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卡芙荼一

作者:逸话光语 更新时间:2024/5/13 21:35:04 字数:4351

斯卡芙·荼·一。

暂且称作荼荼好了,如其名“一”,是斯卡芙家的第一个孩子。

战后,降天国国民多生育,给子女取名也愈发缺乏浪漫情怀,大多以“家族职业·名·出生次序”的公式来命名,降天国人相信从头胎往后的孩子,越生灵气越少,于是生得多了,干脆中间名字也不取。

想象,刘十、刘十二、刘十三、王五、王七、王八等,拖着鼻涕光着屁股的脏娃,满村跑来滚去骂着俚语踢着土尘,无论样子还是名字,都像家畜。

斯卡芙在降天语中意为“管理家畜的人”,荼荼家直到爷爷辈都在养白羽毛的走地鸟、少量肉瘦的黄毛羊,由于爷爷奶奶信奉一种不让信众亲手杀生的宗教,所以只畜养,至于宰杀就交给村东侍奉村官的家政“梅尔”家,说家政,不过是分管屠宰庖厨的杂工一家。

生天国的残军败走途中,仍负隅顽抗,不过,降天国也不剩几个活人了。两军交战到这村附近的半年,梅尔家的六个女儿们成天都在奉命蒸烤粗面馒头,装上一麻袋一麻袋热腾腾馒头的小型飞行器,由村官家的小儿子驾驶,每天六点准时出现战场上方,翻滚热气的生的种子均匀播撒,谁捡着谁吃吧,只要能战下去、只要能分出个胜负来。

与此惨烈混战同时,村官的太太却在为她那华丽的衣柜里少了一件灰兔皮的大衣而苦恼。她令梅尔老爹翻过十座山到隔壁村,拖回十麻袋灰兔。

梅尔老爹途中遭了战争的炮火误伤,病床上一躺不起,不出一周就死了。梅尔家的女儿没一个人能从面粉盆中分出手去操持葬礼,更别说宰杀那十麻袋灰兔,太太就开出不菲的价格:一盆粗面粉。悬赏寻找能杀兔的人。

为了那盆粗面粉,斯卡芙家仅存的孩子,因病弱而逃避了征兵的四儿子(前面的孩子都战死了)在悬赏发布的第二天就被他爹带去牧师那里,逐出教团、夺去了教名。

“四儿,去吧,为斯卡芙家带回宝贵的食物,从此杀生于你就不再是罪……我别无他法、愿主垂怜!”

也许他爹被生活所迫而哭泣、沧桑的瘦脸上纵横老泪、洗刷着污浊了的信仰的凄惨场景,给十六岁的四儿留下了太大的震撼,他遵命去梅尔家后院给村官太太杀兔剥皮不过十天,不仅带回了那盆粗面粉,还有剥去皮的一车兔肉,不止呢,梅尔家的小女儿跟着一起回家来了,红着脸说要嫁给这个细皮白肤、患有哮喘病和心脏病的小子。

谁说四儿做这些,不是怀着一种被野兽咬伤后进山林复仇、满载而归的猎人的心理呢。

斯卡芙·荼·一,就是四儿和梅尔家小女儿的独女。

她出生那年,两国又无事发生般交好了。

这是常有的事。

于是荼荼出生在完全的和平年代,自小又聪慧可爱,村里大家谁见了都喜欢,都说她是个有福的孩子,会投胎。

“会投胎?这毒胎把她娘的袋子搞坏,断我子女路!”四儿,如今叫四爹,他常常黑着一张脸攻击每个夸奖荼荼的人。

老袋子,这是降天国民间称呼母亲的俚语。四爹说的袋子,便是荼荼妈的子宫,荼荼妈对他来讲也不过是个子宫袋子,但他并不是讨厌妻子和女儿,没了她们,他怎么活呀,一个老鳏夫要丢死人的。

毕竟,谁说他到处宣扬女人的子宫无能,辱骂自己的女儿有毒,不是带着一种恐惧人家说他缺乏繁衍能力的心理呢。

是个胆小鬼,善于将己身与他人割裂开来,恐惧周遭世界的虚张声势,无甚内实——荼荼从襁褓睁开眼看清人脸、人眼中情绪的开始,就从自己这爹眼中读懂了如此上述的恐惧。在从前某处,她也日复一日观察到人们如此饱含恐惧的眼神呢。

是的,那是在地狱里瞧见的光景了。

荼荼鬼王、或者说用来投胎的荼荼的一颗心,不愧是存放部分记忆的中枢,还记得自己本是鬼王这回事,也记得要寻找三千这回事。不能忘记三千、不能忘记三千,荼荼的心默念两声,如此坚心地被吞进了沙罗安排的人世轮回,泡在羊水里十个月、就忘记了大半。

