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重讀李敖所寫《不討老婆之不亦快哉(三十三則)》與《不交女朋友之不亦快哉》,爲之欣然色喜,深覺此類遊戲文章,亦爲文章正道,乃乘興仿作之。
一:不必因爲妻兒吃不上飯而爲五斗米折腰,不亦快哉!
二: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當,不亦快哉!
三:可以乾脆利落的死,了無牽掛,不亦快哉!
四:臨死與死後不會有人哭哭啼啼,不亦快哉!
五:不爲了人情世故而虛與委蛇,不亦快哉!
六:於是可以做個真人物了,不亦快哉!
七:可以獨與天地精神往來,不亦快哉!
八:不必與老婆聊自己不感興趣的事,不亦快哉!
九:不必談柴米油鹽醬醋茶那些俗事,不亦快哉!
十:不必找個自己不愛的女人來當生育工具,顯示自己尊重女權,不亦快哉!
十一:不用切身體會只愛老婆的外貌而不愛內在,或只愛老婆的內在而不愛外貌是什麼彆扭感覺,靈肉不兩分,不亦快哉!
十二:不因家室之累而失去自我,不亦快哉!
十三:不因與老婆無話可說而乾瞪眼,不亦快哉!
十四:不必在老婆後面加上大人,從此只有萬人之上,沒有一人之下,不亦快哉!
十五:不使《紅色11》餘三共的悲劇重演,不亦快哉!
十六:不必擔心自己嫉妒心發作,不亦快哉!
十七:不須每天早晚安,不亦快哉。
十八:可以獨與二次元美少女往來,不亦快哉!
十九:不必做車奴房奴,不亦快哉!
二十:根本不用想到自己討不起老婆,不亦快哉!
二十一:看見他人後院起火可以隔岸觀火併大說風涼話,不亦快哉!
二十二:不會和別人說“愛情的代價是痛苦,愛情的方法是忍受痛苦。”不亦快哉!
二十三:不會因爲離婚或妻子早逝而陷入無法自拔的境地,不亦快哉!
二十四:可以向朋友吹噓自己不單戀一枝花,顯得風流無比,不亦快哉!
二十五:可以煞有介事的和人說“婚姻即墳墓”,不亦快哉!
二十六:可以自比歷史上有名的不婚主義者,儼然一世之雄,不亦快哉!
二十七:可以大肆宣傳羅素的《婚姻與道德》一書,不亦快哉!
二十八:女孩子們知道我這樣灑脫,也許紛紛向我拋出媚眼,不亦快哉!
二十九:可被道學家大罵,青年引我爲叛逆偶像,不亦快哉!
三十:不會被丈母孃嫌窮,不亦快哉!
三十一:不必向娘娘及其皇親國戚奉上朝貢,不亦快哉!
三十二:可寫不討老婆之不亦快哉,不亦快哉!
三十三:寫不亦快哉而不會被看出是因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不亦快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