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群匪(上)

作者:海蓝索尔 更新时间:2024/6/25 23:32:26 字数:2412

吃掉面包,两人清点一下收集的物资准备带回咖啡馆,正走到门口,戴洛泽突然一把拽住萧银笙拖回房间里,拦腰把她按到一个面包架后面,萧银笙正一头雾水要埋怨,戴洛泽回过头用力过猛地做了个“嘘”的手势,前者马上明白门外有特殊情况。戴洛泽也马上躲到门另一侧的面包架后面。

外面道路上很快响起了复数的脚步声,急促却压低声响,显然与丧尸蹒跚的步伐有异。透过面包架的缝隙,萧银笙看到七八个穿着深色外套的人,手里拿着些长长短短的武器,大抵是砍刀、钢筋一类,快速从面包店门口通过。

殿后的一个男人突然在面包店门前站住,头往里探了探,因为背着光,萧银笙看不清这男人眼睛往哪里看,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又害怕赶紧缩回身体反而会发出声响,只好一动不动继续盯着那个男人。

走在前面的另一个男人转过身来凑到这个男人面前:“看个屁,货架比你脑子还空。”

“不是,我是看看那些人在不在这里。”

“你傻/逼吧?换做你,选这种没吃的,还大开门的地方过夜?”

被骂的男人也不恼怒,有些笨拙地歪了歪头,又好像若有所悟地点点头,转过身跟上了队伍。

过了一会儿,外面道路上又传来丧尸低沉的吼叫。而那几个人没人开口说话,几声低沉的锐器穿刺声响起,丧尸的低吼陡然抬升,随即戛然而止。

这是个很熟练的求生团队。萧银笙心中一愣,突然发现自己犯了个错。

昨天晚上方脑袋和杂毛欺负自己的时候,有说过他们是属于一个团伙。也许自己下意识以为一个团伙就是一群正好凑一块儿的幸存者,跟自己和孙向曦凑一块儿性质差不多。现在看来,性质如何不好说,首先这规模就有点吓人。

脚步声远了,萧银笙偷偷起身,摸到面包店门口,半只眼睛偷偷摸出墙角,便窥见那七个人刚检查完咖啡馆旁边一间小饰品店,一个矮个子喽啰轻轻越过咖啡馆栅栏,一看咖啡馆的窗户里窗帘紧闭(昨晚董丽丽关上的),马上觉出猫腻,打了个“过来”的手势,其他几个喽啰便迅步聚拢过来。

他们要报复。因为救了我的人伤了他们的同伴。但现在我在这里,我可以逃过一劫——我真的能逃脱吗?我是那么不要脸的人吗?

现在只要自己喊一声,咖啡馆里的人说不定就能提前反应过来有人偷袭,虽然自己也会暴露。

海蓝还在睡觉?他失去了自己的恋人,还拼命帮别人的忙,顺便也拯救了我……他身心俱疲,也许隔着这么远根本叫不醒。

能否这样:打开面包店后门,然后冲过去,推开咖啡馆后门,进去叫醒里面的人?

身体几乎比想法还积极,萧银笙马上转身,戴洛泽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

“冷静一点,我们做不了什么。”

“我可以赶紧去叫醒他们……”

“他睡的很沉,你叫不醒。”戴洛泽眼睛直勾勾盯着少女,仿佛在讲述自己熟悉的兄弟的事情。

也许萧银笙还有点可以辩解的东西,比如事情和自己有关,海蓝救过自己等等。但时间本身在几秒之内流逝,不远处脚步声忽然散开,看起来几个人已经包围了咖啡馆,这时候再想对咖啡馆发出警报,确实已经鞭长莫及。

怪戴洛泽吗?萧银笙并不确定自己想发出预警的念头合不合理,也许确实冲动过头,说不定这些歹徒耳朵灵敏,自己从后门跑出去的声音也会被捕捉呢?

这样想着,戴洛泽作为可靠同伴的形象暂时稳定住了。

咖啡馆那传来了窗玻璃破碎的声音,紧接着是一阵大呼小叫。

“我觉得我们还是赶紧跑远点比较好。”戴洛泽不知如何摸清楚了萧银笙已经接受自己的态度,松开了手,重新提起刚才被他塞墙角里的一筐面包,“他们应该会知道这个团队里少了人。而且说不定他们找的就是你。”

萧银笙说不出反对的话。从单纯的形式上来说,现在自己和戴洛泽确实是“抛下同伴逃跑”,而且同伴里有救过自己一命的人,这似乎令人不齿。但平心而论,如果自己此刻留在咖啡馆,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呢?

那个方脑袋没有死,这些人里也没有方脑袋。但萧银笙确信,方脑袋就等在附近的某个建筑里,此刻正在养伤,被打爆的眼球也许正在流出粪黄色的脓水,疼得他龇牙咧嘴,心中仇恨的烈火愈发强烈,如果他再次见到自己,恨意与扭曲的肉/欲会喷薄而出,瞬间将自己吞没吧。

“我们小声点。”萧银笙说出一句有祈使意味的话,也许这样能显得自己有一点主动性。

“那不用你说。”戴洛泽有点不客气地应着。

#

玻璃破碎声把我惊醒时,我后悔了。我应该提前部署守夜人的。我和文皓月以外的人不熟,不想麻烦人,我也讨厌求别人办事。现在看来这种想法很害人。

手枪就在我当枕头的那堆书旁边,但在我伸手摸枪之前,书房外的人影已经注意到我了,他们手里抬着类似枪的东西对着我,有人用手电筒一照,我看清了那是什么。那应该是猎枪。我们这儿以前山上野猪多,野猪会破坏农作物,山下农民就会用猎枪打野猪。现在当然全面禁枪,但民间肯定有遗留。

“不许动。举起手。站起来。”抬着猎枪的人声音冰冷,和门外正在和其他人厮打的吵闹的家伙不太一样。如果不是暗淡的天光约莫映照出这男人胡子茬杂乱的脸,我可能会怀疑他是个警察。

男人用枪指着我,另一个个头更高的男人从旁边走上前,掏出一把手铐,咔嗒咔嗒把我的双手铐住。

“确定是他?”拿着猎枪的男人问。

“衣服颜色对上了。”

“就是我把那方脑袋死猪眼睛打爆的。”我此时心里不可能不怕,下意识用语言回击,虚张声势。高个子男人立即一拳砸我脸上。嘴里登时溢出铁锈的味道。我很想一口啐他脸上,但突然觉得这没有意义,咬咬牙把血唾沫咽了下去。实际上现在这些人连留我们一条命的理由都没有。

我心里发誓,这次如果捡一条命,这辈子永远要有人守夜我才睡觉。

“要不直接杀了?”枪手问。他的身子稳固,眼睛盯我盯得很死。他不是第一次玩枪。

“老牛说过要他亲自过手。”高个子又拎起拳头准备砸我,但我眼睛余光看出是个假动作,没有闪避。他的拳头软绵绵碰了一下我的脸,然后似乎对我的反应很不满意,又卯足劲儿来了一记实打实的勾拳,把我掀翻在地,摔进那堆拉美文学丛书里,一本科塔萨尔的《跳房子》翻倒盖在我脸上。

“那其他人呢?”枪手依然一动不动。

“其他人杀了吧。就留下这小子,还有老牛看上的那个姑娘。”高个子背对着晨光溢出的房门,用手指着我,“这小子好像有点好玩。我很想看看他惨叫的样子。我猜老牛更想看。其他人就地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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