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你是不是喜欢我?

作者:東來29 更新时间:2024/8/6 17:54:38 字数:3174

在这数千年里,我曾多次游历人间,参加过陈胜吴广起义,混入过楚汉争霸,亲眼看着项羽自刎乌江。还闲着无聊的时候跟李白论过剑,和苏轼喝过酒,甚至赵匡胤的黄袍都是我亲手给他披上去的。

历史书上从未记载过我,但历史上却处处记载着我的身影。

几千年过去了,真如玉清所说,这世间的灵气会不断消散。

等到宋代的时候,灵气几乎消散完毕,那些倚靠灵气生存的神仙也化为凡人,在时间的碾压中化成黄土,我本以为自己也会死,可即使没了灵气,我还是不死不灭。

时间的惩罚真是太残酷了,我的精神在漫长岁月的摧残下几乎接近崩溃,大量混乱又散漫的记忆就像潮水一样不断冲击着我的思维,我有时候甚至都分不清那些事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所以我每隔个几百年就必须隐居一段时间梳理记忆,就这样,我来到了现代。

........

2024.

不出所料,我靠着那些老东西成功混成了全球最大的古董商,开了无数家公司,业务遍及全球,各个领域。

普通人如果坚持学习一个东西十年,那他无疑会成为这项领域最顶尖最权威的人物,更不用说像我这种活了几千上万年的老怪物。

在这重新出世的几百年里,我也参加过一些大大小小的战役,甚至靠着自己成为了“红孩儿”。

对了,我还给自己取了个名字,也是唯一一个给自己取的名字,我叫付永年。

“付总,今晚有空吗?”

静谧又极具氛围感的暖黄客厅里,一个优雅魅惑的女人摇着红酒杯坐在我腿上。

“没空。”

我毫不留情地将她推开,继续看起手里头的古籍。

“付老师,我都追了你一年了,就不能给我一次机会吗?”

女人语气委屈,眼里噙着水光,她跪坐在地上,边上是打翻了的红酒。

我将平光眼镜摘下,低头对上了她媚眼如丝的眼神。

她的衣服被红酒打湿,红色的酒液顺着她的锁骨滑下,一路畅通无阻地从大腿根滑出来,酒红色的礼裙开了很高的叉,身材凹凸有致,深V的领口和裙摆间若隐若现透露出的神秘领域诱惑至极。

“你能追我一年,是因为我受你父亲的委托忍了你一年,懂?”

“明天换身正常的衣服来,能学就学,不能学就滚。”

我说话时口吻薄凉,最后瞥了她一眼后就将视线挪开。

“砰砰——”

房门被敲响,管家站在门外说道:“付总,有一个叫任韶华的女人找你。”

“任韶华?”

“任韶华?!”

我嘴里喃喃念叨了两遍这个名字,随后心脏就开始忍不住怦怦直跳。

脑子里浮现出那个几千年不见却依旧熟悉的身影后,我瞳孔收缩,惊讶地把昂贵的古籍扔在地上,跌跌撞撞地跑去开门。

我的手在碰到门锁的那一瞬间不断颤抖,几千年了,她终于肯主动见我。

..........

我小心翼翼地将门推开,见到她那张千年没有变化过一丝的清纯面庞后,忽然笑了出来。

她浑身湿漉漉的,头发和衣服都被雨给打湿,但我丝毫不在意,一把就将她抱住。

“好久不见,老朋友!”

抱了一会,见她不吭声,我又从她身上退开,双手搭在她的肩膀上,看着她的脸颊。

只见她居然哭了出来,原本浑身都已经湿透,两行滑下的清泪又像雨水一样将她的脸颊打湿,她擦了擦眼泪,哽咽着对我说:“嗯,好久不见。”

.......

任韶华站在门口对着屋内探头探脑,看到屋里的女人后怔了一下,随后小心翼翼地对我说:“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了?”

我拍了拍她的脑袋,让管家送客,随后拉着她走进别墅二楼,带她来到从来不曾接客的休息区域。

“喂,你这说话的语气怎么回事?”

“以前不是动不动就要说砍我脑袋的吗,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奇怪?”

我满脸坏笑地看着她,可她却不说话了,我顿时又笑不出来。

“等一下啊,我叫人给你送套衣服过来。”

我发信息叫人快点送衣服过来,虽然知道她跟我一样不死不灭,但看着她浑身湿漉漉的样子,我还是莫名有些心疼。

“走吧,带你先去浴室把身体给弄干。”

说着,我就伸手抓住她的衣角,准备帮她把衣服脱下来。

“不要...”

她羞答答的扭过头去,将双手护在胸前。

“啥玩意?”

我习惯地挠了挠头。

“我们之间难道还有男女之别吗?”

