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害怕

作者:豆子FV 更新时间:2024/11/8 19:21:09 字数:8889

是了,无需再惧怕些什么了,反正死之将至。

我有个伟大的计划。它伟大到让我全身乃至皮肉之下的神经干路恐怕都在颤抖。

啊呀,并不是什么一旦成功就会让我留名千古的雄伟大业,也不是会残害无数无辜生命的恐怖活动。这计划的伟大性是只有我才能体会到的。它是能够让我脱离一切痛苦的伟大计划。

我在江与海交接处附近的石质围栏旁想出了这个计划。那时混杂着水汽的风刮蹭着我的脸庞,鼻腔深处随着呼吸莫名一阵一阵地泛酸。

那天我本想在那一眼望上去就跟海差不多的江边放松放松我那紧绷了半个月的神经,鬼使神差的,那计划就随着一个慢悠悠地背着一堆垃圾的从我面前经过的老人浮现脑海。

那老人在喝酒,捡的,瓶子边缘粘着粘糊糊的未知物质,让人反胃。但如今我要感谢这瓶子了。

来吧,来看看当时我的思维是如何跳跃的。

酒——酒瓶子——瓶子——药瓶——药——安眠药——催眠作用——沉睡——

死。

是的。现在猜到了真相的你,估计已经开始说“什么嘛,不就是自杀么,谈得上‘伟大’吗”这种话了,或者是在脑海中嘲笑我的大惊小怪。

是的。自杀在现在已经不稀奇了,不,或许从前也就不稀奇。但现在恐怕更甚,信息全球化了嘛,你正在和一盘甜点斗智斗勇的时候估计就有无数个人正用干涩的嘴唇感受氰化钾的美妙味道。

啊,你想安慰我吗?用温柔的,如曾经的母亲哄孩子入眠那样的温柔嗓音?亦或是老者的睿智话语?或者,干脆就是如狂风暴雨般的“激励性指责”?指责内容大抵是“你怎么能如此对不起你的父母,恋人,朋友......”云云。

可是并没有用啊。我没有父母,他们在我十二岁的时候就死于一场诡异的车祸事故。刚巧我的父母又是同一个研究院的老师,刚巧我那是还算是心理脆弱至极,一想到从今以后父母都再也不会在身边陪着我了,突然就喉头哽咽说不出话来,也的确是说不出话来了,时间还蛮长,大约有个半年左右吧。

人祸发生后因为这种种原因我就成为了镜头前可怜的孤儿。整日被各种心理专家捧在心尖儿上呵护,被各种记者流着泪抱着面对镜头。我已经十二岁了,却还要和隔壁那个因为大火而失去双腿的五岁小孩用同样无辜悲伤的表情面+对那些一心写稿的中年人。

约摸着过了两个月左右吧,没有人把目光投向我了,这世界如此繁杂,就算是我所在的这个小城市每天也有无数悲喜剧上演。没有人应该为一个素未谋面的小屁孩悲伤太久。

我被送到了孤儿院,被无数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它们或是深沉的纯黑,或是有些浅的棕色,或是明亮有神,或是已经因为某些原因再也不能亮起来了。

我曾为即将进入一个总是成为故事中的悲剧发生地的地方而感到惶恐。我在离开心理诊所的前夜趴在有些硌人的硬板床上,望着窗外一晃一晃的亮光,妄图将心中如被紧拧的毛巾一般的惶恐瞪出眼睛。

这时一直很关注我的女医师过来了,我立马缩到被子里装睡。我感到背上有个暖暖的东西,它抚摸着我的脊背,一瞬间我鼻头一酸。沉默在小小的房间中蔓延,迷迷糊糊中我快要进入梦乡。

然后滚烫的液体滴到了我的脸上。当时的确算是个小屁孩的我被吓到了,闭着眼睛,呼吸都慢慢放轻。接着她离开房间。

后来的很多年我都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直到我成年以后,才知道那名我早就忘掉了容貌的女医师,身为一个儿童心理医生,一天下班后却发现自己的女儿用水果刀狠狠地刺穿了手腕,血流满地。原因大概是在学校遭受了难以启齿的欺凌,却在没有父亲,母亲天天在给别人家的孩子做心理辅导的情况下感到绝望了吧。

