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开始胡扯哈
注意,这段更新是在另外一卷的,要看正文的更新,请读者老爷们点击目录看一下,因为菠萝包会记住你最近观看的内容,点进来还是这一卷的内容,而我这一卷的科(xia)普(che)都是不定时更新。(捂脸)
杨风申,小说里第二卷第十三章写过杨风申是五道古火会的会头,小说里写自在门的烟花那样子的撤退信号,都是杨风申制作的。其实,这个确有其人,杨风申生于1938年,河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他也确实是五道古火会的会头,而五道古火会也确实是制作烟花的。
杨风申老爷子说,古火会顾名思义与“火”相关。庙会上,村民会自发组织唱大戏、挂彩灯、舞狮子、耍龙灯,但重头戏非晚上的焰火表演。村民会将自制的一枚枚梨花瓶点燃,在夜空的映衬下形成五彩斑斓的图画,以此庆祝丰收。五道古火会有多年的历史传承,但在南宋肯定是没有杨风申老爷子的,因为这是我瞎编的哈哈。
为什么要写杨风申这个人物呢?
除了剧情上有需要,更是因为现实之中杨老爷子的遭遇,他耄耋高龄,作为五道古火会的会头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五十多岁愿意当传人的弟子,杨风申却在2016年按照惯例制作名为“梨花瓶”的烟花以庆祝节日的时候,被人匿名举报非法制作爆炸物,一审被判四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唯一的弟子也因为师父锒铛入狱被吓跑。
据杨老爷子自己所说,这种名为“梨花瓶”的烟花可以放置在头顶燃放都不会伤害到自己。杨老爷子的手工烟花的安全性暂且不说,他老人家被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人,竟然因为履行传承义务入狱,实在是有些,有些“匪夷所思”。
诚然,公安干警于杨申风老人处查获了用于制造“梨花瓶”的烟火药15千克、“梨花瓶”成品200个。且经鉴定,查获的烟火药均具有爆燃性。制作如此大量的爆燃物,显然已经危险到了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拘留、起诉、判刑实属依法办事。
一面是传承流传几百年亟需保护的传统技艺,一面是公众群众神圣不可侵犯的生命财产安全,孰是孰非,究竟又由谁是说了算了呢?毋庸置疑,当然是法律说了算。
可法律与情理之间,有没有可以斡旋的余地呢?所幸的是,杨风申老人提出上诉,河北省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但考虑到杨风申作为非遗传承人,其制造烟火药的目的是为了履行法定传承义务,为在庙会进行烟火表演,制造烟火药行为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犯罪时已年满75周岁以上等特殊情况,没有对杨风申老人犯下的制造爆炸物罪进行刑事处罚。
在此之后,“古火会”若想继续制作燃放梨花瓶,老人可以向非遗保护的部门机构寻求帮助,以机构的名义到安监及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取得合法资质以后方可继续制作。由此可见,如果杨申风老人能够事先主动了解相关条例,此类风波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民众如果明白事件背后的法律常识,肯定也更能体谅、理解公安、司法部门的行为。
我写下此篇关于杨风申的故事,一是科普一下法律知识,二是想让大家多多关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很多民间传承多年的绝活,已经濒临消失的悬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