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洛的天气一向阴沉烦闷,除了夏天以外的季节,几乎无法见到完整的晴天。
但值得我庆幸的是,现在正是一年一度的夏季。
马蹄踏在石板路上,发出好听的声音,我几乎是入了迷地去仔细聆听,因为这种声音我从未像如此这般能够肆意地获取。透过马车的模糊玻璃,我能够看见一片阳光照射进了缓缓行进的马车中,映照在厚重的天鹅绒地毯上。那地毯是深沉的暗红色,在密不透风的车厢中,显得诡谲压抑。
这么强烈的阳光,我之前从未在福利院里看见过。修女们很温和,但也很疏离,对待我们这些被丢弃的孩子,是因为得到了上帝的指引,教会我们也要向上帝祷告。
马车停下了。我抬手挡住刺眼的光,试图透过花掉的窗子观察外界。
可是一位先生却比我更早地打开了车门。修女们在临走前告诉我,要对见到的所有人保持尊敬和谦卑。我拎着自己的箱子,扯平凌乱的衣角,一阵夏日温暖的和风拂过,吹带起了我有些长的头发,它们贴着我的面颊攀爬,我只好用手将它们别至耳后。
“您好,先生。”
我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他,但处于礼貌,我仍旧选择先开口打招呼。下了车之后,我才真正看清楚他的面容。他看起来很高,但却很瘦弱,他衣服的棱角处总让我觉得能看见他起伏的瘦骨。这位先生脸上面无表情,但他的肤色却很白。
他既透明,又苍白的像一张纸。
在听到我的说话声后,他并没有急着回答我,而是用他瘦骨嶙峋的手从怀中拿出了自己的怀表,在他眯起眼睛查看时间的时候,我才敢真正地观察他。日光太刺眼,我无法清晰地看见他的眼睛,只是感觉他的眼睛是很特别的。
不是黑色,不是湛蓝色,甚至也不是湖绿色,感觉好像是——
“跟我来。”
他下达了不容违抗的命令,我不敢说话,只能提着自己的箱子跟上去。
这里原来是一座城堡。我才知道阿尔洛居然还有这么漂亮,却又悠久的地方。这条通向城堡的路很长,四周都是草地,只是绿色的草地,中间只有这么一条小路。
那是一条很长很长的路。通向城堡的大门,踏入第一步,我才萌生出一股与外面世界完全隔绝之感,与烈日的温暖不同,步入这里就像进入了一座冰窖,女仆们都穿着厚厚的棉麻裙,即使是在夏天。从始至终没有一个人说话,就像被冻住了一样,女仆引我来到二楼的阶梯。我恭敬地低头,眼角余光却掠过一双格格不入的黑色皮鞋,剪裁精良的裤脚,鞋尖朝外,在我经过时却移动了半分,我不由得屏住呼吸,试图抹去自己存在的痕迹。
管家模样的先生悄无声息地出现,冷冰冰地催促我,并且说有人想要见我一面,我顿时变得不安。不合时宜地想起刚才那双鞋的主人,沿着原路返回,一同随行的,还有那如出一辙的沉默。但每走一步,我便愈发觉得不安,这座城堡独有的阴冷诡谲的氛围将我笼罩其中,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无法深究其原因,因为我即将在这里生活,不出意外的话,直至死亡。
死亡,修女们常常会提起。每个人都会死去,这是必经之路。上帝会安排你进入天堂和地狱,所以死亡是每个生命的终点,你只需要虔诚地信仰上帝,那么得到进入天堂的殊荣轻而易举。在那里,你可以拥有极乐的生命,所以我不害怕死亡,甚至有一种隐秘的向往,我想得到上帝的偏爱。
我回神,视线由下而上,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细瘦白皙的双腿,那显然属于一位小姐。牡丹色的裙边越发衬托出她的消瘦和不同寻常的苍白,我看见她的面容,有些惊鄂,那是莉莉丝。我见过她,她也曾是福利院里的一员,并且在我之前离开。少女的眼神空洞,像是完全没认出我。她朝旁边退了半步,让出了位置,管家冰冷无机质的声音响起,尊称来人为伯爵先生。