或许是因为她把我当作她的孩子照顾,在十二岁的那场劫难中,唯一让我觉得亲切的,就只剩下女医师了。

啊,大概现在你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何要死吧?也是。童年遭遇灾祸后如打不死的小强一般奋勇拼搏的人也不少。但是啊,如果你还对这拙劣的故事感兴趣的话,就继续看下去吧,如果不感兴趣.....还是请你看下去吧,毕竟啊,如果你发现这张纸发现得太晚了的话,估计我流满血的尸体已经在江边的某处地方变得僵硬了啊。就当是可怜可怜我,或者当成积攒吃火锅时和朋友神侃的话题看看我的故事吧。

好吧,反正我也不知道你的选择。还是继续讲吧。

这是一个入海口处的小城市,很早的时候拼命想和那些资源丰富的大城市一样靠发展工业出名,最后不但没出名还把城市弄得一团糟。每天清晨和傍晚我都必须经过一栋栋灰暗色调的老房子。在它们所投下的一片片阴影中前行。说来羞愧,我是个怕鬼的人。每次经过居民区的一个个黑洞洞的楼梯口,我就战栗不已,快步,不,是向前奔跑。

孤儿院的好伙伴们,用他们残缺的身体和心灵,努力地接纳我这个脾气诡异的怪胎。左眼失明的女孩怯生生地向我问好,右腿瘸着的大孩子用长者一般的语气向我说教,就连智商有些问题的小胖子,也流着口水,屁颠屁颠地跑过来递给我一颗糖。

作为一个一直以来都无法和同龄男生好好相处的“娘炮”,在做研究的父母的影响下我喜欢看书。而书中总是会出现孤儿院院长虐童之类的东西,于是在整整一年的时间内,是的,在我恢复语言功能四个月后,我还是没有和院长打招呼。我躲着他。一看见他那细密的白发,或是听见他那稳健的脚步声,我就跑开,跑回房间看书或是扯过一个无辜的孩子假装在和他做游戏。

院长一定是知道我是故意的,可他没有因为我的无礼产生任何怒火。他只是对我微笑。就算我已经在他面前做好了助跑的动作,他还是微笑地看着我,像是神在看着他愚蠢的子民一样。那个时候我已经十三四岁了,差不多到了所谓“中二”的年纪。我对于长者的那些敦敦教诲没有一点兴趣,反倒因为看小说看多了培养出的幻想能力,十分恐惧周围的成年人。每当他们讨论事情时,我就觉得他们是在商量如何解决掉我们这些,这些被社会淘汰掉的孩子。

另一方面,我在十四岁一切正常后才去上学,上初一,相当于留了一级,而另一个十四岁的姑娘已经在上初三了。所以我也讨厌她,讨厌她只要一拿到好成绩就故意到所有孩子面前晃一圈的样子。可是她是单眼失明又被抛弃,我只是被“抛弃”而已,在残缺的分上我输她一道,于是小伙伴们纷纷觉得我小气,渐渐也疏远我了,只有那个时常让我对他的行为感到恐惧的傻子会在我面前嘻嘻嘻的笑,为我勉强上均线的成绩单喝彩。

我不害怕孤单。我有我的书,我的课本——好吧它们都算是书。我在黑夜中咀嚼它们,把他们的思想融进我的身体。我在上学放学的路上思考这些问题。没办法,没有人和我玩耍,那么我就只能和自己的大脑唠嗑儿了。一开始是那些俗得不能再俗的东西,后来就开始走向奇怪的方向,诸如生死虚实之类的东西。在学校我是只闷葫芦,同学们因为知道我过去悲惨的经历,也不愿和我多说话。但其实我的脑袋里一直在翻云覆海,各种各样的问题,各种各样的语句被碾碎,糅合,然后拼成一条条解析。直到连课代表过来催我的作业,他的身影在我的脑海里也被拆解成各种各样的语句。

但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我就不能思考了,因为恐惧早已掌控了我的全部心神。我快步行走,寒风掠过,带着咸味,迷茫间回想起许多年前在心理诊所的那个夜晚,突然就希望能有向那只手一样温暖的东西抚慰我,于是加速,跑回“家”。

跑着跑着就跑到了成年。我的学业一直都乏善可陈,也就不多说了,如果发现这张纸的你是个年轻的学生,也不会愿意我絮絮叨叨那些你早就要背吐了的东西吧。

我还算是努力的学生吧,考上了还算挺好的大学。然后,在没有女朋友没有好哥们没有好老师没有好同学的状态下,度过了本应该尽情放肆一下的四年时光。我读的是跟文学有关的东西。在大学的四年,半工半读,上着自己喜欢的课,还算挺爽。可是一毕业,各种问题就向我冲过来。

