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的事情,我很抱歉。”汤普斯从屋内找到一瓶烈酒,分别用两只碗盛上,给自己和拉格陵都倒上一碗。
“即使你留下了也不会改变任何事情,我倒是没想到我们还会见面。”拉格陵一口将酒吞入肚,实际上这种酒精度数对他而言并不够看,在军中他不知喝过多少比这更烈的酒,他在北部战场呆过两年,北方的冬天极为寒冷,行军的时候,酒是给身体增添热度的重要物资,那时的酒一口下去连脸上都冒出汗来,汤普斯的酒对他而言完全可以当作水喝。
“我知道总有一天会再次遇到你,毕竟塔乎尔还是太小了。”汤普斯也将碗中的烈酒一饮而尽,没过多久他的脸色便逐渐红润起来。
“我很感谢你将我的马车送回来,如果没有他们我可能连生活下去的营生都没有了,至于你怎样完好无损地从那群强盗手里逃脱并且将货物带回这件事,我并不打算过问,毕竟你看起来不是我能惹得起的人物。”汤普斯观察着
“我是个商贩,依靠低价收购货物拉去其他地方售卖,以中间差价或者运输货物赚取金钱。每年即将入冬的时候我都会回到这里,这里是我唯一能够遮风挡雨的家,只不过,今年形势不太好,很多地方都十分混乱,赚不到钱的我只能先回到这里。”汤普斯缓缓说道。
“原来如此,一开始我还以为你是牧羊人或屠夫,”汤普斯的解释打消了拉格陵心里一点疑惑,“商人可不会跟其他人一样,心里不知有多少副面孔,表面上宽厚老实,实际上比谁都精明。和老练的商人做交易的话别人可能会小赚,但是他们永远不会亏。”
“资本如同魔鬼,现在从中获取的每一分钱,都有可能成为日后所有悲剧的来源。作为商人的我,也只不过是在跟魔鬼赌命罢了。”汤普斯将双方喝酒的碗倒满。
“你永远不知道暴富和破产,哪一个会到来。”他眼神有些空洞,仿佛毫不在意未来的一切。
拉格陵将酒喝下,沉默不语。
“拉格陵先生,你找到你的妹妹了吗?还是说念念小姐和你有关系?”汤普斯突然问道。
“并没有,我和念念也只是认识没多久。”拉格陵回答道。
“既然这样,那我就放心了。”
汤普斯说出这句话让拉格陵感觉到有些疑惑,听他的语气,仿佛对念念有特殊目的。
“放心是什么意思?”拉格陵皱眉,放在口袋里的左手握紧了手枪。
“拉格陵先生,你远比我想的要复杂,明明看上去不到二十五的年纪,却有稳于超常人的稳重,看起来你经过了很多复杂的事情。”汤普斯回答道。
“这和你说的话有什么关系?”
“因为常年和他人打交道,我的眼光很准,你应该是落魄贵族吧,服饰整洁美观,行为举止透露着优雅,遵守着贵族礼仪,刚才念念小姐在这里时你会特意和她保持距离,待人亲和但并不亲近,还有喝酒的时候,虽然豪爽却一滴酒水都没洒出来,以及举碗时的手势。一切都说明你曾经处于一个富奢的家庭中。”
“但你也很警惕,不像是贵族对平民的高傲,更像是军人的坚毅,进屋时若有所思地观察着四处,甚至不觉得肮脏,进来时走的每一步都十分扎实,又不像一个长时间处于他人照料下的瘦弱公子哥。如果我没猜错,你放在口袋的左手应该握着武器,至于是什么我暂时不敢想象。”
汤普斯用黯淡无光眼睛打量着他,他越说越让拉格陵感到震惊。
“……”拉格陵没有回应他说的这些,但在汤普斯的眼里,他不做任何表示就相当于是默认了。
“以下都是我的猜测——你的家庭遭遇了什么重大灾害,或是破产,或是疾病,或是家人惨遭死敌毒手。我认为是最后一条,不然你也不会千远万里来到这个贫穷落后的边境小村落。虽然你藏得很好,但我依旧能听出你的口中部分词汇中带有些首都口音。”
“你知道了这么多事情,不怕我为了避免麻烦把你处理掉吗?”拉格陵略有些兴趣地看着他。汤普斯将所有猜测都说了出来,给拉格陵这个参军数年的侦察兵好好上了一课,他变得不够警惕了,也许脱离战争让他变得迟钝起来了。
“作为商人,第一时间获取信息能够给自己提供足够的便利,之所以我将这些和盘托出,是因为我这里有一场‘生意’,而你是最适合作为我‘交易’的人,”汤普斯双眼盯着拉格陵,“你知道‘万灵药’吗?”
