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就是我和骑士相识之前发生的事情了。流水账地概括一下:我逃走,我受伤,我被骑士救回家,我说我会还它人情,于是它向我索求一个拥抱——至于为什么演变成后来的情况,则是出于那些含混不清的解释。当我再次醒来后,骑士几乎竭尽了平生所能做出的一切肢体动作告诉我:它希望我在这养伤。于是我问它,代价呢?
骑士依旧向我张了张双臂。盔甲衔接处被它弄得咯吱作响。
又是拥抱。为什么呢?我望着它。
骑士往上伸手,指了一下它并不存在的眼眶。
……
好吧。我确实无法揣测一具无头盔甲的思维,但我总觉得骑士大概是曾经见到过什么,进而形成一种跟动物相似的规律,好比雏鸟会把出生第一眼看到的动物视为母亲。说不定骑士就是目睹了某种近似拥抱的行为,才会如此固执地绕着这个词打转,想尽办法地希望我张开臂弯。
我没拒绝骑士。
那时候的我还未纠结于此。我只知道我受伤了,我需要它的帮助,为此我会尽可能地感谢它,更别提它仅仅是想要拥抱,每天一个的那种——但我考虑到一件事。在答应之前,我向它确认期限,以防这是什么陷阱。
我表示:我很感激它,也会答应它。但我有自己该做的事。等我痊愈后,我就会离开……呃。如果我真的能痊愈的话。
于是骑士定定地望住我。
两秒钟后,它朝我竖起一个拇指。手甲在月色底闪亮亮。
我的脖颈往后一仰,“噗嗤”,艰难地笑了。
我没觉得住在这有什么。我已经失去我的家很久了,在外流浪比进厂打工要好,有处炉火能烤,也比餐风露宿要强。尽管我的室友没有发声器官,也看不见神情,但它的本体是一团雾,能够借由空气的振动和挤压来理解我说的话,也能钻进盔甲内部,借着笨蛋一样的肢体动作来解释它的想法——这也就说得通,为什么骑士打一开始就读懂了我的意思。它根本不需要我出声,它只需要我每日迎接它的一个拥抱。
那么,跟一团雾生活在一起是什么体验呢?
至少我觉得还不赖。
首先骑士真的很尽心,担忧我会饿,会渴,每天背着剑盾外出时都搞回来一些不知道从哪来的饮用水和食物,维持我的身体运作;其次它不用吟唱或法印就能施展治愈魔法,虽然它本身的魔力容量有限,每天只能帮我治一点点,却实实在在地让我感受到,我离死还远着。
而且它还会学习。
我不清楚骑士是如何学习的,但它的学习能力真的很好。它能够迅速地理解我说话的规律,并为之找到确切的动作代替。还没住上几天,它给我的回答就不再只有“是”或“否”,而是“黄昏前会回”、“不吃魔力,不用进食”、“不会被雪害到”。在那些起先坐不起来的日子里,我就那样躺在床上,专心致志地盯着它臂肘挪动的轨迹,猜这猜那,猜东猜西,直到猜出下一个问句。
骑士很聪明。起先我用唇舌提问,费劲而找不着重点;它用肢体回答,十足的简洁又详尽。它真的很聪明。当它将所有想得到的具体手势都用了个遍时,我的周遭世界就顺理成章地化为了它的一部分。我们用蛛网指代昨日,用月亮指代习惯,用大雪指代后遗症,用一场无风的夜晚指代奇迹。
于是,一门只属于我和骑士的语言就在这间小破屋里诞生了。世上没有第二个人可以破译。
慢慢地,我的手臂能够活动了。多亏了骑士帮我治疗的福,我的恢复速度比常人快上许多。当我第一次试着挥动手臂时,它就在旁边坐着,盔甲正面对着我的床头,一团雾浮在颈上,偶尔循着我的轨迹翻涌。我慢腾腾地抬起臂肘,又放下,一点点地尝试抻开,再收拢,像个齿轮没上够油的人偶,动作机械而生锈。是啊,我想道,自我在林地倒下以来,我已有很长一段时间未曾握住法杖,眼下恐怕连施展法术的谐振感都忘得一干二净。
但当我扭脸看向骑士时,它居然明白了。
它慢腾腾地指向桌上的那柄短枪,和被妥善搁在一旁的子弹带。它示意:要,用吗?