即使这个城市尝试工业发展已经失败了,现在正吃着几千年前老祖宗留下来的老本。他仍然不需要一个只会分析文学作品的“废物”。与传媒相关的机会,从我出生那一刻开始就被我的性格抹杀。本地小有名气的杂志社成员基本都是固定的,甚至,连刊登稿件的作家都是近乎固定的。开始的一段时间,我靠父母留下的还算丰厚的钱生活。忧患意识颇强的我并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尽了我的全力省着钱,写着稿。可是我的东西从来都没有被人重视过,编辑能在模版式的拒稿回答外说多一句话我就十分欣喜了,会觉得自己只要努力一点,再努力一点,就能够得到那一点点稿费。

可是我失败了。我一次又一次地看着自己在半夜全身的激素都紊乱的状态下拼死写出的东西,被一些描写家长里短,带着明显的主观臆想的社会问题评价,以及一些以“年龄优势”而红的“小作家”们的作品,一次又一次地挤下去。

不知多少次我躺在床上,窗外灰白的光线扫射我的全身。我思考着各种问题。从中学开始我就坚信所有的艺术都是平等的了,三岁毛孩因喜悦而画出的简笔画和古稀老者饱含深意的墨色一点是平等的,喜剧作家绞尽脑汁写出的百字笑话和人性思考者用生命换来的哲学巨作是平等的。可是我是人,无论我是不是孤儿,无论我是不是报纸社会版最喜欢拿来调侃的“无业高材生”,我都是人。我嫉妒那些有资格获得稿费的人,嫉妒得不得了。表面上我温和地在脏乱的小面馆看着报纸,实则内心早已妒火激燃。

可我相信我能成功的,机会就在远方等着我。我是从小就遭遇厄运的人,书中这种人总会有一个炫酷的人生不是吗?

机会来了。

同学聚会,曾经孤儿院的那个女孩,那个总是让我不爽的女孩,危急时刻,是她给了我一个素材。

那个院长,被告虐童,原告是,那个给我糖的傻子的父母。

他们声泪俱下地说当时真是迫不得已,在傻子三岁生日那天把他丢到街心公园,然后悄悄离开。那时孩子还是好好的,可如今他们有钱了能够和孩子一起了,却发现孩子已经成了一个傻子。

质疑孤儿院的人在媒体的报道下越来越多,如同无脑的僵尸一般涌出话语攻击。再然后,荒谬的事情发生了。

那个右腿瘸了的孤儿,主动找到媒体,诉说他当年在孤儿院受到的虐待。

说来也是可笑,当年被所有人认为神经质的我现在却认定院长没有虐童,倒是那些只认正常的人开始随波逐流,展开他们愚蠢的攻击。

而那个曾经被我列进黑名单的女孩,希望通过我,让别人知道事情的真相。

这无疑是个好机会。一个年轻的事件见证人,能够用他在大学的那些积累,还原事件的真相。就算出名的时间只有一小会儿,对于我来说也足够了。

于是我动用了自己所有的所谓才华,用最犀利的语言讽刺了那些随波逐流的人,并将它投给了之前一直理都不理我的杂志社。事实证明,当所有人都在可怜孩子怒斥成年人的时候,来一篇怒斥孩子和成年人的文章是多么有吸引力。很快我的文章就传开来,又因为我是那个孤儿院出来的人,说服力好像比其它的文章高了不少,于是我的“独特讽刺”文风很快得到了重视。

我趁热打铁,最终为孤儿院扳平了一局。

可是,等到事件过去了几月后,我就再次不受重视了。那些讲述婆媳关系青春伤痛的文字又开始在杂志上横行。而我的那些,从初中一直研究到现在的关于生和死的讨论,人生意义的讨论,永远都得不到重视。

