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被“捕鼠器”役使的信念

作者:金戈冷冷 更新时间:2024/8/22 23:26:54 字数:5050

因为认识程度,从而领略到其进食偏好的人,我只有两个名额。当然,这里说的进食偏好并不是非得指像《百年孤独》中描绘的那种,在这本书中作者详细介绍了一种,常常吃虫子,石子和蜘蛛卵的异食癖。虽然在我认识的存在里恰巧有相似的,但我想说的进食偏好是,一个人在日常进食时所青睐的偏好和习惯。

在我认识的人里中,前室友任浩进食偏好是清淡,跟他开朗的性格不搭的是,他向来不愿意吃什么过甜过咸的东西,奶茶糖水从来不喝,理由是这样更健康。并且任浩比起下馆子更喜欢自己动手做,合租以来,他几乎包下了我大学全部的早晚饭。我想要打下手,但是他说自己不太喜欢在烹饪时被别人看着。没有办法,我只好负责所有的食材采购,加工便独独留给他。

早上的菜色不用费什么心思,煮好粥和馒头就可以了。有时早起锻炼的任浩还会图省事,直接买包子油条。上完下午课回到出租屋,在入睡前,我常常会在餐桌上看见养生膳食,春夏季是绿色蔬菜炒肉,秋冬季是冬瓜煲各种汤。有着相当了的的厨艺,但是他从来不会去尝试红烧或是糖醋。长此以往,他似乎也有点不好意思,问我是否介意来着,我说没有。

另一个是刘洋,他就更简单了,偏好恰巧跟任浩极端相反。刘洋只要遇到能够选择吃食的机会,就一定会选择汉堡,薯条,炸鸡块,还有披萨。他常年出没在店长店里,每次出现就会猛猛点上一大堆垃圾食品胡吃海塞。搞得店长会因为这个年轻人的健康而担忧,我们三个就是在店长特意搭话时认识的。

当时看着留着白发的服务员,我们还很疑惑。结果这个人径直走过来,开口却是旁敲侧击关怀刘洋的胆固醇和肠胃,知道他是烤披萨的厨师后,一旁的我险些喷饭。刘洋却十分自来熟的夸赞着店长的披萨厨艺,说如果有美食大赛,他的票一定全是店长的,然后照样点了一大堆老样子。小老头感动之余,断定这个年轻人肯定有一个铁打的胃。

“为什么老吃这些?”我曾经忍不住问他。

“不觉得把这种西式快餐塞进嘴里的时候,有一种工业大片里的杀戮感么?”他咀嚼着汉堡回答。

“……那为什么老拽上我来?”

“硬派男儿身边,总得有一个不怎么硬派的陪衬角色。”他说。

闻言,我工业大片一样扶额。这也是为什么对于任浩的清淡料理,我从无指摘。因为我自忖自己没有此君一样的胃,需要那些温养。

然后就没有了,说到底我整个大学也就熟知他们两个人。

还有前面说的异食癖?当然是在说家里的鹦鹉啊!

“一会看完,请你去吃饭。”

在钱编辑的办公室,我在等待他看完自己的手写稿之前,也拿起了他放在桌上的杂志堆里的其中一本。有这样审视稿件的习惯,在办公桌以外的地方放置打发时间的书,恐怕也是他特意为之。这是对来者的体贴,对于手机坏掉的我更是如此。

等到我看到第三本时,他突然从阅读中退出来,对着我说了上面那句话。并且还不待我回应,便马上低头继续阅读起来。

时间久到了傍晚,从我来已经过去了两个半小时。我早已看完五本杂志。而钱编辑他并非只在看书,中间也接了很多电话,似乎有工作,但是他除去能够简单回答的电话之外,就把其他事推给了屋外工位的助理。他本不用对自己毙掉的作品这样费心的,我有点坐立难安,就着他刚刚提起的话题胡思乱想。

“走吧。”

突然,他站起身,把手写稿封好,却没有还给我,而是收拾起来办公桌。

“那个钱先生……”

“别想着逃饭,吃饭的时候再说。”他说着,先一步拿起稿子走出了办公室。

我紧随其后。

一路上没有任何交流,他带着我径直走进了附近的一家西餐厅,进门便找座坐下。招呼我坐下的时候,他挥手叫来静立的侍者,隐然有把这个造型考究的精致餐厅当成食堂的架势。

“两份七成熟的牛排,一份鸭胸肉拌洋葱。”他甚至没看菜单。

“喝酒吗?对了,你受伤了。一份果汁,一份雪莉。”

他问向我,我摇了摇头,便更改了饮品。

但是,他误会了我的意思。我摇头是因为根本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不过也正好,我本来也不会喝酒。

等待上餐的时候,前桌的女士频频打量着我的半袖加短裤。我看着钱编辑,无奈的发现他又在沉思。

“钱先生?”毕竟不在办公室了,我出声叫他。

“别那么生分,叫我家行叔就行。”他回神看着我,“你跟我一个侄子年龄差不多。”

