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热情的阳光洒在无情的纯黑色窗帘之上,它并不意味着屋主人还没有起只是代表屋主人不想拉开它而已。
这座古老的别墅里面住了一位女子,她在白天会将门窗紧紧地锁起来,窗帘也会拉的很密,她会将自己锁在屋内持续一整天,等到太阳落山夜幕降临她才会出来。
女子名叫码砝,砝码的码,砝码的砝。她有着妩媚的猩红色双瞳,小巧玲珑的身材,一头银白色的长发。她总是穿着一身黑色的哥特式长裙,踩着纯黑的高跟鞋,一年四季都是这样的装扮,从没变过。
她是被诅咒的一朵花,白昼与太阳自那之后都成为了她的敌人,黑夜与月亮是她的朋友,她喜欢与她们想拥。
白天是她一天中最讨厌也是最难熬过的时间,所以她选择沉睡,将自己裹在套子里,不见天日。
待到夕阳砸西山,她必睁眼看世间。此时的世间是真正的世间,起码对于码砝是这样的。
虽然没有钟表,但她却可以精确地定位时间,知道什么时候。就像她的名字一样,码砝,砝码,称量的不是重量而是时间。
这天,黄昏落幕,她一如既往的起床准备去迎接她的天地。起身揉了揉惺松的顺眼顺便伸个拦腰然后认真地穿好衣服。
化妆是她不喜欢的,她认为这样会毁掉她天然的美,让她认不清自己到底是谁,她已经失去了一次自我,还能再是去一次吗?可以,只要你想,但她不想。
准时拉开窗帘迎接新夜,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浇一浇窗边艳丽的玫瑰,然后注入一滴灵魂——她用尖牙咬破手指滴下她的一滴血落在玫瑰上,玫瑰似乎活了起来,在雀跃、在欢喜鼓舞。
“不要贪心哦。”
这话似乎是对玫瑰说的,又好像是对她自己说的,究竟是对谁说的恐怕只有当事人知道。
慢慢坐到椅子上开始愉快的早餐......应该说是晚餐?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要用餐了,她的餐食很是单调,单调到没有主食,只有饮品,而且还只有一样——鲜血。
她拿起昨天就准备好的瓶子缓缓地向高脚杯里注入了一些血液,这些血液隔了一日,已经不太新鲜了但还是可以凑合着喝的。
她端起高脚杯慢慢品味着这些她唯一可以吃得下去的东西,这不是癖好而是诅咒,一开始讨厌、憎恨之后欣赏、喜欢的诅咒。
一个人如果已经变成了血族还总是想着人类的习俗那就太傻了,她曾经无数次的尝试过,可是现实告诉她在本能面前理智显得是多么脆弱!
但也不能因此而放纵自己,那样与野兽无异。人类有人类的原则与信念,血族也有血族的原则与信念,它们不是死板的外在规定而是内心的恪守与责任。
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
虽然现在是血族,但她认为就原则与信念来说,很多人类都不及她,这是她骄傲的地方,也是她曾经作为人类的骄傲。
诅咒,在以往的她看来是一个极坏的贬义词,现在它发现诅咒也别有一番美感,不只是诅咒,一切都是那么的富有美感,都是那么的优雅。
就像现在手中拿着的高脚杯、里面盛着的血液、这里的桌椅、世上的一切都是那么优雅!可能有人会认为我疯了?我是傻子?
呵呵——没错,我就是傻子,一个无可救药的傻子。
傻的无忧无虑、傻的轻松自在。
刚被诅咒时的码砝痛恨当时的自己,如果自己能作为一个普通的人类女孩过完一声该有多好?现在的她觉得当时的想法是那么可笑,那么幼稚!
可能在将来的某一天自己也会觉得现在自己的想法是极其幼稚、可笑的吧。
现在码砝认为自己是幸运的,自己可以体验另一种不同的人生,这些在他人看来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而自己就拥有这样的机会。
在刚成为血族的那些日子里码砝没有一天是不后悔的,她后悔、她憎恨,为什么自己要残害他人的生命来苟活,哪怕是杀一只鸡她都会难受半天。现在她已经可以做到杀人问心无愧了,是不是真的问心无愧她不知道,或许是她掩耳盗铃的技术已经锻炼得炉火纯青了吧。
她之所以杀人杀得问心无愧这是因为她认为她杀的都是坏人,都是社会上的人渣。作为人类时因为有着杀人偿命的规矩所以她总是畏手畏脚,现在即便她杀了这些人渣也是顺理成章,毕竟她可是血族,血族不在人类的法律里面。
如果有哪个不识趣的想为了自家的官少爷讨伐码砝,她也奉陪到底,不过结局往往是家里多了更多的存粮。
如果把血族比作自然界里的某种生物的话,码砝觉得应该是狼,在她变成血族后她发现自己理性、冷静得可怕,有时就像一个冰冷的机器一般,不过她并不讨厌。她拥有狼的残忍、狼的手段、狼的耐心、狼的坚韧,如果非要找出一个不同之处的话,那就是她不群居,她是一匹孤狼,永远的孤狼。
码砝边想边喝,在不知不觉间杯子里的血液已经喝完了,但自己还是有点意犹未尽,欲罢不能。
“不要贪心哦。”
这句话她确信是对自己说的,不是对花,也许花会自作多情地想她是不是要再给自己浇点血。
码砝有些茫然,今天该做些什么呢?
就算她不出去狩猎她也不会被饿死,因为她早已富可敌国。这都要拜某位自不量力的官老爷所赐,为了他那窝囊的臭屁儿子全力围剿码砝,结果可想而知,码砝把他们全杀了,至此,血族少女的传奇故事在那个国家广为流传,甚嚣尘上,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话题。
看来那次自己确实是杀了一个贪官,这是值得骄傲的。不知那位贪官在九泉之下得知自己死后整个国家的百姓都一片叫好会是什么样的表情,估计胡子都要气歪了吧。
码砝确信他会感到欣慰的,这辈子装着一副爱民如子的样子实际上却干着一些猪狗不如的事,他应该会感到愧疚的,码砝帮他扫除了愧疚,你死后大家就都快乐起来了,还能搏大家一笑。
自己确实很会助人为乐,客观上来说。
既然存粮不用担心就干些自己喜欢的事吧——读书。
书是不可少的,不管作为人族还是血族,它都是生命中重要的一环,成为血族后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在晚上读书别有一番风味,因为血族有夜视功能不用担心会伤害眼睛,最开心的莫过于无云的晚上,可以看着月亮读书,很有意境。
什么?眼都用来看书了还怎么看月亮?真是小孩子的问题。看不一定要用眼睛,用心同样可以“看”月亮。
不用心的话,难不成举起书抬着脑袋向上看,月亮和书一起看了?那你到底是看书啊还是看月亮啊?哪个都看到了,哪个又都没有看到,看的最多的还是书与月亮之间的夹缝,如果真的这样做了那你还真是傻的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