我又开始了头脑浑浊的每一日。每天像个诈尸的尸体一样直挺挺地从床上起来,望着窗外还未破晓的昏沉,思考着自己的人生。

难道我就要一辈子都这样了吗?这样默默无闻,即使有了想要说的话也不能表达给他人,永远都只能自己将自己的心里话闷在心里。让自己的思想被无数张菜谱心理测试的页面占领。

我把自己闷在家里,整天要不是对着电脑,要不是对着书。我曾干过把两种思想截然不同的书混着看,希望这种自找苦吃的方式能够带给我些独特的灵感。可是,直到我感觉自己快要精神分裂了,直到楼上那个高中毕了业就在家里天天鼓捣东西的死小孩都找到了工作,我还是没能够取得进步。

我开始看名人的传记。从前的我觉得自己一定会有一个伟大的未来,所以对于那些早就埋在土里多少年了的死人的一生不感兴趣。他们有多厉害?能够颠覆一个国家?一个时代?一个世界?那又怎样,俱往矣——他们都死了不是吗?

可是那时候的我,早就被现实泼了一次又一次的冷水。我甚至都开始嫉妒那些连照片都只能是黑白的死人们了。我渐渐变得和那些生活不如意的底层年轻人们一样,用说是心灵鸡汤还不如说是心灵鸡屎一样的句子激励自己,拼命地挖掘那些名人成名的原因。

我太想出名了。以至于一时脑子糊涂做出了能够直接让现在的我省下自杀的力气的事情。

半个月前,我收到了一封恐吓信。

信的内容很简单,只要我敢出门,他就敢让我的脑浆洒在马路上。

这突然的话语让你吓了一跳吧,可是没有办法,我的时间不多了,写完这封信我就要前去赴死。所以还是随便说说吧。

事情很简单,我做了足以让人拿板砖敲碎我的脑袋的事情。

孤儿院的事情后,我和那个左眼失明的女孩走近了。我试着让她忘记小时候我那副自以为是的样子,而其实直到写这封信的现在,我还是一个自以为是的人。不过已经无所谓了,反正马上我就要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女孩没有上大学,她不像我,有父母留下的钱。可是所谓“天才”就是天才。无论是读书还是糊口永远能够做得比别人优秀。啊呀,话说回来我可真是小心眼。即使是在和她搭讪的时候,我还在嫉妒她的才华。

她因为容貌好,才华横溢,又有个悲惨的身世可以拿来唬人,无论遇到多难缠的同事,只要她轻轻转动她那只无神的眼睛,再用那只有神的眼睛流点眼泪,就没有人想找她麻烦了,她利用人的同情心——或者说,利用健全人总是会有的,自己会胜过所有残疾人的自傲心理。

她混的不错,而且好像还蛮同情我。毕竟虽然读书的年纪不同,我们还是同龄。我试着在小饭馆里对她展示自己的才华,她理科好,所以几乎我在用成熟的语言描述景物,感叹世事,讽刺社会的时候,她都会觉得我的语言如同神谕一般,吸引着凡人的耳朵。

而凡人呢,总是会想要让神知道自己的故事,让神来为自己的行为评价。于是,许久不能和熟人一同回忆往事的她,一股脑的把自己知道的那些奇闻异事和曾经经历过的怪诞故事告诉了我。

她的黑发在饭馆冷酷的白色灯光下变得模糊,一股股白雾在她的周围升腾。她的双眼闪着亮光。有那么一瞬间,我是打心眼地觉得她美丽。但是,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活下去。不,是以万众瞩目的状态活下去。

我因为从小到大都处于“疏离他人”的状态,所以本地的很多事情都不清楚。而她,无疑是我最好的素材库。

在她的第五次会面时,我抓到了她漫无边际的杂谈的重点——很多年前的一个判决有些奇怪的案子。

啊,如果你是本地人,多多少少听人说过吧。再过一会儿,说不定你也会猜到我是谁了。毕竟,那时我还真是蠢透了。

大概情况就是,一对老年夫妇死在了自家客厅,被晚归的女儿发现。最终警方作出判断,是老夫妇的大儿子因为一个很俗的原因——对,没错,家庭伦理剧必有的情节——钱,和老夫妇发生争执,加上大儿子还小的时候,这对夫妇一直在忙生意,一直没有和儿子有什么亲密的感情。最后,儿子在争执中误杀了自己的父母。

看起来事情就应该结束了。但是,因为大儿子有一个诡异的行为——和常年未见的父母关系疏离,却和本应该同样毫无感情的,老夫妇在生意过程中又生下的小女儿感情很好。坊间传出恶毒的谣言——大儿子和自己的亲妹妹有私情,因为被老夫妇发现了,顿生杀意。