只记得自己蛮了不起的,以及依稀记得、要找什么人。

“这爹完蛋了。”荼荼对妈这样说,是在四爹第一千遍拿自己杀死十麻袋的兔子的、人生唯一值得吹嘘的事情吓唬她,让她乖乖听话之后——不听话,说不准我会杀了你,你有我的速度快吗,有我的力气大吗——爹就拿着刀俯视她,这样说的。

妈听到荼荼这话时正搓衣服,停手、抬头对她说:“妈知道。你可不能像你爹这么样,赶快读书走出去,去都城念书也行,去生天国、中天国、天王国读书也罢,别管旁人怎么说,人家那些地方毕竟先进。”

“那妈怎么办呢。”

“妈就这样了。”妈低头继续搓盆里的衣服,先搓荼荼的,再是自己的,最后才是爹的。埋进白色泡沫的两只胳臂像当初埋进白色面粉盆的胳膊一样干活爽利,妈埋着挂满汗珠的头,被荼荼伸出小手擦去时,又来了一句,“打仗的时候,妈也被逼着勤快做事,这汗水既养自己人,也养敌人,但是心里还是希望自己人得胜。对妈的职责来说,养谁几乎没有区别、也选择不了,但是心里还是希望你好。妈现实就这样了,但是心还能是自由的。”

荼荼鬼王识别出,这位大字不识的农家妇女口中的话含有不得了的哲理,遂背着手弓腰、点头评价道:“妈也是个哲学家哩。”

女人笑:“你个小知识分子,不是在取笑妈吧?”

荼荼甩手便龙行虎步地慢慢往学校走:“我说真心话。”

战争结束了。

这里的人却还期望着战争。

吃饱了撑的文人偏爱战时那篇篇都能读出末日悲壮感的文学美,看不惯新一代荒废时光般的娱乐小品文,这是原因之一。

荼荼参观学校散文社的朗诵会那天,偏爱风花雪月的社长被他参与过战争的爷爷从幕布后边揪出来。

老头用烟斗打断了他的鼻梁。就在暖洋洋的聚光灯下。

“我们那时候……不搞这种没用的东西……!”他爷爷当然恐惧,恐惧见到自己手下再次迸出的鲜血,于是高叫着掩饰恐惧。

到处是这样的教训声。

实际上各行各业都存在着前后两三代人思维上的鸿沟,究其本质,上一代人站在时代末期,不论参加过战争与否,那种死亡随时都会到来的震撼感觉不存在了,开始害怕这种感觉被遗忘的心情,跟害怕自己被世人遗忘的心情是别无二致的。手里斗战的旗帜降下后,就丢失了自身的特殊性吧。

下一代人,自然是从被满足的生存需求出发,向更丰富多彩的思维世界探索,生命降生就是为了活,大家选择在战争结束后出生,就是为了更舒服地活。

酒吧、舞厅、冒着晶莹碳酸泡的软绵绵的音乐,种种美妙的引诱年轻人的物事都等着人去享受,谁还有空管战一代怎么想,过去的事情就是为了让它们过去而存在的。

孰对孰错暂且不论,总之荼荼毕业所入职的、都城新创立的一家出版社,就像夹在时代的浪潮中风雨飘摇的小船。

杂志连载刊登古典作品或新体诗,一次碰到提着刀自称战死者遗族的歹徒来砍编辑,此后就换成虚构的战争故事、壮烈的英雄史诗。

为信念流血的故事,必然令年轻一代的主要消费群体感到失望,文绉绉的抗议信纷至沓来,销量一度惨淡到不足以支撑出版社运营。卖不完的杂志被附近瓷器城的人批发去,一页页撕下包装易碎品,还被抱怨纸张太厚太滑,没报纸好用。

最需要被包装的,是出版社总编那欲碎的心。

“那些家伙给战争遗族的抚恤金太少啦!”总编这样在饭桌上说醉话,每次喝醉了都是这句。他亚健康的肥厚的肝脏里,原本的中天国高级果酒酒精,也由于经营不善荷包空瘪而换成了本地产粮食酒的酒精。吹出的叹气声中一股劣质香精味儿,然后用那只被砍出刀痕的手、颤抖着去拍旁边小职员的肩膀说,“生病的人要给他发药,生穷病的人就要给他发钱呐!传染病会到处传染,穷病则会让人狂暴呀!”