我像一头受惊的小鹿,在皑皑冰原中茫然若失,却被冰天雪地中的一声来自猎人的枪响吓得惊慌失措,那双熟悉的黑色皮鞋再次进入了我的视线。我明确地知道那是猎人,是万恶的屠夫,但我却仍然无法从他身上移开视线,我惊惶地抬头,像一只落下枝桠的鸟雀,却轰然悬停在半空,微微一愣,我见到了那比死亡更吸引我的东西——
蔷薇色。
那位伯爵先生拥有犹如蔷薇花的瞳孔,温和寂静,但却永远不会褪色。
心潮涌动,万千只蝴蝶从我的肋骨中穿行而出,蔷薇色的蝶羽扑动,它们在无人看见的半空中聚集成群,裹住面前人的周身,敛翅栖停。如鸟投林,如鲸向海,我奔赴死亡,在这个世纪寻找属于我的永恒。
“你叫什么名字,亲爱的。”
如同小镇塔楼每日敲响的钟声,连绵不绝,在黄昏时分的阿尔洛,人们都铭记这一神圣的时刻。
“Baek。”
我再也移不开双眸,但金丝雀顽皮的叫声却打破了我沉溺于其中的幻境。伯爵大人的手掌中有一只小小的金丝雀,光洁的皮毛在日光下熠熠生辉,他温柔亲切地抚摸它,并低下头亲吻它的羽毛。
“亲爱的,它现在属于你了。”
他说话时声音没有起伏,语气淡漠,脸上看不出任何一丝情绪。我毫无知觉地接过那个小小的生命,热量随之传至全身,打碎了我冰封的心脏。我把它禁箍在手心,视线却停留在伯爵先生背影,莉莉丝跟在他身边。
在那一天,那一个夜晚,我好像再也不渴望死亡,我反而开始惧怕,我畏惧死神和上帝,我发誓他们谁都不能夺走我的生命。
女仆们很友好,她们告诉我,伯爵先生很宠爱莉莉丝小姐,他们无时无刻都在一起。但伯爵先生很神秘,只有在早午晚餐时才会出现,其余时间都呆在自己的房间闭门不出,只有那位古怪的管家先生和莉莉丝小姐才被允许进入。
“过段时间会举办一个舞会。”女仆莎娜小姐告诉我,“每个月的这个时候,伯爵先生都会带着莉莉丝小姐一起去。”
“那其他人呢?”我问。
“其他人都留在城堡里咯。”
入夜,我关上房间厚重的木门,却仍能察觉到微风在向房内侵扰,我这才发现,窗户被打开了,窗边鸟笼的门也随之而开,里面本该酣睡的金丝雀却不知去向。一定是我在喂食时忘记关上那座金丝囚牢的大门了,顾不得其他,我便出门去寻找。不知不觉的,我走到了连接后花园的小路。最后一丝犹豫被狂跳不止的心脏打消,我在月色的庇佑下踏出了这座城堡。
这是一条长廊,通向那座我第一次就见到了的蔷薇花园。四处伸张的藤蔓在夜色中发出沙沙的轻响,长廊的尽头有一个背影,在我脑海中根深蒂固。我绝对不会认错,不管是多久以后,甚至在我死后都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刻,蔷薇花纠缠,在长廊两边。我看着伯爵先生站在尽头,他站在原地,月光肆意地笼罩他,冥冥之中,我觉得我一定要去找他。耳边有蝴蝶拍打翅膀的声音,它带着我,和我一起,去寻找它能够悬停挂落的心脏。我奋力向前跑去,却觉得他的背影离我越来越远了。而伯爵先生只是像闻所未闻般,毫无察觉,始终不曾回头。即便是在漫长的一个世纪过后,我仍然希望他能够回头,回头来看看我。我全力奔向他的背影,几乎耗尽一生。那一刻,我就知道,他是我的永恒。
“伯爵先生。”我终于停下,蝴蝶也瞬时消失。
他迟钝地转过身,我才看见他手心中躺着一只小金丝雀。
“亲爱的,你是不是在找它。”伯爵先生朝我露出金丝雀仍然泛光的羽毛。我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如何作答,他的肤色苍白,周身散发出一种来自遥远寒冬的冷气,和往常一样淡漠地询问我。我迟疑地接过那只抖动羽毛的金丝雀,半晌后鼓足勇气抬头直视他那双蔷薇色的眼睛,毫不避讳地凝视:
“您为什么不叫我的名字?”