“叔,其实你愿意耽误时间看我稿子,我就已经很麻烦你了,再请吃饭就……”我只好改口。

“扑在投稿上本来就是编辑的工作。”他摇摇头,“况且我说过我要因为毙掉你赔礼来着。”

喉咙动了动,我知道他这句话意味着什么。花了一目十行也要两个半小时的读完了我的原稿,他仍然选择拒绝了我。

“为什么您一定要否定我呢?”我问,心里颇有不甘。

“因为我觉得,你现在没有资格胜任作家的工作!”钱编辑郑重地望着我的眼睛说。

和他隔着眼镜对视,钱编辑眼中蕴含的坦荡,让我汗颜避开。最近我总是会在眼神交锋中败下阵来,即使情况大相径庭。

“三四十万字的样子,写了多久?”看见我避开他的眼睛,钱编辑叹了一口气,突然问道。

“一年左右。”我说。

“很不错。”他说完犹豫了一会儿,又问。“为什么要写书?”

“习惯吧……就是习惯。”我迟疑地回答,接着又不迟疑地重复了一下。

的确是习惯,自从高二那年拒绝赴死后,自己就从文科转到理科,但阅读的习惯却一直保持了下来。而在大学,更多时间让阅读量趋向某一种饱满,又在任浩的建议后,自己拿起了笔。写了第一篇特摄英雄的同人,是假面骑士还是奥特曼还是战队都已经忘了。只是从此心中清楚了一件事实:非得写不可。从那天起,每天思考情节、找时间写下,就如同呼吸一样。

“第一遍的回答比第二遍好。”钱编辑点了点头,“不过你知道为什么么?”

我默然摇头,这种因为语气差异而做出不同评价的待遇,我昨天似乎已经领会过了。

“因为信念感,和你刚刚第二声的回答具有差异的是,你作品中的妥协性太重了。”钱编辑适时而又不容置疑地说出原因。“这样的作品,要是像短篇一样只有昙花的意义还好。但若要作为初次付梓的长篇或是出道的处女作,对于作者的发展并没有好处。”

我讶然,信念感?妥协性?

“就像是在宗教裁判中,向教廷妥协“日心说”只是一种假设的伽利略。”

“对于世上大多数情况,较之正统地解释,采取权宜式无疑更为省力。譬如对于普通人来说,别说是太阳还是地球,就算是选择猫砂盆来当做宇宙中心的学说,在日常生活中又有多少不便呢?”

“但若要有这种观点,就要势必排除猫砂盆只是猫的便盆而产生的繁琐问题——例如它不是天体、和其他参照物体积悬殊、望远镜观察不到、除了说服人还要说服猫等等等无关事项。而对于过普普通通生活的人来说,猫砂盆和天体等问题纠缠在一起的时候一生又有几次呢?所以普通人可以随便,恐怕较之被教廷威胁生命的伽利略可以更无立场地选择妥协。”

钱编辑说“但作为一个作者,在创作中应该要有选择自己的'正确',或者勇敢地趋向自己的'正确'的勇气或者激情才对。就算你要在作品里主张说猫砂盆是宇宙中心,那也得要有超过伽利略的勇气和激情。毕竟,你恐怕也没被什么宗教审判所威胁对不对?”

“你的这篇创作中实在太过缺乏勇气和充斥妥协,对于一个想从此从事文学创作的人来说,这是致命的缺点。与其这么说,倒不如说。对一个无论干什么都畏首畏尾的人,无论是什么非机械重复的工作,他几乎都是无法胜任的!”

从未想到的回答,我紧咬着牙齿,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阻挡着什么。缺乏勇气,充斥妥协。这是编辑和老相识拒绝我的理由。为什么缺乏勇气?为什么充斥妥协?说起来,自己真的是否渴望职业作者么?自己有没有这类才华,我明明并不清楚。

我想起一年前,自己发觉任浩等同绝交的不告而别后,努力地想找什么事情做,来遏制心中几乎要再次奔涌的死意。最终我选择把体力全灌注在笔上,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之外就都在写东西。

只是每在晚饭过后,都会忍不住出门去排遣弥漫在心中的悲意。并且在尽量寂静的地方发出声音,因为在那时,平常可以尽量忽视掉的耳鸣,又开始让自己在意。五年以来唯一知心朋友的离开,总是在那时的存在感最为明显,总是在那时无法忘记。

而在口琴声的覆盖下,自己就可以少去注意。即使这意味着“离乱”的发生,也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不去在意被忽视掉。可是忽视掉又如何?它从未拯救过自己,甚至还……

“我不知道你在恐惧着什么?也许就恐怖程度上而言,恐怕会超过伽利略当初面对审判时的恐怖也说不定。但是作为编辑还有老相识,我只能祝你克服它!”

钱编辑的手默默地落在我的肩膀,我这时发现自己已经把头低了很久,眼前是紧紧抓握着大腿的右手。

瞧见青年依然默不作声,钱家行意识到自己说的可能有些过了。面前恨不得把自己蜷缩起来的身影,让他想到相当久远的事情。那个家伙当时遇到了巨大的人生打击,但是依然倔强地克制着他自己、强逼着他自己接受去接受死去的妻子。

面前这个年轻人也没结婚吧?还是说最近跟女朋友闹得不愉快了?

