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依旧盯着手机。虽然我不知道自己在盯什么,哪怕现在在为了离开这里而奋笔疾书,手机也时时刻刻抱在怀里。
下午老吴就恢复了正常,他说刘医生已经原谅他了,但是他也必须每天写日记来记录感想。
而且还要什么...写够一页?
嘿嘿,感想,听着就好麻烦,怎么想都不如我这文章好水字数。
不过,作为这个院子里唯一的正常人,我还是不介意为他出谋划策的。
小刘没有限定字数,那直接诗歌不就好啦。
毕竟竖着写那也叫:“写够一页”嘛
“够”,又不是“满”。
但很显然,这让老吴犯了难:“我以前写过一点,但那毕竟都是你教的...”
我笑笑,我什么时候教过他,兴许是这人脑子不好,又记忆混乱了。
毕竟我从有记忆开始,一共就在这个院子里生活了三天,就连这篇文章。目前也就堪堪记录下两天的事。
没关系,我数过自己现在的“杰作”,一共是三千二百多字,工作的大头已经完成,现在的我心情大好。
算算字数,今晚再记录够八百字,明天便只需要写下一千字收尾便好。
一篇小小的纪实,无需起承转合,可以平静的、安详的
结束。
将“需要”的字数补全,“老老实实”的完成对方的任务。就是这么简单。
完整的结局,不用像回旋舞那般周而复始、不用像齿轮那般轮回归一。
明天,就能离开。
于是我将笔挨在日记上划划便写出:
写诗
非常简单
会把字分行排着
就行
他一见我这神作,当即惊为天人,遂拔笔便走,可见人是呆了一点,但悟性上佳。
补:
个头
老子笔呢?!!
再补:
这一趟也算是帮人帮到底,老吴在那盯着纸啥都写不出来,我这一去也算给了他灵感:
“写不出来就写人,写人总是会的吧!”
“写人?”
“写你行不?”
“行。”
我急着要笔,也就答应了。
对方这也才反应来,回到:“啊,你怎么没带手机?”
手机?哦,淦,手机忘在屋子里了。
该死,我怎么会把这种事情忘掉?
第三日早 再再补:
院子里进贼了!我昨晚的猜测果真没错!我的日记昨晚放着的笔应该是竖着的,现在却横过来了!
不行,我要去和刘医生说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