拉格陵听到这个词汇有些诧异,但没有表现在脸上,而是反过来问他:“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个词?”
“万灵药”这个词汇他在自己父亲的笔记上看到过,上面写这是一种能够治疗任何疾病的药剂。而且,按照笔记上所写,他的父亲应该已经将这种药研制出来了,只不过在记录个体实验阶段的部分内容却被撕掉了,结果如何拉格陵完全不知道。拉格陵将万灵药的实验认定为失败,如果不是汤普斯突然说出这个词语,他都快把这件事忘了。
“既然你知道这个东西那我就不做解释了,”汤普斯回答,“曾经我和一个神秘学家做过交易,他对神秘学拥有着充分的狂热,我只是装作很了解神秘学,他就一个劲地将自己所知道的事情告诉我,我只是对他的实验表示支持,连一个铜仔都没花出去,他就将我当作知己一般。”
“那之后呢?他有没有研制成功?”拉格陵问道。
“很可惜,他死了。因为实验开销需求极大,他不得不向教会贷款,最后因为还不上欠款他的实验成果被教会收走,他变得疯疯癫癫,最后因为袭击教会人员被砍了头,作为他唯一信任的人我帮他收了尸。”汤普斯回答道。
“所以,这和我们之间的生意有什么关系?”拉格陵问,“你想要把万灵药拿去卖?”
“我相信这个东西能卖很多钱,黄斑症以及各种疾病瘟疫肆虐,有钱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健康会花大把钱用来买药,没钱人会倾家荡产掏空一切,为了活着即使卖儿卖女也会,欣然答应。这就是人性,一切为自己才是人活在世界上的根本原因。”
“如此自私自利,你真的是教会信徒吗?”拉格陵看着他脖子上挂着代表主神信仰的圆盾,突然感到一股恶寒。
“商人只会信仰钱,沉重的金钱放在兜里,可比看不见的信仰有分量。我在外人眼里树立起一个虔诚信徒的形象,是为了方便从各种渠道获得信息,在旅途中我可没有多少时间花在每周的祷告上。”
拉格陵想要反驳,但是他又没有反驳的理由。汤普斯将万灵药出售,救治了那些本无法活下去的人,同时也赚取了钱,他没有资格对他赚钱的方式指手画脚,毕竟人不都是这样的吗?谁能做到真正的无私?谁有需要付出的义务?
拉格陵甚至不是教会信徒,连指手画脚的资格都没有,如今,他甚至要成为汤普斯的同党。
拉格陵沉默片刻,说:“对于你口中的‘生意’,我暂时无法相信,除非你能先让我看看你所说的万灵药。”
“我口中所说的‘万灵药’你早就已经见过了。”汤普斯很难得地笑了出来,只不过听着让人很不舒服。
“你说的是什么?”拉格陵一愣。
“我发现万灵药的契机是在一天早晨,那时我患上了痨病,命不久矣。也就是因为这场大病,我发现了能够让我暴富的秘密。某个人拿着碗,用小刀将自己的手臂割开,血液缓缓流入碗中。她没有注意到我还醒着,虽然背对着我,但我却看得一清二楚。”
“她喂我喝下她的血液,那股香甜的味道让我一时间怀疑自己当时是眼花了,让我以为自己喝下的是什么佳酿,而不是带有腥味的血液,但当我注意到她手臂上的伤口时,我才确信自己没有看错也没有产生幻觉。”
汤普斯长长地呼出一口气,随后缓慢地说,如同讲述一个足以带来灾厄的秘密——
“念念小姐,就是我所说的万灵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