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作者:谜之面包bread 更新时间:2024/8/30 4:15:05 字数:2584

是的,这是一篇后记,写在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午后,不为了什么而写下的后记。首先我想要说,我本人并不是很认可后记这种对于内容的补充或者解释模式。一部优秀的作品,其存在本身就应该为作者说完了她/他的所有语言与思想。后记本身的存在就是多余的,是不必要的罗里吧嗦。它存不存在都不应该影响一个读者对故事的看法与思考,它本质上只是作者在后来又看了几遍自己的作品之后,对自己的审视与批判且仅此而已。那么为什么我要写这么一篇后记,甚至说要如此高调的将其发布,为什么一个如此反对过度解释的人,会想要在一个已经不需要解释的故事面前,进行一次过度解释。这实在是一个很诡异,又自相矛盾的问题,是吧。

实际上这并不矛盾,甚至说合情合理。因为当一部作品完成之后,作者本人也成为了读者。看似躲藏在作品后面的那个人,在那一刻不再是创作者,而是鉴赏者。从这么一个角度来看,我与现在正在阅读这篇后记的你,并没有任何区别,我同样是一个渴望读到优秀且有趣故事的读者, 同样是一个期待着进展发生,最后全部毁于一旦的见证者。我不再具有作者的光环或荣誉,沦为又或者说晋升成了一个读者。在其中,我可以不满,可以夸赞,可以负责人或者不负责任的去指责一部作品。所以这么看来,这篇后记本身并不存在什么对于故事的阐释或者解读,它不过是一个读者,在阅读完一个垃圾一样的故事之后的一些抱怨,一些惋惜甚至怀念。

是的,这是一篇后记,但它又不是一篇后记。因为小刘的故事已经结束了,那个什么鬼乐队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所有的角色都迎来了她们所活该得到的结局。它们中根本没有值得续写的事情,更没有值得说道的故事。它们不过是如同无数,不知名音乐人一样,从庸碌中来,到无为里去而已。所以我必须要说一嘴,当然这也是从一个读者的角度去说,因为当我写下这篇后记的这一刻,我已经早就不是这本书的作者了。我想说,这个故事,真是烦人。它大费周章的把一堆人凑在了一起,然后又用了寥寥数笔把他们通通打散,好像在说世界的规律就是没有规律,一切万物都不过囿于混沌,无秩序可言。好像她们的努力都不过是一场空前的社会实验,其结果根本无人在乎一样。它们似乎讽刺了一种理想主义,似乎想要成为理想主义,又似乎永远斗不过是思想与行为的奴隶,她们发现世界的黑,于是乐此不疲的加入其中。它们让黑夜与其共舞,让白昼退让八步。叫嚣着明天与所有不同意她们价值观的人们,实际上什么也不是。胆小如鼠,我愿意这么说。摇滚精神?去tm的摇滚精神。它不过是在卖弄苦难啊,歌颂苦难,最后用这些苦难文学书一本看上去全是态度与反抗精神的故事。实际上,这些玩意儿,都不过是让人喜欢的手段而已,小丑用自己的丑态让国王捧腹大笑。这些人则用小众精神,让人觉得伟大。但从事实上来说,它们和弄臣和小丑在本质上都一模一样。哈,真是可笑的一次演出,后来我觉得。她们在那儿努力的演,拼了命,甚至真的弄丢了命的去演,最后得来的是个什么?一声笑还是骂,算了,都一样吧。因为她们从来不会觉得羞愧。

好了现在看来,作者以及这篇作品已经被贬低的一无是处了,但事实真是如此吗?这很显然是否定的,无论于互联网,还是于现实中,谜之面包都是一个自信至极甚至到了自负的一个人。她自以为是的去相信一些东西,然后全力以赴的将其讲述给那些愿意听她讲述的教徒,她像是一个传教士,也像是一个殉道者,似乎只要还没有死就会一直叽里呱啦唠下去直到有个谁告诉她。“你的东西,一文不值。”但事实上这永远不可能发生,因为她永远都不愿意相信自己笔下的故事一文不值,她宁愿相信世界是一个巨大的甜甜圈,都不愿意相信她的笔没有价值。所以她老是倔得像一头牛,又固执的不可理喻。而这么一看这个故事就很好理解了,她从来都不具有什么摇滚精神,更不是什么乐队文化的情书,它不过是谜之面包,那令人发指的固执的一种呈现具象化而已。哪来的什么不要钱的摇滚乐啊,哪来的什么loser的狂欢,又哪来的什么引导者,先驱,后来者,就连Gun's N Rose 乐队都是假象,它其实根本都不存在,都不过是一种固执,一种觉得世界就是和她所看到的东西一样的固执罢了。所有的一切都是虚构的,都是不存在的,每一个字每,每一个人物每一只乐队都是凭空捏造的,事实上世界根本就没有乐队,没有摇滚,没有音乐,世界什么都没有,只有谜之面包的固执和自以为是。她说着别太把自己当回事儿,实际上最自以为是就是她。她竖起中指,嘲笑每一个看着她竖中指的人,再然后她吞下自己的执念与中指哭它个稀里哗啦。这样一看,就达成目的了,我们解析了谜之面包是什么样的人,解析了这个什么鬼乐队,唯独没有解析,这篇后记的意义是什么。

是啊,这是一篇后记,它的意义是什么?可能是让你更喜欢我一点,也可能是让你更讨厌我一点,也可能是下午太热了所以需要发泄一点情绪。还有一种可能,也是最有可能的可能,就是。

以下是从前写过的玩意儿,后来我删了,但我又加了回来。为什么加回来我也不知道。

反正就是以前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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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听歌时给自己的虚伪给震撼到了,在一次又一次真挚又充斥着生命的音乐面前,我羞愧的像就要死去。我摆弄苦难,卖弄苦难,歌颂苦难,最后用这些苦难文学书写一个看上去充斥着某种态度或者精神的故事。然后我自以为是的标杆这个为摇滚,为一种叛逆精神,为一种看破世俗,看破世界的手段或者工具。我太自以为是了,太想要证明什么了,想要证明我的自命不凡,证明我所骄傲的这些不正常才是世界所具有的所有真诚。我张口就是骂人,闭口就是骂自己,在一次又一次的自我挣扎中,认识到我也不过是一个毫无作为的小丑。

什么是摇滚,什么是艺术,什么是音乐,什么是电影。这些玩意儿我根本不清楚,也没法像你解释。我没有那个耐心去成为一个专家,去研究一门学问,我就是一个什么都想要了解,却到头来什么都不了解的蠢驴。是啊,就连贬低自己都要,摆上来告诉普天之下所有人的蠢驴。这真是一个可笑的瞬间,一个自以为是的人,试图从自嘲与悲哀啊中寻找那破烂一样的认同感,之后会在第二天起床之后的,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做的真不错我真该自己一点鼓励。

有的时候我也奇怪了,人的意志怎么总是那么不坚定,总是飘忽在某些并不顽固的平台之上。小众音乐,艺术,电影,自以为是的边缘化了其他人,实际上不过是为了为自己的那些一文不值的屁话,寻求证明而已。把以前完成过的成就反复吹嘘,把看似有价值的东西,反复折腾。实际上当我坐下来看看我自己,审视我自己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算个几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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