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节:索居、诗人

作者:蒙娜卫莎很担心你 更新时间:2024/6/17 0:55:42 字数:2859

天空中一只苍鹰盘桓,它俯瞰着大地,只见一支大篷车队在道路上行进,道路两旁灌木、乔木密集,茂密的森林中灰兔、小型禽鸟凭借繁茂的草木枝桠躲避大型掠食者的视线。

这是一支十人商队,四个驾车马夫、一个认识路的向导、五个护卫。

亨利与诺斯俩兄弟中的哥哥共乘一车,他们乘坐在最前方的马车上,车内有些颠簸,轮毂被硬土路上的小石子磕碰弹起。

他们已经在路上行进两天一夜了,刚刚离开奥帕瓦主教区,踏上了前往克罗梅日什的道路。

亨利躲在大篷车的车篷阴影下,低着头打着瞌睡,头随着马车的上下颠簸有节奏的点头摇晃,眼皮半睁半闭,露出部分眼白,在这种环境下他一直处于快速眼动期,无法进入深度睡眠。

几只黑鸦落到马车篷顶,“嘎嘎”的叫声扰的亨利骤醒。

他不耐烦地再次闭上眼,不想搭理这些烦人的乌鸦,心中叨念着:死鸟快点飞走。

但黑鸦们还就赖着不走了,搭便车是聪明的鸦科惯用的手段,它们“嘎嘎嘎”的在车篷顶叫嚣不停,直叫亨利无法好好休憩。

亨利气恼的从马车内部拍打车篷,但聪明的鸦科大佬可不惧怕两脚兽的恐吓,黑鸦们尽情展现着它们的烟嗓,叫的更欢了。

他从车篷内探出半边身子,挥舞手臂驱赶,黑鸦们还是施舍了他一点尊严,扑腾翅膀飞到了第二辆马车车篷顶,开始骚扰其他的人。

只要不来烦他就行,或者他该学学如何射箭,这样就能干掉这些烦人的黑乌鸦。

亨利坐回车内,与哈夫丹面对面坐着,只见这个诺斯人乐此不疲地把玩着一枚金灿灿的金币,金币在他弹动的手指间时隐时现。

他们已经赶路两天了,赶路的日子枯燥乏味,亨利总想找人说说话,但车夫沉默无言,哈夫丹一直玩着那枚金币。

他是在憋不住了:“哈夫丹,你手上那是什么,我第一次见金子做的钱币。”

哈夫丹拇指一弹,金币飞起,在空中翻转无数圈后被拍到手背上:“正面!”

手拿开,图案上印着两个男人,他们分别穿着扎甲、托加长袍,共持一柄圣杖。

“艹!反面!”

哈夫丹刚才在心里和自己打了个赌,如果这枚希斯塔麦伦金币揭开后是正面就不搭理亨利,若是反面就陪这个憨汉说话。

愿赌服输,哈夫丹屈指一弹将金币打到亨利额头,弹飞,抬手接住:“乡巴佬,这是‘大城市’的足重金币。”

“大、、、、”亨利摸了摸发疼的前额,舌头打结,他不会诺斯语“那是什么地方?”

亨利的问题似乎问倒了哈夫丹,后者用指腹搓了搓金币,上面凸起的图案精致、细腻,比德涅尔银币要美丽的多。

哈夫丹有些哽住,许多话想从嗓子里涌出,但它们拼命拥挤堵在了嗓子眼。

许久之后,他嘴里蹦出来一个词:“米克加尔德。”

这个词像是被撬开的新鲜发酵的麦芽酒桶的桶塞,发酵产生的二氧化碳让无数的语言、词句带着雪白酒沫从他嘴里涌出。

哈夫丹注视着金币正面戴着圣法环的耶稣,打开了话闸:“米克加尔德,许多人称呼它为新罗马,世界的中心。”

“世界的、的中心,你见过?”亨利不太明白什么叫做世界中心,难道世界也像苹果一样有位于中心的果核吗?

“我没去过,但我在梦里见过它,那是个比赫拉德茨大上百倍的城市,百尺高墙、黄金屋子、土地淌蜜流奶,贵族在里面低贱如平民,一座白色高大的宫殿矗立其中,凯撒居住在那所神秘的宫殿,宫殿中侍女、阉人传达着神圣的旨意,无数身经百战的勇士候立在大殿两侧,我在梦中已经去过了那里无数次……”

哈夫丹喋喋不休,亨利眼睛卷成了蚊香眼,他猪脑有些过载了。

亨利:(@-@)

亨利听得云里雾里,什么“凯撒”、什么“阉人”,他猪脑过载,快要晕了,于是他转移话题,看向马车前方骑在战马上的诺伦以及与她并驾齐驱的金发少年。

“与小姐并排骑行的那个人是谁?”

亨利语气中不可察的带着丝丝嫉妒,如果他也有一头金发、有帅气的脸蛋是不是也能讨来一匹马,然后与小姐并驾齐驱?

