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的演出顺不顺利小刘不在乎了,她只知道她们都在为了那么个事儿拼命,拼了命的去演奏,拼了命的去歌唱。等她们下台时依然给了她们一个肯定,她终于满意了,小刘她们也满意了。她们终于混在了一起,混明白了乐队,也混明白了演奏。默契这玩意儿很莫名其妙,有时候来得突然,有时候怎么样也不来。
她们下台时都看上去脏兮兮的,全身都是灰。她们再也不悲伤了,她们觉得快乐,觉得热血沸腾,虽然那种感觉或许很快就会消失,又或许会在未来成为什么危险的玩意儿,但那一刻她们感受到了自由。就像是琦琦说的一样,那一天的她们的确是自由的。穿着新裤子的男人凑到了依然身边,他认识依然,也认识店长。他们以前就认识,差点就在一起工作了。
他有个唱片公司,在近些年越做越大。以前他就欣赏依然,欣赏她那些,目中无人的音乐。他试过很多次和她的那只乐队沟通,沟通到了最后他们就散伙了。他最终没能给依然那支乐队发行唱片,当然就算让他来做,他们也挣不到几个子儿。他们或许能够勉强维持生活,但对比起那些欣欣向荣的行业来说,那几个钱也就只能维持温饱。不得不说那个是糟糕的年代,在那个年代,就连最优秀的人都吃不饱饭。小刘那个时代也好不到哪里去,但至少有人成功过,那就足够了。
男人不是为了依然来的,甚至他根本就没想过依然会在。他是为了那支穿着新裤子的乐队来的,他老早就在注意他们了。市场喜欢那样的乐队,可以说那些音乐就是为了市场而诞生的,他甚至为了他们穿了一条新裤子。要知道,让这么一个大人物为了一支乐队改变穿搭是很难的。像他那样的人,需要别人来追捧他,而不是他去追捧别人。可来了现场他却失望了,他不喜欢那个男主唱,这对于一个商人而言有些不理智,那支乐队毫无疑问不能缺少那个男主唱。没了他那只乐队就会立刻失去听众,那毫无疑问。
但男看到了端倪,他知道那个男人不是重点,更知道那个女吉他手才是灵魂。她很有才能,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不愿意上到最前面。男人完全可以签下他们,但他知道一旦这么做那个女吉他手就会走,她一走就完蛋了。留给他的将会是一个丑陋的骨架,没有血肉。她问小刘,问她听说过,Led Zeppelin吗。小刘当然听说过。
他告诉她。“Led Zeppelin是一支极其伟大的乐队,在整个音乐历史上都极其伟大,但自从博纳姆死后这只乐队就彻底完蛋了。对于这支乐队也一样,乐队之所以是乐队正因为他们是一个整体,少了谁都不行。我们都不喜欢残疾人,尤其是那些缺了点脑子的。所以他不可能签下他们,因为只要那件事情发生,那个吉他手一定会离开。”
小刘问他为什么那么确信。
他回答。“因为那个吉他手,不喜欢她的音乐。她讨厌在那里,只有个别瞬间能够燃起她的欲望,但多数时候她都讨厌。她并不讨厌乐队里的人,甚至很爱他们,但是她讨厌自己。这种人是最麻烦的,合作起来麻烦,相处起来也麻烦。”
小刘不再问那支乐队的事情了,那时候秃头已经开始演出了。所有人都在看秃头,他很愤怒,到底是为什么,是什么让他那么愤怒。男人称赞了小刘,他说她的歌和秃头有些相似。它们都充满了情绪,除了秃头的歌更加成熟。他问她要demo依然果断回答没有,男人觉得可惜,他似乎在小刘她们身上看到了什么。他问她要微信,小刘拒绝了,她已经受够了微信,也不想再应付人了。她和男人说,她不是那种英雄主义的人,她不过是臭唱歌的什么都不归她管。或许很多乐队都是主唱在当明星,但那个什么鬼乐队不是。
她只不过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嗓子,一个让音符以最直接明了的方式,展现出来的一个传话筒而已。她很想把责任推给谁,但男人只想和她聊。小刘那时候才发现男人在盯着她看,那双眼睛很锐利,这让她想到了依然。秃头一首歌唱完了,台下的掌声既像是给他们又像是给小刘。乐队成员都在看着小刘,她说。“狗屁玩意儿真是受够了,好吧,你扫我吧。”
男人说。“能担大任。”
