨汁姬,想来着实有些没脸见人了。
她必须自己一个人慢慢地静下心来,尽可能平复思绪,才能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更好地面对自己的爱人。
对于昨天晚上发生的一切,魏茗其实自始至终都没有感到后悔。
哪怕是当时情到深处,身体承受的痛苦已然达到临界值,她也没有因此而心生退意。
随着大部分的记忆逐渐回归,她清楚的知道,自己迟早是要将全身心都交给那个男人的。
尽管如此,她还是不得不感慨,彼时彼刻的自己还是有些太过于冲动了。
仅仅只是一个恍惚间转瞬即逝的念头,她便将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了爱情,这并不是一个理智的人应该做出的选择。
不过,又有多少人能在爱情面前保持理智呢?
能在爱情面前保持理智的,要么是彼此之间的感情尚未达到最深处,要么是两人在情深过后,已经将爱情慢慢的转化为了亲情。
魏茗有理由相信,自己与沈筠的爱情,在历经昨夜的风雨之后,已经来到了顶峰。
然而,对于她来说,登顶的过程虽然困难重重。
可让自己始终站在峰顶,却比登峰的过程要来的更加艰难。
要知道,在登山的过程中,人始终有着一个明确的目标,只要拥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耐性,以及足够强健的身体素质,那么只要坚持的向上走去,登上峰顶几乎是大概率事件。
当登山之人来到峰顶的那一瞬间,登顶的目标便彻底烟消云散。
山巅之上的刺骨寒风,将会开始会不断的侵袭着人的意志。
刚刚抵达峰顶之时,凭借着心中满腔热血和登峰造极的满足感,或许可以在山巅逗留很久。
可是随着寒风不断侵袭体表,削弱体内的能量,使得身体的抵抗能力逐渐下降。
身处山巅,目睹周遭环境的单调,体会失去目标的迷茫,那种发自内心的满足感也会逐渐被削减。
继续留在顶峰,对于登山者而言或许会变成煎熬。
所谓高处不胜寒,大概正是如此。
更别说魏茗已经见过了不少因为感情无法维持,致使男女双方一拍两散的例子。
故而在她眼中,维持现有的已经达到顶峰的感情,那可比情感逐渐发展的过程要困难得多。
当然了,虽说前路或许坎坷不断,但眼下的她完全有信心不去重蹈父母和恩师的覆辙。
“不想这些了,先去洗个澡吧!昨晚可是什么措施都没准备……希望不会出现意外。”魏茗感受着自己酸麻胀痛的身躯,不禁仰起了脑袋,感叹一声,这才忍着疼痛,缓缓地从床上爬了起来。
她有些担心是在所难免的,毕竟昨天晚上她很疯狂,而沈筠比她还要疯狂,不知道这一晚上给她灌了多少次……
哪怕这段日子应该是安全期,但安全期也不是绝对安全的。
即便她已经自愿献身,可他们毕竟也还没有走进婚姻的殿堂,倒不是怕沈筠抛弃她,只是她并不想这么快就要孩子,她还是个学生,无论怎么说她都不想挺着大肚子走进教室。
用温水将自己身上的污秽仔仔细细地清洗干净之后,魏茗拖着身子坐在床头,将早餐给吃得一干二净,随后才躺回了被窝里。
虽然此时已经是二月底,但京城的空气中依旧夹带着寒意。
这段时间沈氏集团正在出于巩固上升的关键期,她可不希望把自己弄感冒,然后影响沈筠的正常工作。
捧着《殇人泪》的第一册,倚靠在床头读了会书,魏茗又在困意的侵袭之下,将将睡了过去。
……
坐在椅子上阅读材料的沈筠此刻面色油光焕发,如沐春风。
虽然昨天晚上因为榨汁姬的疯狂压榨,导致他睡眠时间比前些日子还短了不少。
可在大战之后的睡眠质量,却比先前要高了很多。
故而,他现在也要比过去这几天更加精神。
“沈总,看上去您状态不错啊!有没有什么秘方,我这些日子总是吃不好睡不好的,在这样下去我怕是要扛不住了……”秘书陆文廷打了个哈欠,而后带着几分好奇的目光,向着沈筠问道。
过去,沈筠是不用秘书的,至少在认识魏茗之前,他在公司里都习惯单干,凡是都由自己做主,实在不行就问问苏兴或者沈宁。
不过,在这段时间,他不得不聘用了一位秘书,来帮助他处理一些工作。
毕竟沈氏集团的体量摆在这里,本来工作就非常繁琐复杂。
哪怕第二层级的元老骨干已经将整个集团超过九成的工作给分担下来,到了沈筠这最顶层的位置,也依旧需要处理相当多的事务。
更别说如今他们又接收了很多原先属于凌氏集团的项目,工作事务就变得更加繁琐复杂了。
因此,即便是沈筠这样的工作强人,也不得不聘请一位助手,来协助他进行工作。
陆文廷是先前在凌氏集团给凌云的秘书打下手的助理,能力出众,有责任心,干劲也非常强。
在凌氏集团任职期间唯一的痛点,就是他在凌氏的工作年限不够长,资历稍有欠缺,所以没能就任一个相对高层的职位。
假如不是因为凌心作死,害得凌氏集团被沈家大卸八块,以陆文廷的能力和秉性,完全有机会在未来的三到五年间进入凌氏集团的决策层。
其实,以陆文廷这种人的性格,正常情况下是不会从凌家跳槽到沈氏集团的。
毕竟他在凌氏集团也算是得到了领导层的重视,凌云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算是有恩于他,而陆文廷也并非背信弃义之人。
只不过,很不凑巧的就是,刚刚工作了四年多的他,在去年年底的时候刚刚在老家贷款买房子和车子,准备在今年过年期间和相恋了七年的爱人结婚。
结果,就在过年前夕,凌氏集团就这么像泥石流一样土崩瓦解,瞬间坍塌,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迫不得已,就只能另谋生路,结果他的才能就被沈筠给发现了,向他抛出了橄榄枝。
这个世道就是这样,在婚姻和家庭的压力之下,他不得不选择追随沈筠。
与忠诚道义无关,倘若凌氏集团没有发生变故,陆文廷当然不会随便跳槽,但生活和现实,让他必须要做出选择。
在他来到沈氏集团以后,沈筠并不介怀他来自于凌氏,因为他知道陆文廷的才能比一切都更重要,而且他也有办法,让对方心甘情愿的跟着自己。
一来二去,陆文廷就这么成为了沈筠目前的秘书。
“有的,兄弟有的!你这样,晚上回去和你媳妇亲密互动一下,我保证,你第二天就会像我一样神清气爽!”沈筠拍了拍自己的胸脯,非常自信地向着他笑道。
听到老板这么一说,陆文廷不由得长嘶了一声。
要不是他上个月刚和自己的爱人完婚,说不定他就信了沈筠的这套说法了。
他媳妇就是那种欲拒还迎的榨汁姬,嘴上说着不要,实际上真的榨起来,恐怖到让他压根就顶不住。
这还真不是他太菜了,假如第二天不用上班,他认认真真地和自家媳妇好好玩玩,那他绝对能做到游刃有余。
可要是像他昨天晚上那样,明明回到家都已经累个半死,结果还要被榨,那第二天能不虚脱么?
故而,对于沈筠的这番话,他是一个字都不会相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