兄弟,这玩意可比魔法好用多了。
我倒是很想用,但这会儿还拢不住手指,令自己无故愤懑的事我才不做。我说:谢谢你。枪就不用了。
……呃不过。能帮我拿下那些子弹吗?
我在心底嘟哝。盘会儿弹壳也不错。
骑士就依言起身,踱到桌前,抄回那一排子弹带;重又坐下,朝我摊开那只金属覆就的冰凉掌心,端正得像托上一颗苹果。
然而我对自己的预估显然太高。在我刚想捻出一颗时,那只盯梢我许久的蜂鸟就阴魂不散地前来了。它虎视眈眈,磨刀霍霍,伸出凶疾的长舌,企图汲噬我的血肉;随着指节打一个不争气的痉挛,“啪嗒”,那枚子弹被我跌到地上。
又沿着不平的木板骨碌两圈,逍遥地滚进了床缝。
我一时尴尬地看着骑士,有点想苦笑。不是对它笑,是笑我自己。
但骑士真的很聪明。
这是我第三次写及它的聪明。或许聪明这个词不够好、不足以形容它,不过就这么暂且用着吧——不止是出于它学得很快,还因为它不愿让我感到难堪。没等我挤出点新的表情,那团雾便迅速地浮起来,又落下去,当着我的面钻进那一地幽深的床底。
五秒钟后,骑士轻飘飘地推着弹壳滚了出来;同时动起它的容器,弯腰捡起那枚小巧的造物,“啪嗒”,落进我的掌心。
我小心地抬指摩挲了两下。我抬头看向骑士。那团雾已回到它该在的地方,像云环绕山脊一样地,它乖乖地浮在它的盔甲上方。
我说:谢谢你。
盔甲呆了半晌。而后,它朝我比出个大拇指,以人类的角度鉴赏,十分里占得九分喜气洋洋。
我噗地笑了一声。
这次不是笑我自己了,是对它笑。
我一直很喜欢弹壳摸起来的手感。坚硬,锃亮,特别是那些蕴含魔力的时刻,装填时让人感到无比安心。我时常想,倘若一切都跟枪那样精巧,只要将饱满的一切送入膛中,就能在瞬间诞生灿烂的结果,那人生恐怕要轻松得多。
可实际上不是这样的。枪精密而美丽,我的人生却充满了混乱和无序。我生活得过且过。我遭遇的苦痛毫无根据。
我没将这些话说给骑士听。只是在摩挲了好一会儿手里的弹壳后,蓦地想起什么。我有点好奇。
我坐在床上,偏头喊它:骑士。
它闻言凑近了一口呼吸的距离。
我往下垂手。我心血来潮地、却又无比郑重地摸进兜内,攥出一颗被体温熨得温热的水晶。这是我的成人礼的证明。每一个鼠都得去远古的战场矿洞,去挖出属于自己那一颗水晶,听说这是智慧又特能吃的巨鼠的血,形成的水晶。与其说是水晶,我更愿意称它为石头。它明黄,坚实,由于长久地随行我们——即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代鼠鼠。——裂着些许蜿蜒的旧伤,好似被河流长年冲蚀,时间将它凿出痕迹。
现在想来,我已然忘记当时的我究竟在琢磨什么了。也许我想没头没脑地试一次。
我再次望向它。望着那不存在的颈,不存在的脸庞,一道没有血肉的刎痕凌在今夜,让它的横截面瞧起来幽深无比。握住,抬起,伸出。我将那一颗小石头悬到了跟前这具无头盔甲的上方。
然后我松开手。
如我所料,又出乎预料。那颗水晶没有随着一声清脆的响而落进盔甲空荡荡的内里,而是在往下落的一瞬间,被那团浮涌着的雾气温柔地接住。这是我猜到的部分。我猜它能够接住一些很轻的东西。
但我没猜到的,是骑士也想给我看些什么。
我看着它无声地往下潜,再上浮,像一头住在盔甲体内的鲸鱼,在金属的海面之下呼吸。循着我的视线往上抬,它缓慢地从体内托出了另一颗小东西。
那水晶澈蓝,光滑,在平原干燥的大风天里,仍然奇迹般地湿着一点水滴,在夜里亮晶晶地闪着光。
最后,它小心翼翼地托起两块小石头,让它们挨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