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指名勘察

作者:掉渣蛋饼 更新时间:2024/5/10 22:06:07 字数:2705

巡查总局员工休息室,这里有一间专门为勘察科设立的小房间。

不过因为勘察科的大伙们都比较忙,在赛佛城这样一个中央大都市内,总是少不了案件的发生,所以这间房间基本处于闲置状态。

好在法医的工作至少比痕检要强一些,如果没有尸体的话,他们一般不用出现场。

除非搜查队要求。

笛墨自从加入勘察科半年以来,和同事们的关系不能说是亲密无间,至少也称得上是不相往来。

所以搜查队基本没有指名让她参加现场工作的,毕竟她只是一个主检法医师,在她头上还有副主任和主任,谁又会专门挑她呢?

更何况她还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成绩,被破格提拔为主检,正是需要低调的时刻,要知道一般人当上主检怎么着都要混上五年,比方说刚刚进门而来的王尔德。

简而言之,她现在很闲。

壁炉里正在缓缓燃烧着劈好的柴火,留声机按照既定规划转动着,整个休息室里充斥着古典雅乐,钢琴与大提琴的美妙音符相互交织,时而出现调皮的小提琴在节奏中跳出绚丽的舞步。

王尔德哦了一声,伴随着管弦乐踮起脚尖,拿着口红坐在笛墨对面。

“古典音乐派,精灵舞步,嗯哼?”王尔德打开随身小镜子,“非常符合你的身份。”

笛墨的目光从手指间的弹壳上转移,看向王尔德:“我的身份?”

“是的,准确来说是你的外在表现。”王尔德指了指她手上的弹壳,“你涉猎广泛,又能说的头头是道,堪比大师水准。”

“所以?”

“所以要么你是个几百岁的老怪物,要么……”王尔德涂抹嘴唇,“你杀死了自己的私人时间,全身心奉献在获取知识这项伟大的事业中,不管哪一个身份,都应该对古典音乐感兴趣。”

笛墨哼了一声,不可置否。

抿了抿嘴,王尔德拿起桌面上的一把亨利步枪,瞄准了壁炉。

“你对枪械也有研究?”

笛墨闭上双眼:“略有研究。”

“你的略有,怕是比一般军官都要强上许多。”

笛墨没有接他的话,自顾自地介绍道:“亨利步枪,帝国历865年投入生产的后膛填装制式步枪,起落式枪机,单发容量,胡桃木枪托,刻制膛线的枪管,有效射程370米,一切看起来都是如此美好——至少从当时来看。”

笛墨接着拿起弹壳道:“它的配弹非常有特色,卷制黄铜皮弹壳,帝国式底火设计,再加上软铅弹头,我都不知道这把枪怎么在沙漠上作战。”

“为什么?”

“因为南哆科利殖民地在热带沙漠,当时帝国驻军中的一个团受到当地叛军的冲击,高温使得弹壳黏在了枪膛上,不出意外,帝国军队一败涂地。”

“这种历史你也知道?”

“看的书比较多罢了。”笛墨不以为然,放下手中的弹壳,“总之,这把枪在服役了20年后于885年正式退役,现在帝国军队列装的都是最新型的旋转闭锁式步枪了。”

王尔德问出了灵魂问题:“所以你研究这些为了什么?”

“当然是抓凶手。”笛墨翘起二郎腿,“保罗的命也是命,他被亨利步枪打死这件事,还写在搜查一队的黑板上没擦掉呢。”

“可这些不都是搜查一队干的活?”

“我闲得慌不行吗,你还想不想听了?”

王尔德表示洗耳恭听。

笛墨摸了一下鼻子,开始了推测:“首先是枪源,众所周知,帝国在895年的西北战争失利后,大量步枪流入黑市,但基本都是新式步枪,亨利步枪要么早就被销毁,要么武装地方公国部队。”

“那么步枪是从公国部队中流失出来的?”