很不可思议的想法吧,估计是那个女儿的女同事综合自己看过的无数言情小说而编出的谣言——当时小女儿正和那个女同事争夺一个男人。

由于证据不足,况且谣言最盛的时候大儿子已经进局子了,很快就没人再提起。

然而我,在这起案子已经过去了二十年的情况下,仍然觉得这是块“好骨头”,义无反顾地咬了上去。得到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我怀着和孤儿院事件时一样的心情,噼里啪啦地在键盘上敲击起来。很快,一篇我自己都惊叹自己真是水平超常发挥的作品,诞生。我把坊间的谣言直接运用起来,写成一篇“可歌可泣”的禁断的爱情悲歌。然后,满怀信心地在屏幕的悠悠蓝光下发出它。我想,那个时候我的表情应该是像恶鬼一样猥琐而又狰狞的吧。

果不其然,这个明显在暗示当年那起案子的小说引起了只会狂夸这个城市的编辑们的注意,他们采用了稿件,并且让它占了“头位”。让这篇文章,将当年的“真相”,“还原”在所有人面前。

我微笑了。面对那丰厚的稿酬和电子邮箱里排满了的信息提示,我微笑了。

现在你应该知道我是谁了吧?就是那个在一个星期内狂占了所有报刊头版页面的名字的主人。不过不要说出来,这封信讲的所有东西都不要说出来。为了出名我已经付出了这种代价,写这封信也单纯是因为那一点点,残存的渴望得到“赏识”的心理。

如果你能遵守约定,就继续吧。

我知道自己错了,可是那个时候我早就被一只叫做功名的怪物吞吃入腹,再不能以“人类”的方式思考的事情了。二十年前的案子,也能被我翻出来炒一锅鸡蛋饭。但是,就如同鸡蛋饭也要用剩饭炒一般,这篇扯到了人世间“伦理”的问题的文章,也很成功地博得了众多眼球。

二十多年了,就算我的文章给那个女孩和那个还在牢里的家伙造成了什么影响,也只能怪他们,当初没有封锁好谣言,才让这事儿二十多年后还能成为市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我沉浸在喜悦之中。尽管这种低劣的事情,早已违背了中学时期在无数个黑暗的夜晚时,我许下的“要用文章拯救那些遭遇厄运的人”的诺言,我也无所谓了。

自己都拯救不了的人还怎么拯救别人啊。

很简单明了的道理啊!

那时候我还是每天天还未亮就自己醒来了,可是那些被海风扰乱的昏沉天空不再是能够压断脖颈的沉重,而真正成为了黎明的象征。

有人赞同我,有人批评我。但无所谓了,反正他们都是在谈论我。

一年后,那个被判了二十多年的哥哥被放出来了。

放出来的三个月后,也就是半个月前,我收到了那封恐吓信。

三个月的时间,足够他做好一切准备。脱离警察的关注范围,隐匿自己的行踪,调查关于我的一切,最后,准备好作案工具,潇洒地把恐吓信朝我的门边一丢。

我懵了。抖着手把信朝身后一丢,然后在关上门后,蹲下身,大脑一片空白地盯着那简简单单的,笔迹生涩的红色大字。

我报了警。警方说会保证我的安全。可是我不会信的。因为十多年前我的父母在被人恐吓后,他们也说了同样的话。而我的父母,最终——对,你还记得吗,我前文所用的,所谓“诡异的车祸事故”。

说不定那一天,我就会死在马路的边缘,和我的父母一样,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然后万事大吉。大儿子和小妹妹都拥有自己新的人生。再大的舆论都击不垮他们了。反正毒瘤已经死了。

我把自己关在家里。写不了稿子,看不了书。干脆就整日整夜躺在有些硬的硬板床上,思考着关于死的问题。恍惚间我又回到了少年时代,为全世界各个名家关于生死的辩证激动或悲伤,豁然开朗亦或是惶恐不安。

曾经我是想过自杀的,但,那时还小的我就已经认识到了所谓死,其实就是逃避。为了逃避痛苦选择死亡,最后的结果是把自己的喜乐连根拔出了,连能够感到喜乐的这个意识,最终也会消亡。

