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你好像对他挺感兴趣,需要我花钱赎他吗?”约翰美滋滋地啃了一大口苹果,苹果的多汁让约翰的心情别提有多美妙了。
“赎他?用宝贵的银币解放一个不知来路的家伙,约翰,这并不值得。”诺伦摇摇头,她不知道自己的哪句话触发了约翰的关键词,还是他认为自己在奥帕瓦战后给予了他生命,就误以为自己是一个同情心泛滥的人?
看来约翰还是不了解她,诺伦的善意只会给亲人、朋友和一些值得帮助的人。
但显然,眼前这个木质枷锁中囚禁的疯狂男人,并不是什么值得帮助的人。
“诺伦,或许我们该回去了。”托尔克耳尖微微耸动,他听到了士兵步伐整齐的声音,距离这里可能就两杯酒的功夫。
“嗯,天色不早了。”她颔首,但刚想离开又被约翰劝住。
“大人,不远处便是犹太社区,那里还有犹太教堂,您……”约翰提出一个莫名其妙的提议。
“犹太……”听到犹太,诺伦就不爽,她怕见到鹰钩鼻子就忍不住一拳把鼻子捶入脸。
“不去!”她直接拒绝,并将一袋银币随手抛给约翰。
“你不用跟我回去了,干你该干的事情去!事情办完了再来寻我。”诺伦丢下一句话,扯了扯蒙面兜帽,拢紧斗篷,走了。
“这……”仓皇接住甩来的一袋银币,约翰发怔,不知道哪里触怒了诺伦。
银币袋子沉甸甸的,约翰左右张望,在身上藏好,望着两人离去的背影,嘀咕了两声后,快步走开,闪身钻进了一个小巷。
半根蜡烛的时间之后。
一队严整有序的士兵,举着长矛来到了广场,为首的士官将一个新的犯人押到了处刑台上,周围看热闹的民众纷纷围了上来。
与士兵队伍随行的刽子手,扛着一把双手宽斧,晃晃悠悠地走上了处刑台。
“别丢了,混蛋!”一个士兵取下腰间的包铁棍,直接给了还在丢粪球的几个混账小子一下,打的他们嗷嗷直叫,然后又挥舞了几次驱赶周围的民众,让他们滚开一些腾出空间。
“呸!我呸!”刽子手对掌心吐了两口唾沫,搓了搓手掌,握紧木柄,高高举过头顶。
刽子手眼神一凛。
“呼——”沉重的斧刃切开微风。
“笃~骨碌碌……”重物坠在木质处刑台上一响,滚动几圈。
木质枷锁上的疯狂男人无头了,碗大疤口喷出了五尺高的血泉,溅得正面的民众难受的闭上的眼,伸手擦了擦眼皮上的污血。
疯狂男人的无头尸身丢在一边,刽子手会将他埋葬到乱葬岗,如果家属出了费用,他会包裹裹尸布,而不是随意往后山一丢。
新犯人囚进了枷锁,这是一个哆哆嗦嗦的瘦小男人,他一直苦哈哈的乞求,但没有一句能动容士官的无情铁面。
“大人,这个也是今天行刑吗?”刽子手问。
“是。”士官说。
“哦,算了,后天吧。”士官又改口了。
士官的一前一后,吓尿了枷锁中的瘦小男人。
瘦小男人的醜态,乐的围观民众哈哈大笑。
“看呐,一个懦夫。”一个女人喊道。
“对对!一个懦夫!” “杀了他!” “他尿了!尿了!”
围观民众乐呵呵的大声起哄。
士官背着手,冷漠注视下方的民众。
“日安,尊贵的大人,这个人犯了什么罪?”一个光头的神父仰起头。
“神父,他谋杀了一个人。”士官回答。
“那他应该下地狱。”神父双手合十。
瘦小男人崩溃了,大哭:“我没有、没有!我只是打了他一拳!”
瘦小男人的话语像丢入平静水面的石头,激起了涟漪。
“天呐!他一拳就杀死了一个人,真看不出来。”围观的一个人啧啧感叹。
“那应该把他送上战场!”有人喊道:“他既然能一拳打死一个人,他应该送上战场去杀那群梅森佬。”
瘦小男人哭声更大了:“我只是在酒馆打了他一拳,谁知道过了几个月他就死了……呜呜……上帝啊……我有罪……”
瘦小男人此刻也相信是自己杀了人。
士官认真想了想,感觉送上战场这个提议不错,于是对刽子手说:“行刑的日子往后挪。”
刽子手点点头,他具体也没问,虽然他是按人头计费,短时间内斩首越多越好,但也可以去找犯人家属索取费用,他挣得更多。
整齐划一的步伐声音再次响起。
士官率领士兵离开了广场。
只留下一个崩溃男人的痛哭流涕,和一群围观群众的嘲讽玩弄。
始作俑者的约翰藏在小巷冷冷注视着这一切,他冷哼:“布拉格的士兵不过如此。”
他思索道:“那几个流氓兄弟……我下的任务都完成了,或许我在布拉格的黑帮规模可以干的更大……”
原来,约翰在第一次来到布拉格的时候就有了培植势力的想法,想从诺伦手中重获自由后,到布拉格开始人生第二春,但当他知道斯维恩即将成为男爵,诺伦急需用人,他便选择了留下,向武力绝强的盾女献上忠诚。
但没想到,最后机缘巧合又回到了布拉格,并被委任了“建设黑帮”这个任务。
“命运啊……”约翰感慨。
短暂的感叹结束后,约翰的身形匿入了小巷的黑暗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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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黄昏,滚烫的烈日缓缓塞入群山的峰峦之间,那庞然巨物散发热力,云彩幺妹脸颊炙烤的通红,天空长姐也不胜热力,在太阳的胁迫之下,褪下蓝白的衣裳,露出羞红的躯体。
天空蓝变红。
诺伦到了野猪酒馆门外,她还没进入,托尔克就在一旁提醒道:“里面有两拨骑士。”
托尔克耳目聪颖,酒馆门窗紧闭,但他从缝隙看、听到了里面的动静。
“骑士?”诺伦正准备摘下蒙面兜帽的手止住动作,转而推开大门。
里面确实有两方从属不同的骑士。
左边的骑士衣着华丽,链甲外的罩衫色彩鲜艳,白红相间。
右边的骑士衣着朴素,十分具有“守贫”风格,链甲全部隐藏在灰色的粗布麻衫之下,但他们胸前挂着的银色十字架引人注意。
还没等坐在正中央的斯维恩开口。
脑内的那一点灵光,便已经提醒了诺伦。
“公爵的骑士。”蒙脸的盾女看向左边,华贵骑士昂起头,目光睥睨。
“亚罗米尔的骑士。”她又看向右边,朴素骑士低头,面容谦卑。
“真找上门儿来了,还是两拨不同的人马。”诺伦嘟囔了一句。
她迎上斯维恩的目光,瞬间秒懂了。
让我选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