秃头的演出还在继续,只是男人已经去找别人谈话了。小刘还在看演出,毫无疑问那是一场优秀的演出。小刘喜欢那种感觉,能够沉浸在某种情绪中。她不去思考那么,也不去痛苦,只是沉溺在那个瞬间里。她摆弄着身子,忘记了自己也是乐手。她呐喊,挥舞手,然后流汗。她觉得羡慕,可秃头不那么想。她看向小刘,小刘也看向他。他们就这样越过人群对视,直到演出结束。
最后三只乐队都没有赚到什么钱,店长赚了不少,但那和乐队们几乎没有关系。对他们来说一个晚上就只是凑够了场地的钱。那已经是很好的情况了,要知道许多乐队连场地的钱都赚不回来。他们很多都喜欢巡演,一去就亏钱,越亏越多。那是一笔不菲的开销,尤其是去到别的地方。吃饭,住宿,公交车,那些都要钱。很多人借钱去演,然后欠了一屁股债。他们在之后的日子里就只能打工,拼了命去打工,然后音乐就荒废了。
没有人可以在工作了十二个小时之后,忘记自己身上所背负的债务。这是不可能做到的,于是他们就散伙了。各自干着工作还钱,或许在五十岁以后,那时候他们都成家了。成为了一个有着足够社会价值的人,他们会聚在一起,吃个饭,想起年轻的时候一起组过乐队。他们会笑得很大声,然后哭,然后喝醉。在第二天早上回到孩子的哭闹声中,然后爱一个已经胖到走形的女人。再之后,他们会恍然大悟,决定再组一次乐队,然后再失败一次,只是那一次会连带家庭一起失败。
小刘也没想到自己会去思考那些,尤其是当她已经完成了一个成功演出之后。她独自一人站在livehouse的门口,其他人都还在里面。她不太想要社交,她还在回味刚才的音乐,她不想让人破坏音乐,毕竟很多时候音乐人会破坏他创作的音乐。小刘不想要看到那种事情发生,无论是秃头的歌,还是那个穿着新裤子的男人的歌,她都不想。
然后秃头出来了。他点了根烟,那是一包便宜烟,可能是最便宜的那种。他站在小刘身旁,一根抽完了又点了一根。污水从不远处流了过来,地上全是烟头,它们都被染黑了。抽完第二根秃头终于开口了,他夸奖小刘唱得好,说他很喜欢那样的声音。
小刘点了点头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抓了抓耳朵,问他为什么不去社交。
秃头回答。“为什么呢,真是好问题为什么呢,或许我们已经出名到了不需要社交,或许只是天生讨厌人的多地方,或许只是追求个安逸,又或许只是自以为是的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总之事实就是我也不想社交,那你呢为什么不去,你看上去比我们需要的多吧。”
“嗯,的确如此...”
“你他奶奶的太合适了,干这行一定要够自以为是,而你就是最自以为是的那一类人,你简直就是个自恋狂,是个变态,一切都以自我为中心,一切都只照顾自己。”
“你这么觉得吗?”小刘撇过脑袋看他。
“我当然这么觉得,因为能和鲫鱼成为朋友的人一定是像你这样的人,不只是你,你们那一帮人都是自大,自恋的种。”
“谢谢你。”
“不用。”
“诶,如果结局不好的话你可不要悲哀啊。”
说完秃头就走了,他也问过小刘要不要吃饭,小刘拒绝了,她说要和乐队其他人一起吃。
等琦姐他们出来,依然就走了。她和人有约就没和小刘她们去吃饭。小刘想起来有些乐队,就是为了吃饭而诞生的,她之前去过一个乐队。她们根本不在乎音乐,只是想要找人吃饭而已。每次排练都迟到,只有吃饭的时候人齐。她很快就退出了,但她又有些怀念,或许乐队的本质就是为了最后吃一顿饭也说不定。
等她们到了烧烤摊,那儿已经有很多人了。她们找了一桌,数了数钱,发现他们根本没有多少钱。刚才的钱还没结,口袋里更是空了。琦姐的肚子在抱怨,其他人都在看她。她们必须吃点东西,但钱实在不多。她们只点了一点点东西,因为他们的口袋和她们的脸一样干净。很快有人注意到了她们,那是一些小伙子。小刘依稀记得他们好像也在听live,她看着他们知道他们来到了小刘他们面前。
他们很喜欢刚才的那场演出,所以他们一个人为小刘她们点了一串。小刘吃着他们的烤串,那是她第一次觉得能被人认出来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