伯爵先生抬眸,微微侧头看着我,他的眉眼在月光下显得很柔和,我胸腔中的金丝雀无缘无故开始鸣叫,张开双翅试图飞出层层深林。他手掌心中的雀鸟叫了一声,于是伯爵先生温柔地抚摸它的脊羽,缓缓而道:“我记不住你的名字。”
猎人的枪响击中了逃逸的金丝雀,它从半空中落下,血流如注,奄奄一息,却仍旧不肯闭眼。我微微张口,半天后才断断续续道:
“可您……第一天问过我的名字。”
夜色中我们并肩立在月下,那座蔷薇花园的入口。我胸膛起伏,盯着他的眼睛,我那么需要一个回答,我想留在这里。伯爵先生这回沉默了很久。
“或许吧,但你会离开。”
离开。我怎么能离开?我向后退了一步,我耗尽一生去追赶的背影,却并非能融入我的生命,死亡能把我们轻而易举地分开。
“不会的……我至死都不会忘记您。”
蔷薇色的瞳孔看起来在那一刻隐秘地生长,在我的心脏深处,扎根,抽芽。
他移开了视线,转过头去,不再看我,就像那个背影一样,不曾回头来看我。伯爵先生的语气似乎有所缓和,却仍然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回去吧,亲爱的。带着你的小金丝雀,它和你是一样的。”
从女仆口中,我得知了伯爵先生房间的具体位置,但我并未获得允许进入。站在拐角处的隐秘角落里,我窥见管家先生和莉莉丝一同走进那个房间。我踏上走廊深红色的地毯,试图悄无声息地经过那扇门。门缝内逃逸出一丝光亮,好奇心驱使着我,透过那一道未关紧的门缝,我看见阴暗房间内唯一的烛火,反射着锐利的白光,血色喷洒而出,莉莉丝的背影挡住我的视线,伯爵先生靠在她颈边,我似乎撞破了某种残忍的仪式。
害怕和恐惧席卷了我,我跑回自己的房间。修女们曾经告诉过我这种恶魔的来历,他们拥有漫长,不老,且不死的生命,血红色的眼睛,尖利的獠牙,以最肮脏邪恶的手段度日,是不折不扣的冷血动物。如果被他们捉住,就会被残忍地吸食鲜血后,成为一具干枯的尸体,然后死亡。
可那天晚上的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却并不是这些。我是人类,可我总是要死的,我怎么能死?在他漫长的生命中,我只是占据了一点零碎的片段,他甚至都记不住我。这怎么能行?这不行。或许我也应该恨他,因为他过早地进入了我的生命,导致我不能再遇见其他人,从此就变成一滩死水,被打上死结。
艾琳娜小姐成为了我的老师。她是一个有着栗色卷发,湛蓝色瞳孔的女士。她喜欢在阳光明媚的晴天,在蔷薇花长廊为我上课。因为她说这是阿尔洛百年难遇的晴天。她很随性,总是想到什么就教我什么。
“Baek。”艾琳娜小姐若有所思地说,“我们今天来学如何写信。”
我抬手挡住刺眼的阳光,这对我来说完全是个陌生的词汇。艾琳娜小姐递给我纸笔,开始教我。她告诉我写信是需要遵照一定的格式。
“譬如,”她在信纸的第一行开头写上一个单词,“Dear后面写上收信人的名字,如果写给你的话就是Dear Mr.Baek。”
写信,我能写给谁呢?我闭眼沉思,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甚至于养大我的修女们,我都无甚感情。一支新开的蔷薇花从空中飘落在我仍然空白的信纸上,我心中蓦然一动。艾琳娜小姐总是夸赞我的字很漂亮,她看我终于动笔,便盯着我,问我想写给谁。笔尖一顿,最后一个字母的尾调在纸张上被勾勒出痕迹,我一时间没收住,险些划破了纸。写给谁呢?我提着笔的手从纸面上抽离,名字,艾琳娜小姐说要写上收信人的名字,可是——我却并不知道他的名字。
我低头将那张只有一个单词的信纸收好,转而对艾琳娜小姐一笑,告诉她还没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