“有的。”

“一直都有。”

她几乎是马上抬起了头来,看着我的眼睛说。

“好吧。”

我无奈地摆了摆手,于是打算跟她聊些别的。

直到这时我才知道,原来她这几千年来的生活过的并不是很好。就像我之前说的一样,她似乎只注意到了盘古记忆传承里的一些羞耻观念和无关紧要的东西,但有关高纬生物的智慧她是一点没学到。

我走了以后,她就只是坐在山洞里继续发呆,一发呆就是好几百年,玉清走时她倒去天庭看了他最后一眼,之后就再也没上过天庭了。

她这千年之中的生活并不如我过的精彩,她只短短的出过几次世,每一次出世也只是傻乎乎的,完全适应不了外面的变化,以至于被别人当成异类。

她还说她这几千年来只做过一个职业,那就是杀手,我想这也确实挺符合她的,明明没什么脑子,但却非常无敌。

我问她既然这样那为什么不早一些来找我,她只是支支吾吾个半天也说不出话来,等送衣服的人到了,她才慌忙地跑开。

我看着许多奢侈品牌送上来的衣服,给她挑了一套又一套,她不会挑衣服,见到我时只是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衬衫和牛仔热裤。但她却很爱美,喜欢一些漂亮的东西,就像寻常的小女孩一样,见到好看的衣服会眼冒星光。

挑完衣服后,她看着铺满沙发的漂亮裙子,又看着我手机里给她拍的照片,嘴角是久久都无法消散的甜甜笑意。

“喂,你怎么忽然来找我了。”

我看着她眼底含着笑,忽然问出了我一直想问的一个问题。

其实我想问的是:为什么你直到现在才来找我。

她放下手机,又紧张到磕磕巴巴的,说话断断续续:“因.....因为,所.....所以就来找你了。”

我歪了歪头:“我请问呢?你要不要听听自己在说什么。”

意识到自己连话都说不通顺,她慌乱的扑到了我怀里,将脸颊埋在我腿上,瓮声瓮气:“哎呀,反正就是来找你了嘛,你好烦诶。”

“不对不对,对不起,我不应该说这种话的。”

她又忽然直起身子,诚恳地对我道歉。

我撑着下巴,面无表情地看着她,感叹道:“你真的变了好多。”

接着我又说一句:“我也变了。”

我们似乎都变了,开始不再执着于“死敌”的身份,而是互相将对方视为命运对我们唯一的馈赠。

我们都已经深刻地意识到,在这场无尽的岁月里,只有我们二人能永久相伴。

........

任韶华在晚饭的时候突然想要拉着我去买菜,她就像小朋友向别人分享自己心爱的玩具一样,满心欢喜地告诉我她现在有了一个爱好:做饭。

我说这跟她以前没事捏捏泥人,捏完泥人后又管理泥人的爱好比起来,还真是朴实无华啊。

她只是俏皮地吐了吐舌头,对我做了一个鬼脸:“略略路,我早都懒得管他们啦,早知道人类会这样自相残害,当初就应该听你的一脚把他们全部踩死才对。”

我们就像一对普通的情侣一样手拉着手走在街头,我说:“你变得越来越像我了,麻木不仁。”

她生气地拉着我的手加快了些速度,她走在我前面,但我还是能看到她气鼓鼓的脸颊:“哼,你还不是,越来越像我了,慈悲为怀。”

“我可听说你这个大善人最近可是做了不少好事,又是捐钱建学校,又是开福利院的,没事还喜欢去放生,我看这圣母玛丽亚该给你来当才对。”

我笑着把她又扯了回来:“别闹,我可是上帝。”

我问他:“话说,你怎么取了任韶华这个名字?”

她看着我,眼神灵动,纤长的睫毛就像蝶翼一样扑棱扑棱的:“因为你叫付永年呀。”

“什么嘛,搞得跟你为了我才取的这个名字一样。”

我吐槽道。

可她却继续看着我,眼神单纯清澈:“说不定就是呢?”

.......

回到家吃完饭后,看着任韶华像个温柔贤惠的小妻子一样在厨房里洗刷着碗筷,我逐渐意识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她好像喜欢我,怎么办?

我又回想起她刚进门时看到的那个女人,心想以她动不动就刀光剑影的性格,要是她真喜欢我,我该不会哪天又得被砍头吧。

默默扶着自己的脑袋,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不过这样一想,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却有些甜丝丝的。

我走到厨房里,拍了拍她的肩膀:“诶。”

她见到我后连忙擦擦手将我推了出去,撅着嘴说:“我都说啦,我一个人洗碗就够了。”

“我不是要说这个。”

我把她拉了回来,低头看着她墨色的瞳孔里水波荡漾,语气相当认真:“你是不是喜欢我。”

一抹红晕瞬间沿着她素白纤细的脖颈爬上了耳间,她慌乱地将我推出去,关上了厨房的门。

“你....你突然问这个干什么呀...真是的.....起码也要等我洗完碗再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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