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高举火把

作者:大穷鬼 更新时间:2024/6/6 22:26:25 字数:2707

 他们高举火把,唱响殿堂的圣歌。尽管歌词是那样的肮脏污秽,他们仍旧虔诚叩拜。他们祈求循环的真主能够降下恩赐,在时间的开始与终焉的交界处,能够拥抱彼此。

 不管亲朋好友,不管是否有过一面之缘,甚至不管是否忠诚于真主。他们都将在真主身上遇见彼此,拥抱彼此,循环往复。新生与死亡之间,相隔甚远。亵渎与虔诚之间不过是一条潺潺溪流,所有人都可以跨越,跨越之人也将跨越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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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尔斯乘坐马车来到了背面的贫民窟,他来这儿是要找一位年长的智者。对方在贫民窟名气很大,甚至在富人区也有些声望。

 墨尔菲斯太太,她年轻时当过军队里的医护工作者,后来随军队上前线,从死神手底下救了好几个士兵,其中还有一两个军官,她本应享受无上的待遇,却甘愿在贫民窟当个教师。后来因为年纪大了退休了却还是待在这满是垃圾的落后街区。很多上流的富人都认为她是个怪脾气的人,但也许只有这儿的人知道她的脾气并不怪相反有些偷东西或者打架斗殴的孩子都愿意去她那儿忏悔。

 侦探下车来到贫民窟附近的一块荒地。马车夫不愿进入贫民窟,也许是那儿太脏太乱,不利于马车行走。侦探只能这么想。

 这块荒地是一块巨大的坟冢,里面埋着的都是饿死或病死的人,本来这儿是一块碑都没有的,走着走着也许会掉到坑里。如果再仔细找找,或许还能发现几具白骨。

 后来啊,无名者为无名者立碑。有情人为无归者刻铭。墨尔菲斯太太和他的几个老友花了几年的时间让无归者有了安身之处。

 这里最大的一块石碑上刻着,“无论走到哪里都有时光伴随,那是永恒的离别。无论走到哪里都有泥土伴随,那是永恒的相会。”

一位品德高尚者的青春和无数无归者的一生,让侦探驻足许久。侦探找到了一丝很久都不曾感受到的人性。

 满是垃圾的泥泞小道上有些穿着破烂的人们在此觅食,他们将尊严和人性藏在糟乱的长发下。那些吟游诗人喜欢歌颂骑士公爵们的光辉,去贬低这些身处深渊的人们。因为他们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尊严在生命之上。

 侦探无声的走在泥地上,难闻的恶臭如同小山让他举步维艰。

  “普尔斯叔叔!”一个孩子赤着脚快步走到侦探面前,他双手紧紧的护着张白纸。

“哦,小杰克,你又忘记穿鞋了。”

“小孩摇摇头,大家都没有穿,我也不穿,而且那不重要。普尔斯叔叔这是送给你和达文克叔叔(第一章画家)的。”

普尔斯接过白色纸张,发现这是一幅画。充满童真的线条自由的对接,充满幻想的色彩勾勒出三人的轮廓。这张画没有抽象派的相对概念,没有印象派的强烈自我意识,甚至不像写实派,但万幸小杰克抓住了重点,画里的普尔斯戴着帽子,拄着拐杖,达文克拿着笔给另一个人画着像。

“小杰克你画的可真好,是谁教你的。”侦探笑道。

小杰克得到夸奖,有些不好意思的答道,“是莫尔菲斯奶奶。之前达文克叔叔给我免费画了张画,我就向奶奶提议也给你和达文克叔叔画一张。”

普尔斯将小杰克抱了起来,“这画不应该只得到我这个庸俗且不懂艺术之人的赞美。走,我们去找墨尔菲斯太太,看看她是怎样赞扬它的。”

