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己的家里取走自行车,林天骑着自行车在曾经连通各地的马路上骑行。
曾经车来车往的马路,如今其上的裂缝中开始生出杂草,照着昔日城市的地图,林天一点点向他所要去的目的地前进。
离开昔日人类大量居住的城市、乡镇,丧尸们基本上就不会出现,更多的则是变异动植物,如长角牛。
那是一种群居的食草动物,一种角很长的牛(废话),雄性体型很大,有些极限个体能有700千克左右。
一旦惹怒了牛群,人类只能静静等待死亡,即使避难所的士兵用枪一梭子,一梭子的把子弹往他们身上倾泄,最终也最多只是让他们的身上多些不痛不痒的伤口,根本打不穿他们的装甲。
想要杀死一头长角牛,必须准备好一个陷阱,勾引一头长角牛使之脱离族群,当然被族群抛弃的老牛与意外走丢的幼牛也行,总之只可以单挑。
接着用锋利且坚韧的冷兵器切割长角牛身体上的同一处位置,等破了那层坚固的皮,其下就是柔软的内脏,用刀、枪朝失去防御的开口倒腾几下,等其自然失血过多死去就好。
他曾经废力气杀死过一只长角牛,只能说牛肉很好吃,在当时也为他积累了很多财富。
现在,一群正在狩猎的巨狼正在他前面的小路上狩猎,林天抛下自行车爬到树上远远看着他们,巨狼们的猎物正是一头长角牛。
照理来说,现在的林天应当快点逃离双方的撕杀现场,但他现在不赶时间。
他没带锅与任何食物补给,所以偷一点野生动物的肉来吃是蛮正常的,即使巨狼们是恐怖的掠食者,但他们在进食后会回到巢穴休息。
一头长角牛,即使狼群现在全饱餐后,也会剩下大量的肉,让狼群拖回家去显然不现实。所以他在身上抹点绿茑藦酒精遮掩气味,悄悄拿被酒精上过味的布袋子靠近牛尸,远离狼群留在这里的一只看守食物的雄狼。
用刀轻轻在巨狼们用锋利的爪牙撕开的伤口上挖下一大块肉,不管被狼咬过的部分直接装进袋子,看看那头狼有没有注意到什么,没有就继续爬着走,直到靠近附近的一颗树林天赶紧爬上去,几日的伙食就这么搞定了。
雄狼虽然听见最后上树的声响,从趴着休息的状态抬起头来观察四周,是不是有变异猫、狗或者狐狸来偷肉,可空气中除了刺激的草味啥都没有。
不管了,那头雄狼继续趴着消食,让小偷林天顺利收下了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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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着小自行车,林天朝着狼群回家那个方向另一边的山林出发,那里全是岩石与杂草,还是推车走安全。
没有指南针,所以林天不敢离马路太远,不然他很容易迷路。是的,他算是个路痴,没有地图根本不会出远门,怕一出去就回不来的那种。
等到差不多远离牛尸足够远,他才重新跑到马路上,骑着那东拼西凑的自行车吱悠悠的开。
开呀开,开呀开,开出了树林,来到了一大片草地,以及一条巨大的河流。
相比于他们601避难所在的地方,都是以红色的植物居多,而穿过那片树林后来到的这个地方,却又重新出现了绿色的植被,这也就意味着他正式离开601避难所拾荒客们的探索边界,之后的一切皆属于未知。
夕阳西下,染红天边的云霞,河流在人类消退以后依旧自顾自的流向大海。那连通两岸的桥梁之旁,几株庞大的巨树生长,其根须甚至有的长至了桥面。
林天在河流之旁用树枝搭起营帐,再处理起那块血淋淋的牛肉,用刀割去狼咬过的肉块儿,再将剩下的肉切成一块一块,用树枝穿起来。
剩下的牛肉切成条,在火堆上搭起的三角木头上悬挂,留着路上继续吃,至于狼咬过的肉则扔进河里喂鱼。
看啊,那群疯狂进食林天丢下去的肉,在水面上激起涟漪的鱼儿,多么有趣啊,林天罕见的笑了。
在末日这种环境之下,很少有人精神完全没有问题的,他大概也是其中之一。
喜欢从狼口夺食,喜欢看鱼群争抢他施舍的肉而闹出动静,同样也不忌讳经常吃这些变异生物的肉。
他虽然没有任何变异人的特征,但感觉与他们无异,是本作者的错觉吗?或许是的,你们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