“自己无法想象到要做的事,即使被他人提醒了,那份的懈怠,也会变成没办法把事做好的原因。”这是钱家行五十年人生,二十年做编辑总结下来的人生经验。

他以前总是在这样指出别人心态上的问题之后,便被毫不在意的言语搪塞。结果往往眼睁睁看着被提醒的人不断的重蹈覆辙,失望地扼腕叹息。

久而久之,钱家行便坚信多情自古空余恨的道理,很少主动像这样给别人提醒了。

但是看着面前的青年,钱家行总觉得自己不应该像往常一样,坐视不管。

“我倒是有一个可以帮你解决问题的方法。”回到座位,注意到侍者推来了将要上桌的菜肴,钱家行示意侍者先不要动。

“是什么?”许久,徐正默默抬起脸,但还是没有目光投射出来。

完全满足说的价值,钱家行看向侍者,侍者心领神会地把推车上的菜肴分放在桌上。盖子打开,氤氲的热气缓缓升起。

“有没有看过《哈姆雷特》?”

“看过。”没想到钱编辑会提及这个,我疑惑地看着他。

一提到书就能轻易的把眼睛送过来,你们这些家伙真是。

钱家行无奈地拿起刀叉,切起牛排来,放置了一会的牛排依然从切口凝聚起了肉汁。

“我知道很多人说1000个人里面有1000个哈姆雷特,现在我想跟你说一下,我对于哈姆雷特的理解。”

我默默地听着,没成想钱家行马上就对哈姆雷特出言不逊起来,言辞激烈,滔滔不绝。

“我一开始对于他的看法就是完全的不知所谓!明明在剧本的第一幕,就已经从父亲的鬼魂那里知道了凶手是谁了。这个时候直接冲上去,一刀把他叔弄死不就行了?结果犹豫就算了,还非要打草惊蛇。莎士比亚还让他排了个剧,我看完全就是为了夹私货,把自己放进去演而已。哈姆雷特自作聪明的在叔父面前演了一出叫“捕鼠器”的戏,把叔父杀他父亲的方式,在凶手面前演绎了一遍!这不是纯纯的打草惊蛇吗!本来简单的复仇,就因为走错了这一招,后面妄送了多少性命?他自己也因为自己亲自引出来的、他叔叔的防备死了。什么烂文?真是为了悲剧而悲剧啊!”

徐正目瞪口呆地看着面前的资深编辑,资深编辑咬着牛排对莎士比亚大放厥词。

“可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哈姆雷特,特别是在“捕鼠器”演完之后的哈姆雷特。虽然这个捕鼠器更大意义上是帮他叔叔抓到了他自己,也是导致悲剧一发不可收拾的蠢招。可是也在这儿之后,他就不再是为了鬼魂或者神明,甚至是作者的钦定,而是为了他自己的信念开始复仇。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样为了立起自己信念,而无惧把自己立于必败之地的蠢蛋。”

“你和你的作品就是差了一个“捕鼠器”,所以行文僵硬,连带着信念感薄弱。但是故事还是很不错的,你没有硬逼着自己写梦幻沉溺的内容,而是迎着实际讲述看似枯燥的故事。我喜欢你这个故事。”

钱家行放下刀叉,对着徐正说着。这一次,徐正也不再躲避他的眼神。

“得慢慢来”我看着徐正,微笑说着“不要着急,别忘记你还年轻。既然有习惯,就静下心每天不断地写下去。我若有时间一定会帮你看看。写出的东西不要丢,以后也许可以排上用场。吃吧!都快凉了!”

惊醒一般,青年拿起刀叉,在侍者诧异的眼中连切带扯地弄下一块牛肉塞进嘴里。

“谢谢你,家行叔。不过……”

“怎么了?”

“不过下次不要再在餐厅讲这种话题了,你后边那个女的都被你吓换桌了。”

“额……”

青年咀嚼吞咽着嘴里的牛肉,不时抬起手臂擦去不知道是因为哭还是因为笑流下的眼泪。

在青年起身去洗手间时,熟识的侍者凑到了我耳边。

“要不是他叫你叔,我总觉得他像是您儿子。”

“不是,我有那么老吗?小费没了啊!”

“哎呀,这不是钱大主编么?今天有什么高兴的事么?”

与侍者交谈时,慵懒的招呼声从一旁传来。侍者慌忙退下,我眯着眼睛,一具曼妙的身躯映入眼帘。

“林更得了那么大的奖,你不应该还有的忙吗?”

“似乎遇到了很有趣的新人?”女人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把眼神飘向徐正留在座位上的手写稿。

“三流作者而已,只是认识了很久。”我起身把原稿拿在手上。

“我可不相信你会做这种事情。打扰了。”

她轻笑着挥手作别,却在转身时飘来一句让钱家行大皱眉头的话。

“ “狗总是要叫,猫总是要闹的。”这是《哈姆雷特》里的台词,我也很喜欢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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