“托尔克。”

‘托尔克’亨利在心中重复一遍这个名字,深深记下。

………

“托尔克,继续讲讲你的索居生活?”

诺伦与金发少年坐在营火旁边,她已经开始制作晚餐,打算一边吃一边听托尔克讲讲他的索居故事。

她先将一小块黄油在锅底融化开,将几条红棕色的腌肉轻放到油滩上,油与肉间发出短暂的爆鸣,然后是滋滋的煎炸声。

金发少年凑在少女身边,欣赏着她的精湛厨艺,橘红的营火下映射出少年一张帅气却仍有些稚嫩的脸。

托尔克身高六英尺,肩膀坚实宽阔。

外表继承了传统诺斯男人的优点,他高眉凹眼,眉弓处在偏高的位置,金色浓直眉,眉角像是用毛笔顿了一下,凸显眉锋。

除此之外,他与大多数诺斯男人又有不同,或许他的母系有斯拉夫血统,他的脸部轮廓柔和,不像传统日耳曼人那般硬朗、棱角分明。

他就像一个温和耐看的邻家大男孩,笑起来温暖阳光,只要他不哭丧个批脸和个衰仔一样那还是十分耐看的。

这次索居生活更是给他留下的荣誉的伤疤,疤痕刻在眉角,托尔克眉清目秀的脸庞多上了几分成熟。

“咳嗯~我刚才路上讲到哪儿了?”金发少年咳嗽一声,用小刀从诺伦递来的平底锅里勾起一片炸至金黄发亮的培根。

“该讲讲你在遇到野狼群之后的事了。”诺伦颠锅,蘸油后金黄发亮的培根高高抛起,落到锅中翻了个面,继续发出滋滋的油炸声。

“对,野狼群,当时夜色中无数绿的发亮的……”他一拍大腿,绘声绘色的描述起他的遭遇。

他知道诺伦喜欢听些故事,诺伦也给他讲过不少神话传说,比如《宙斯与他的怨种女儿》、《贝奥武夫与高跟鞋魅魔》、《耶稣、犹大与女支女的恩怨情仇》、《放牛娃的偷衣技巧》等等

他想尽可能让自己的故事显得诙谐有趣、跌宕起伏。

“…………当时一道闪电劈下,蓝色的电流顺着山毛榉的枝干树皮涌到地表,一面由闪电做成的高墙从地下钻出挡住了野狼们的去路,我知道在这片荒芜人迹的森林里,我与狼群只有一方能活下来,于是我手起刀落、手起刀落,咔嚓咔嚓,狼群就死光光啦~”

托尔克——名声特质

Get+诗人

少女的脸上绽开一抹微笑,她如同沙漠中饥渴难耐的旅者,少年虽然讲故事的技巧很是稚嫩,但却犹如绿洲的海市蜃楼给予她精神上的止渴。

营火边,一灰一白两匹战马打了个响鼻,它们对托尔克的故事不屑一顾,瞪圆了大眼睛互相啃咬梳理彼此马臀上的短毛。

其余八人泡着野菜汤嚼着干巴巴的裸麦面包听着托尔克浮夸的故事,他们分散为两个露营火堆,四个车夫连同车驾、营火处在营地最中央,亨利、哈夫丹、威兹、阿娜围坐在马车货物的左边,右边则是诺伦、托尔克看护。

阿娜是此行前往奥洛莫乌兹的向导,她捏起小块面包蘸了蘸汤汁,喂进嘴里细细咀嚼,轻声说道:“真是有趣的故事。”

亨利小声酸溜溜道:“只会奉承小姐的吟游诗人……”

威兹一听亨利的嘀咕,也边嚼边说:“伟大的冒险者都是优秀的诗人,诺斯人都想讲述自己的惊奇历险,等我到了该成年的时候,我也要离群索居!”

“嗬~~~那你可要独自一人去了,我可不会陪你瞎闹,我会找个人决斗,或者刻上疤痕了事。”哈夫丹打了个哈欠,今天赶路一天,他困了。

“话说,这里到奥洛莫乌茨还要多久,这两天马车坐的我腰酸背痛屁股麻。”哈夫丹打完哈欠朝阿娜问道。

“可、可能还要两天……”阿娜低着脑袋嚅喏,怯怯懦懦用余光看向哈夫丹。

“你最好认得路!”他故作凶恶吓唬这个黑发小姑娘,一路上他这么捉弄过她好几次。

阿娜抱着肩膀身体一抖,嗓子里发出轻微的呜咽,身体靠着营火缩成一团,再也不敢看向这个恶趣味的金发诺斯人。

=====人物简介=====

托尔克:16岁

健康:5.0

勇武:12(成年礼+3)→15

身体特质:眉清目秀(1级);硬朗(1级);敏锐(1级);多产;寿比南山

=====书中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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