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说我喜欢穿那件绿卫衣。
因为穿上去很舒服 于是一直穿着 明明算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不过在一些指名道姓的事情上 我反而会因为这个变得更加显眼。
喂一只挠伤过人的流浪猫 别人都会知道是我干的。
在天台吃东西 别人也能一眼认出来我在那里。
于是乎 有人通过监控看到一个穿绿衣服的人趁体育课溜进班 偷走别人抽屉洞里的东西时 也会第一时间怀疑是我。
面对怀疑 我确实也拿不出什么证据来。毕竟我是个又沉默又懒得参与集体活动的人。对于一个常人对他只有一个印象的家伙,怀疑了倒是合理的事。
不过好在 班主任为我辩解 我也解释说那时候我在楼道里窝着看书。几个心善的女生为我解了围 大部分人也觉得仅凭一件衣服 不应该就锁死是那一个人 更何况我身上本来就没有那东西。所以在一番检查后 丢东西的人也只能无奈的继续寻找嫌疑人。
我倒是无所谓啦。
毕竟 那东西早就被我扔到后山了。
要说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报复。很简单的理由吧。
他曾经一直喜欢抢我书包里的香烟 还威胁说敢告状有我好果子吃。我脑子又不是坏的 当然不至于把自己带着违禁品这件事说出去。
相对的 他丢了香烟这事 肯定也不敢说出去吧。
当然 香烟也一起丢掉了。
“去你的,你把东西藏哪去了?”
放学路上被这么堵着的时候,我装作低眉顺眼的样子。书包里只有几本笔记 手机这天我也放在家里。这样万事俱备 只欠来个人拍照。然而我并没有朋友帮我拍。
“我知道是你干的,快tm给我说!”
搜寻书包无果 他们开始拍我的脸。 我接着摇头 声音颤抖:
“真的不是我。”
一拳下来好像打到棉花,几个人只能咬牙切齿的叫我磕几个头,放我回去。我知道这事没这么简单 不过嘛 至少今天过去了就行了。
揉了揉被推疼的位置 我伸个懒腰 一屁股坐到公交站的位置上。
仔细想想 刚才的害怕不是假的。偷东西扔出去的时候其实很慌乱 直接帽子扣头上就偷什么的也蠢到家。如果 我是说如果 后续有机会再干这种事儿的话 可能会熟练很多吧。
公交车卡着太阳落山的点到 上面上面空空荡荡。
一般都会往里面扔两块钱 不过今天口袋里只有一块六 就先给这么多吧。
坐半个小时车回没人的家 随便吃点东西 之后边看电脑边抄点作业 这样一天似乎就算完了。不过有这点小报复 好像对我来说 已经很足够了。
足够吗?至少人有足够的想象力 把一点点小小的突破想成所谓伟大事业的第一步。今天这样偷 说不定明天就可以这样偷 到最后偷银行和博物馆里的东西 指不定还能和凯恩.文森特一个级别什么的。不过毕竟是幻想 想想就行了。
沉浸在这种幻想里没过几秒 就被别人的搭话打断了。
“喂。”
不知怎的 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向我搭话的 是我在偷完东西后 正好遇到的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