这回拍的是荼荼的肩。

荼荼也喝了点粮食酒,觉得不合品味难以下咽,就不喝了。此时抿一口茶梗泡的淡而无味的水,淡声说:“吃饱了才有力拿刀向自己人发狂,叫做闹事。吃不饱就拿刀对着外面的人发狂,叫做战争。世间人大抵都要发狂,这般愚蠢俗事总要发生,只有胃袋填得满、填不满的区别。”

荼荼说了这话,脑海中浮现出爹拿刀冲着自己的凶相,她不胜酒力地红着脸,比起酒酣耳热更不如说苦于身体的酒精中毒。

她两手砰一拍桌站起来,低声坚定地说:“好,这里的文学、社会、一切!我受够了!不干了!”

说罢就像甩手离开家乡那样,众目睽睽之下甩手离开了酒桌,大力拉开包间门、脚跟摇摇晃晃地出去了。

“说的对!说得好!说得妙、妙、妙!受够了!全体起立!敬斯卡芙·荼·一,我亲爱的、勇敢的同志!祝你——”总编抄起酒杯将身体站得直直的,脸对着门,口中呵呵傻笑,“祝你一路顺风……”两行清泪挂上了赤热的脸颊。出版社几乎全完了,那是他战争结束后就开始筹备的心血。

二十岁的心血,和荼荼同岁。

不过凡间人理解的“受够了”叫做“受苦受够了”,总和鬼神视角下的“受够了”有所区别,二十年在了不起的荼荼心里,似乎连弹指一挥的时间也算不上,从小到大一地鸡毛的苦难虽然琐碎不止,像家乡孩子的脓血鼻涕和自己粘连不断,却也没有多么深重。

荼荼潜意识里只觉得,自己在此因缘了了、到点就该启程奔赴下一段人生旅程。就像饿了就该吃饭,一种料理吃腻了就该寻下一种。

在掩盖着屎尿味的香薰过于浓重的饭店洗手间里,荼荼吐光了胃里一整天的饭和酒水,听着冲洗面池的代表洁净的流水声,心中畅快、飘飘欲仙。

对面镜中,那曾略带婴儿肥和乡村土气的健康小脸,如今面部肌肉已固定住了些代表圆滑精明的惯用社交表情,且泛着城里人特有的被酒水腌渍过久、缺少日晒的惨白虚浮。同事常夸她懂得打扮、更加精致漂亮了,但她却感到,自己坚实有力的骨头肌肉被世俗侵蚀得一寸寸软下去。

“哎呀,荼荼的一生就是这样了吗?”荼荼对镜子里的自己微笑,毕竟年轻,也会迷茫地发问,“为什么我是在战后才出生的呢?”

难道自己也期待着战争吗?难道自己是唯恐天下不乱、爱看血流成河的恶鬼魔王吗?

“只觉得那样斗争的环境,或许更能发挥我爱闯爱拼的能力,创下一番事业,现在这样庸庸碌碌地困滞在时代转变的时期,能力得不到施展……”她迷迷糊糊地对镜子里的自己比划着解释,解释到一半,又泄气地洗了把脸,关上龙头,在一片静谧中自疑说,“不过,说不准那样打打杀杀如同地狱的场景,我也在某处看得受够了吧。”

她说对了自己的来处,却没想起灿烂地狱中的荼荼鬼王和自己的种种杰作,只是突然想起,自己还要找人!一想到那个人,那个人……?还是什么别的存在,给自己的感觉,被痉挛的胃部扯动的心脏就砰砰砰砰!地直蹦,她伸出有气无力的双手去捞,没捞到自己跳出去的温热的心脏,却不慎在水龙头上擦伤了冰凉的手指。

血好像沉睡这完好的肌肤下良久,早就想醒来似的,尝试着鼓动出一抹鲜红之后,就顺着湿了水的皮肤流得很欢快。

“人是这样一种生物——不为战争流血,就要为爱情流血。”

这是杂志最近连载的英雄+恋爱小说中饱受诟病的无痛呻吟的句子,没错,这本杂志走到如今这种被迫将英雄主义和风花雪月杂交的地步,是真的完蛋了。但这句话,荼荼却觉得代表了困滞时代下人类疯狂凌乱的情感发作,莫名地很喜欢,她捂捂心脏,原来没有跳出去啊,就放心地捂着胸口走出洗手间,恰巧碰上尿急的总编闯进来。

“这是女厕所。”荼荼手指另一边。

“多谢提醒,真是失礼,”总编打了个饱嗝,才看清她绽开了一朵鲜艳血色的胸口衣衫,酒醒了一瞬、惊吓道,“我的乖乖!你这是也被捅了吗?!这些人都疯了!”

“我在为爱情流血。”荼荼松手展示胸膛上不存在的伤口,顶着朵大红花骄傲自满,“我在恋爱!”

总编抓起她的手指看了看,“什么嘛。”他丢开那手指,扫兴又放心地说她,“疯丫头。”就一个闪身进了男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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