因为害怕自己在脱离痛苦的同时也再也不能感受到喜悦了,在小刀划破了一点点皮肤后,我就收了手。之后的十多年里都再没有尝试过自杀。

前七天,我疯狂地想着脱身的办法。窗外的每一个黑影我都觉得是那个大儿子魁梧的身姿,冰箱显示灯在夜间的每一次跳动,我都觉得是葬礼的烛火在凝视我的双眼。我害怕地在被子里疯狂地咬本在父母离世后就早已被咬秃地指甲,可我无能为力。

然而后七天,奇异的事情发生了——在极度的恐慌下,我对于生死的感应越来越麻木。送外卖的人进来时也不再鬼头鬼脑地打量他,思考他是不是和那个大儿子是一伙的,而是,用我胡子拉碴的脸面对他,用我无神的双眼木然地看着那些让塑料盒起了一层水雾的饭菜。

第十四天的晚上,我决定结束这一切了。一开始我的想法是,以最快的速度到附近的公安办事处,在那里,就算那些警察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我起码也会安心一点。然后一切就慢慢来嘛。

想到明天就能解脱了,我总算是睡了一个好觉。可是迷迷糊糊间居然把自己二十多年的人生全部回忆了一遍。第二天早上醒来时,也不再是平时的五六点,而是已经九点。

一直以来都喜欢用各种自然现象来“迷信”的我,隐约感觉有些不对劲了。而走出家门,来到江边时,看着那灰暗的江水,那层层的乌云。感受着面颊被冷风刮蹭的隐隐痛感。

我突然想要结束这一切了。

对,就是这么突然。

突然到现在的你估计想骂人了吧。

可其实死就是这样的,生活中的某一个瞬间,你就突然把眼前的某个东西和死连在一起了。但那时你不需要死,所以它便很快消失。而我呢,思考了整整半个月的生死问题,再加上从小的“积累”,已经对死这个话题熟视无睹了。

那再看看吧,父母?没有。恋人?那个女孩在我写出那篇堪称“鞭尸巨作”的小说后就没有联系我了。朋友?嘿,之前已经说过了,我这种人怎么可能有朋友嘛。

那么如今你会让我去死吗?已经觉得我就是个上句不接下句的混账东西了吧。

那也是。我在回忆完自己的一切后也就是这个感觉。

现在,我亲笔写着这封信,因为很长时间没有用纸笔创作,导致写的时候居然还有字不会写。

我知道的,江边旁边的马路附近,一般晚上十点半还会有很多年轻人经过,所以,十点的时候我会把信放在花坛的一块小石头下。应该会有人发现吧。应该。它会出现在路灯旁的花坛里。

对了。那人说要在我出门的时候杀了我。但那次去江边的时候,我并没有被杀死。想必是他麻木了吧,毕竟不是专业罪犯。但是,我回去后,开始写这封信的时候,就开始感觉窗外有人影闪动了。我相信自己的直觉,这次真不是幻觉。

但我现在很平静。真的想要赴死的时候都应该很平静。我想起了那个再也没联系过的女孩,想起她美丽的黑发;我想起那个傻子和他手里的糖;我想起那个满口胡话的瘸腿大哥和老院长;我想起那个女医师和她死去的女儿。

最后就是我的父母啦。他们的离世让我的人生变得还比较好玩,但也对这个社会并没有什么实质性作用。

我住在ST小区U单元B栋楼I楼D号。我已经跟看门老大爷说好了,我的一个亲戚会来拿我的书。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拿完我所有的东西也可以。反正它们已经对我没用了。只有一点央求你,对我的书都好点。我可能,这辈子所有的朋友,就是它们了。

素未谋面的年轻人,如果你是在十点四十五之前发现的这封信,快一点的话还能够用十分钟跑到附近的大马路。夜间的马路应该就像是一些恐怖游戏里浑然天成的人类屠宰场吧。运气好的话,你还能够看见一个头发乱糟糟,胡子满脸,身高还算高但是穿着简陋的年轻人在摆一些会让人以为他是个疯子的奇怪动作。对,那应该就是我了。

但运气差点的话,估计那时我就是一具尸体了。报不报警无所谓,总会有人在我面前尖叫的。

不要想着救我。如果你有这份心,谢谢你了。但是,我,真得很好奇那些“成功人士”的生死是怎么一回事。所以,即使你看见了我被杀的惨状,或是看见了我活着的样子,都不要理我。

我还是一个人离开吧。

事到如今也没什么可害怕的了,反正,死之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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