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两位姐姐要把我拉回座位,她们很遵守主教的命令,尝试着制止我。“让她说吧。”一个看起来很温和的人帮了我,他也穿着那种贵族的长袍,套着丝袜。和我同来的这两个姐姐也松开了自己的手。
我现在迫切想要他们认真对待我的话,所以我准备做一个有冲击力的事情。我拿起了那个被我捡到的针,划破了自己的手——天啊,好痛,但我只得坚持。
“点燃自己的血液并不是女巫的特权,每一个接受了太阳恩惠的女性都可以做到。”我像最初那个阿姨演示的那样让自己的血液在空中烧了起来。“所以这不是释放诅咒的证据。”
“我们痛恨女巫,但当我们把一个无辜的人定了罪,真正的女巫却隐藏在黑暗中,那不是更令女巫高兴吗?魔鬼常常喜欢诱导虔诚的信徒们互相伤害彼此,所以在女巫审判上,再小心也不为错,不然我们可能就恰好中了魔鬼的全套。”虽然我并不相信魔鬼,但是这些人似乎很虔诚,所以我希望这样可以说服他们。
然而事与愿违,这个世界里的人对魔法的接受程度比我预想的要低得多。“快抓住她,她是魔女。”陪审团上一片混乱。相当多的人在躲着我。而和我们一起来的两个大姐姐,还有丽萃,都显得不知所措。
这个时候,我是不是应该逃跑?我正在这样想着,结果就来了几个全身都覆盖着盔甲的强壮的战士把我团团围了起来。可能是担心我会巫术吧,这几个人并没有直接把我制服,只是围着我。可我其实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孩好吗?用得着这么大的阵势吗?
我试图向他们解释:“这是太阳的恩惠,所有晒了太阳的人都会得到这样的恩惠的!你们自己可以试试。”
然而我这番话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陪审团里有一个人,低头捡起了一把小刀,似乎想用它划破自己的皮肤,验证一下我说的是不是真的。然而他盯着刀锋看了好久,之后浑身一哆嗦,似乎是想到滑坡手指会很痛吧,就把刀扔掉了。就这样,我被他们带走了,莫名其妙的成了犯人。
“你可知罪?当众使用巫术。”那个之前我还觉得比较开明的法官一脸惊恐,但还是鼓起勇气想让我认罪。
我再次向他解释:“这是太阳的恩惠,所有晒了太阳的人都会得到这样的恩惠的!你们自己可以试试。”
“我们不知道你是不是动了手脚。现在我们如果尝试的话,你会施法让我们所有人的血液都能燃烧的。不要再妖言惑众了。带走!”
那几个全副武装的壮汉,见我不反抗,就把我架了起来,不知道要拖到哪里。
丽萃见状不对,急忙跑了出去。可能是去找主教了吧。看来现在的我,只能等主教来救我了。就像认命了一般,我任由自己被拖走。相信自己马上就可以获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