“也不排除凶手本人就是士兵。”笛墨眨了眨眼,“这和我下一个推论相关。”

她拿起步枪,指了指保险上方:“很遗憾,亨利步枪没有与瞄准镜适配,再加上单发的特性,使得该枪在狙杀特定人员的情况下,对枪手的要求特别高。”

“而痕检员的弹道分析报告显示,当时凶手在距离我们三百多米远的地方,厂房林立,瞄准角度十分苛刻,而且当时还刮起了西风,合理怀疑他是一名训练有素的狙击手。”

王尔德一起分析了起来:“如果是军队出身的狙击手,他应该十分谨慎吧?”

“确实,痕检员在狙击点附近扩大搜索范围后,最终才找到了草堆中遗漏的一枚脚印。”

笛墨放下步枪,用手指比划了一下:“脚印偏宽,起落有力,因此凶手为男性,花纹为军靴样式,42码,没有跛脚迹象,根据脚与身高的比例来算,凶手身高大约为178厘米左右。”

“种族呢?”

“如果是半兽族,那么无论如何现场都会有体毛,这是无法避免的,既然没有,那就默认人族。”

王尔德本来还想举例半精灵,但仔细一想,半精灵多半都是军官与贵族,怎么可能沦落到来干杀手这种活。

笛墨的手指敲了敲沙发:“而且,一名狙击手在经过训练后,基本不会更换自己使用趁手的步枪,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凶手最迟也应该在885年前入伍。”

“而帝国的入伍标准是年满十八岁,他今年最小也有三十二岁。”

在王尔德的目光中,笛墨总结道:“我们要找的人应该是身高一米七八,人族男性,三十二岁以上,有军事训练背景……”

壁炉里的柴火啪得响了一下。

“历史、地理、生物、物理还有哲学。”王尔德数着手指,“我记得你的资料上写的是十八岁吧,你是怎么懂得这么多东西的?”

笛墨撩了一下自己的灰色长发:“在我们家乡,十八岁就是人生的知识巅峰了。”

“我觉得你应该去当一名大学教授,而不是来这里当法医。”

“选什么职业是我的自由吧。”笛墨端起咖啡,发现已经凉了,“我钻研死亡,也想站在正义这一边,所以选择了法医,这是兴趣与志向的完美结合,你难道不是吗?”

王尔德摇头,他靠在沙发上,眼神飘忽:“不是每个人都像老大你这样,能够找到精神寄托处的。”

“行尸走肉。”

“多谢夸奖。”王尔德面露微笑,“我就是个进城打工的乡巴佬,每天只想着如何获取金钱与快乐,要是哪一天出现比助理法医还轻松,钱还来更快的职业,我会立刻辞职,不带一丝一毫的犹豫。”

笛墨捂着额头:“这就是你从男公关辞职来干法医的理由?”

“也不完全是。”王尔德端正姿态,“准确来说,在扔掉赛佛城的首都滤镜后,我发现这地方就是个人性沼泽,良心坟场,再崇高的理想与高洁的幻梦,都会在这里破碎。”

“说人话。”

“富婆富公的钱骗太多了,再不干点好事儿,我怕走夜路被人敲闷棍,过马路被马车创死。”

笛墨皮笑肉不笑:“呵呵。”

这回轮到王尔德浑身抖了一下,虽然和笛墨相处时间不长,但他知道一旦笛墨说出“呵呵”的语气词时,就代表她现在心情非常差。

“老大……你在鄙夷我?”

“没有,只是该到工作的时间了。”

笛墨笑了一下,放下咖啡,转身打开休息室的大门。

“老大,还有一句话。”王尔德补充道,“至少我觉得,现在这个助理法医,我干的还挺开心的。”

“是么?”

笛墨撩了一下自己的灰色长发,露出笑容,算是对这个答案的满意。

她转身出门,还没迈开步伐,楼道间的脚步声传来,抬头一看,喵酱抖动着猫耳在走廊边保持着招手的姿势。

“喵酱?”

“笛墨亲,正好喵。”喵酱摇晃着尾巴,“门口有人找你喵,指名你参与一场命案验尸。”

“我?”笛墨指着自己的鼻子,“指名?”

还在沙发上的王尔德大声道:“不必怀疑,连我都知道谁会指名你!”

“用的着你废话?”笛墨也猜到了。

王尔德右手握拳,曲肘微笑道:“去吧,要给犯罪分子迎头痛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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