繁星闪烁,点缀夜空。普尔斯提着油灯背上背着熟睡的小杰克。莫尔菲斯对侦探的来访并不感到意外。在安顿好小杰克后,两人来到书房。虽说是书房,实则是一间狭小的杂物间。

墨尔菲斯注意到对方手里的画,笑道:“你应该给画家看看,他会喜欢的”。

“得了吧。达文克在艺术这方面出了名的严格,他那两位学生在他那学了三年,连一句表扬也没捞着。“

墨尔菲斯摇摇头,“相信我,他虽然是个严格的艺术家,可没一个人帮他画过像,他会喜欢的。“

“希望吧。”侦探点亮了烛台上的蜡烛,漆黑的贫民窟里多了一丝亮光,这是属于穷人的温馨。

侦探很喜欢这种气氛,在安静中给人性一点亮光。狭小的空间不会让自我迷失。这是平常都不能得到的那份作为人的自知性。

“侦探,我很抱歉,本来这件事不该委托你的。“烛光拉着阴影跳动,墨尔菲斯的脸一半沉入阴影一半又在光亮下,”可我不知道我这张老脸还能叫得动几个伯爵帮忙,失踪的都是贫民窟里的人。教会和执法机构也都在做表面工作,没有人会知道那些失踪者的结局。“

“我知道的,不用感到抱歉,倘若我不接这个委托,那我便已病入膏肓了。”普尔斯用手轻轻抚着烛火,阴影攒动,外面角落里的东西向后退了几步,似在躲避月光。

“你的怪病怎么样了?”莫尔菲斯看了一眼窗外,又转头问道。

“还是老样子。‘人’的那部分在不断流逝,说不定哪天我就被关进疯人院。”

“你应该去看看医生。”

“那我还是更愿意在疯人院里度过余生。”

“哦,侦探放弃你的偏见。并不是所有的医生都…好吧,我知道你是不会听的。”

“好了,闲聊到此为止。”普尔斯坐直了身子,他现在想了解一些关于委托的事情。

墨尔菲斯早有准备,她将手头的失踪名单递了出去,“总共失踪39人,3个中年人,5个青年,还有都是孩子。他们都是贫民窟里的人。”

“失踪现场呢,难道就没有一点线索?”普尔斯皱眉。

“没有,总共36起失踪案,有十多个失踪现场都是在失踪者家中。他们就仿佛凭空消失了一样。”

墨尔菲斯在拿到这些资料的时也十分不解,若是些孩子遭遇绑架无还手之力可以理解。但偏偏这里面有青年和中年人。那为何现场一点反抗痕迹也没有。

更离奇的是有两起失踪案有目击者!

普尔斯也看到了这两份资料。上面有关于目击者的详细言语记录。一起是发生在贫民窟的北城区,失踪者是位11岁的孩子,目击者是隔壁的邻居,叫阿黛丝。她清晨早起时看见两个穿着奇异的人站在邻家孩子面前,手里竟还拿着根火把。海岸边的早上天是很亮的,这火把完全没有必要,更何况在今天大伙都用煤油灯。

阿黛丝起先自然起疑,并想阻止。直到邻家的女孩主动牵起

那两人的手,才慢慢放下疑心。

 “那按理来说,作案者是那女孩的熟人?”普尔斯揉了揉眉头。

 “据后来女孩的父母说,他们的孩子十分内向,根本不会接触别人。从小到大也就主动牵过父母的手。而这偏偏是最奇怪的地方,案发时他们父母在海上捕鱼,并喜滋滋的向别人展示这次出海的收获。”墨尔菲斯苦笑,脸上的皱纹从未舒展开。她指着桌上的资料,道,

“无论是女孩主动走向凶手,还是失踪案现场没有一点痕迹,一切的一切就像是……”

 “自愿。”普尔斯说出了墨尔菲斯心中藏着的词。

 可这怎么可能。

 俩人沉默了许久,摆钟无法脱离静谧,思维无法跳出已知。

 终于,侦探注意到还有一个目击者,而桌上的资料堆里完全没有他的信息。

 “他疯了。”墨尔菲斯的三个字让另一条路也堵死了。“我去市里的疯人院里看过他,他不断胡言乱语,说着重复的话,在墙上画着各种符号。”

 俩人再次陷入沉默。

 直到摆钟上长短的利剑重合——

 “侦探,我不知道这件事麻烦你会不会有危险,但我真的走投无路。这是所有已知的线索,我晚点还会求上面的几个人再找找,毕竟生命不能因为出身而漠视。总之,一切小心。” 

 侦探点头,“时候不早了,您也早些休息,不用太过担心,一切交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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