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宸体内已经没有毒蛊,他的内力和法力剧增,加上他在死斗场练就的本领,再恢复一段时间,将没人是他的对手。
这等鲜衣怒马少年,有着强健的体魄,怎能生病呢?
不过我还是去他房间了,装模作样,替他把脉看病。
我的手正要从他手腕离开,他硕大的手却一把将我抓住。
我无力反抗,只能任由他抓得我手生疼。
“你最近总是躲着我?”
“我没有!”
“你脸红了,心跳加速,是你的谎言被我戳破,还是你对我动心了。”
瞿宸边说边将脸贴近我的脸颊,我切身感受到他的气息。
我慌了,试图挣脱,他却一把搂住我的腰,将我拥入怀中。
两行泪珠从我脸颊滑落,滴入他的脖颈,他捧着我的脸,脸露复杂之色。
我为什么会哭?
那是因为上一世,我用利剑刺入他的胸膛,他却奋力将我拥入怀里。
而我后悔将他一把推开。
他将我赶出宫殿,让一个大夫和修为高的侍从跟着我。
侍从将我送到一处小岛,我在这里竟见到被他杀害的我的亲娘,她并没有死。
过了几年,我才知道,这一切不过是他演的一场戏罢了。
他伤害的那两母女,表面看起来是手无寸铁子里的妇女,实际上,这对母女心肠歹毒,她们毒死了整个学堂的人。
他身边的女人,也不过是他为了赶走我,故意演的一场戏罢了。
至于我的父亲,他本就作恶多端,别说是瞿宸想杀他,就连我这个做女儿的,都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
还有,他根本不是嗜血成性,而是我爹以为瞿宸嗜血成性,于是在送我进宫殿前,便在我血液里,下了剧毒。
在宫殿,瞿宸见我第一眼,便认出我。
他之所以吸食我的血液,不过是为了替我解毒。
后来,我怀了他的孩子,就我这浑身是毒的身子骨,恐怕孩子还没有出生,我便随孩子一尸两命。
他得知我怀孕后,我不知道他到底承受了多大的痛苦,才亲自下命令,杀死自己的孩子。
表面上他是将我赶出宫殿,实际上他是保护我,用命来护着我。
我离开宫殿没多久,神、妖两界结合,直接打入他的宫殿,将他团团围住。
而他早就知道自己活不了了,将身体化为空中的一堵屏障,守护人间的平安。
人间相传着他的一句佳话:这世间没有所谓神、妖,没有所谓的好、坏,不过就是谁胜了谁说了算,罢了。
瞿宸若成佛,天下无魔;瞿宸若成魔,佛奈瞿宸何。
瞿宸,一个神界的大恶魔,却用身体守护人间平安。
所以他到底是神还是魔,重要吗?
可惜,过了几年,我才知道真正的真相。
我踏遍三界均未寻得瞿宸的影子,我望着天空苦笑,其实他一直守护着我,从未离去。
我孤独守在岛上,大夫教我医术,医好了我体内的毒,侍从教我武艺和谋略,我练就一身本领。
可我始终心有不甘。
我那从未给过我爱的娘,却看穿了我的心思。
她说:你想逆天改命,就要承受相应惩罚,重生又如何,你和他终究不过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罢了。
可那又怎样呢?
他是瞿宸,怒马鲜衣少年,天选的统治者,有他在,三界太平安康,有他在,世间皆是美好。
所以我重生了,是我自己的选择。
……
这次,我没有推开他,我踮起脚尖,主动亲吻他,他不明所以地瞪大双眼,满眼装的全是我。
我豁出去了。
这段时间处处躲着他,心里却无时无刻都在想他。
就连十七都看出来了。
十七说:“阿咋,我知道你喜欢主上,你也知道我喜欢你,但爱一个人,不是非要拥有她,而是只要看着她快乐便足矣。”
“阿咋,你既然喜欢主上,主上也喜欢你,那你们就勇敢地在一起,青春嘛!就是要大胆的去爱,去生活,去受伤。”
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那就勇敢的去爱,去生活,去受伤。
我们真的在一起,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主外,带着部落和将领在外出征,我主内,在军营里照顾好将领们的家人,给他们缝衣做饭。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一年,期间,我再次见到瞿宸的母亲褚氏,她真的很美,属于那种又飒又美的女人。
我想,当她的儿媳,应该会很幸福。
我利用上一世所学的医术和谋略,提前帮瞿宸开路,将我上一世我中的毒,投进沈离和瞿鹏体内。
大战那日,瞿宸未战,却大获全胜。
他统一三界,成为真正的统治者。
这段时间我都在研究一种药,我把研制好的药,给我娘吃。
果真,她吃了我研制的药,竟开口称呼我为姑娘。
她这一生都活在痛苦中,这种药,可以让她忘记一切,重新开始。
后来我又将这种药改良一下,给一痴情汉吃,他老婆病逝后,他一直忘不了他老婆,整日活在痛苦中。
痴情汉吃了我研制的药后,连他老婆的名字都忘了,但除了他老婆,其他事情,他记得清清楚楚。
毒蛊在我体内不断变大变强,我的身子一天不如一天。
瞿宸当上新的统治者后,他说他要昭告天下,娶我为后。
我点头答应。
我将研制好的药物,放入瞿宸的酒中,和他举杯喝上交杯酒。
喝完后,他躺在床上安静地睡着了。
我看着他那精美绝伦的脸,脸上露出平静的笑容,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我突然想去那座岛上,一个人,一叶舟,一片海。
我刚踏上船,身后传来异响,回头一看。
是十七,他笑靥如花,双眼眯成一条线,看着我。
“嘿!刚好我们顺路,带上我一起走呗!”
“好啊,一起!”
别说,我还差点忘了,还有一份药是为他准备的。
这么爱笑的十七哥哥,我可不想让他,因我的离去伤心一辈子。
我和他坐在船上,他划着船桨,脸上始终洋溢着笑容。
我为他倒了一杯水,亲眼看着他将杯中的水喝完,然后他沉沉地睡去。
我将他放在一个大夫家门口,十七曾经救过大夫家的女儿阿乔,阿乔是个不错的女孩子,生的俏皮可爱,能医能武,最重要的是阿乔心里喜欢十七,她和十七一样爱笑。
我再次踏上去岛上的路,后来我在岛上生活了几年。
听附近的渔民说,至尊无上的统治者瞿宸迎娶了一个人间的女子,还生了一堆孩子,孩子们整日不听话,总爱嬉戏打闹,瞿宸每次打骂孩子时,还会被他老婆拧耳朵。
这画面,单是想象一下,都会忍不住唇角上扬。
最终,我连笑的力气都没有,躺在平静无风的海面,渐渐地,渐渐地往下沉,直到我快沉入海底时,突然,一只硕大的手将我拉起。
“傻孩子,万一被水呛了怎么办?侬娘亲又要使劲拧爹地耳朵了,疼啊,我的小乖乖阿咋,侬知道不?”
我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慈祥的脸,他将我扛在肩上,带着我回家。
噢!我不再是那个爹不要娘不疼的小za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