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第二天醒来,绘冶已经站在窗台,对着窗外眺望,似乎对什么东西颇有感概。
我起床走了过去,虽然昨天意林哥哥,也就是那个山羊人已经是被解决掉了,但是那个房间长期沾满了邪气,自然也是没法住人的,我和小逸只能一个人打地铺,而她在和我一番掰扯之后输给了我,因为她是玩剪刀石头布时喜欢出布的类型。
“想什么呢?”我悄悄走过去,吹了一口她身上的毛,她居然没有算到这一茬,直接被吓一跳,差点跌下窗台。
我等她站稳脚跟:“我们现在,是不是该走了?”
“是该走了,”她用喙理了理身上的毛,“毕竟僵尸已经解决了。”
“去叫白逸起床吧。”
“好的,诶等等,话说,我们不是来请意林的吗?”确实是这样,我们是为了拿到玉佩才想着来找意林的。
绘冶此时展现出人性的一面:“你想想,林意林昨天失去了哥哥,又亲手解决掉了自己的叔叔,她能够再次承受强大的压力吗?”
“给她一点休息时间吧。”
“况且,”她一下认真了起来,“我有预感,那玉佩已经不在那棺材里了。”
我都不知道棺材在哪里,现在她告诉我玉佩已经不在棺材里了。
但我也没有理由怀疑她的直觉,毕竟她的定位一直都是属于半仙级别的。
简单吃过早饭后,与意林做了告别,我们两人一鸟又站在刚刚来的位置。
蓝色的火焰再次燃起,这次我们并没有回家,而是来到了蒲和家。
我们甚至是直接传送在家里面,这个点,小和正在客厅沙发上躺着玩着手机,而她的右手边上,赫然是一本新书,这本书实在是太新了,你要说她翻没翻过,也是很难确认的。
我一边一步步朝她走去,一边伸出右手:“嘿,小和!”
她却并没有转过头来。
“小和和?”
“蒲和!”
她被吓得猝不及防,浑身一抖,手机直接摔落在地上了。
她回过头来:“何……何韵?”
她的第一反应,居然不是去捡手机?
“手机,手机呀!”我有些焦急,她却一点也不慌。
只听见她慢慢说道:“已经掉在地上了,没有抢救的必要,让它多躺会儿。”说完站了起来,走到我的身前,双手放到我的肩膀上用眼神上下打量着:“你没事吧,没事就好。”
小逸在这个时候表情极其不自然,左顾右盼了好一阵子:“那个……我,我还是先走了。”说完就往门边走。
我小跑过去抱住她的身子:“你去哪里?不行,你得多陪我们玩玩,刚来就走多扫兴啊。”
“陪你们玩玩,”她惊讶得用手指了指自己,“我吗?敢情我是你俩夜店点的小姐?”
“啧,”我看了她一眼,“谁会点你这样的小姐。”
那她指定是一个恋童癖!
可我不管怎么挽留,她都雷打不动,时而瞟一眼蒲和,接着像是见了鬼,更加努力的逃走。那小小的身躯,竟拖着我走到门口打开大门溜走了。
我狼狈地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始终没有明白她为什么要逃。
而蒲和像是知晓了缘由,正坐在沙发上看着我,好似在说:过来吧,我会告诉你答案的。
等我走过去坐下,听完她向我的解释后,我不由得感觉很乐呵,像是二十块买一张刮刮乐中了五十一样。
我躺在沙发上笑得站不起来:“你是说……小逸,在那个时候扯掉了你的衣领扣子?”
“有这么好笑吗?”她看着我,“确实是这样,但我其实早就不生气了。”
笑过了,我就躺在沙发上,细细捋清我被她俩遗忘后的一系列事情,等我想到她一个人带着对我那若有若无的记忆在那双人床上睡觉时。顿时感到心头的血液凝结成冰,冰刺扎穿我的心脏,让它变得千疮百孔,接着冰块爆裂开来,塞满整个胸腔。
我悄悄牵起她的手,那双手在我上次离开之后好像更加白了。比起不正常的病白,这似乎是临终病人的好转,开始恢复血色的迹象。
她并没有多吃惊,把另一只手盖在我牵她的那只手上。
“请再给我一点时间,大概一周之后,我们就又能回到平静的生活了。”我像是执稿念字,青涩的话语传进自己的耳朵里,恨不得重新再说一遍。
“嗯,”蒲和点了点头,“那今天……”
我一下坐得更近了一些:“嗯,今天我就不走了,跟你一起睡觉哦!”
她一下喜笑颜开:“真的吗!”说完一下抱住我,“说好了哦!你不要中午就走了!”
我只得轻拍她的后腰,生怕她溺死这短暂的喜悦里面。
“呃……”绘冶见不得我俩腻歪,“何韵,你踩到蒲和手机了。”
我低头一看,还真是,因为小和最开始掉到地上的手机,现在都还没捡起来。
等我捡起来后,小和像是想到了什么:“诶,你等等,我最近学了新菜,等我做给你吃。”说完就走向厨房。
“现在才十点呢,这么早就做吗?”
“对,挺耗时间。”
说完她就开始忙活,而我拿起她那本在沙发上面的书,我定睛一看,是一本短篇故事集。
我基本上不看文学书的,但是这第一篇故事的前几句话就勾起了我的兴趣:
好人没有好报。
坏人自在逍遥。
“丢掉你的手枪吧,那让人家破人亡的铁块。”
“嘭!”血染的花色,比原本的花儿更红。
前面这几句话,惹得人半懂不懂,以往我看到这种书,肯定是不会再多看一眼的。可我不知为什么特别想看后续的故事,好像这本书放在沙发上就是为了让我看到,并且把这故事精心放到了第一卷。
而故事的开端,是一个辛勤的小女孩向行人售卖鲜花开始的。
小女孩叫做伊可,她每天必须做一件的事情,就是在邻居玛丽夫人那里拿到鲜花,再风花果街上叫卖。她的父亲是一位木工,母亲是一个裁缝。就在一个月前,她的父亲在进行工作时被器具割伤手,无法再进行工作。年幼的她就懂得分担家里的辛苦,虽然挣得不多,但也算是一笔收入。
再说回她的邻居玛丽夫人,她可真是个大好人,本来摆在店里每天也能售空的鲜花,就在有一天,在站在门外的伊可那水汪汪的眼睛注视下,还没等她说出她的请求,玛丽夫人便给她一大束鲜花:“来吧孩子,拿到风花果街去吧,那儿人多。”
伊可并没有销售的经验,但是只要她一开口,很少有人会拒绝,拒绝她的人,要么是正好蹲下来用路边的杂草擦皮鞋,要么就是赶着去喝麦芽酒。
她依旧完成了今天的目标,她走进玛丽夫人的店里,按照约定递给了玛丽夫人六个银币,而多余的部分,差不多三分之二的钱,都是她卖鲜花的酬劳。而这时仅仅只是中午而已。
玛丽夫人送给她一束更漂亮,更贵的鲜花。伊可高兴得快要蹦起来,拉过玛丽夫人那戴着铁质手表的手,轻轻地吻了一下。
伊可兴奋地跑出了店门,出门的一瞬间,她又小心翼翼地扶着那扇门,害怕那木门因为她而损坏。她走到一家烘培房,要了两个黑麦面包,这花费了她两个银币。
接着她悄悄回到家,从家里拿出一只旧鞋,跑到贝勒叔叔的鞋店,而此时抽着绿色烟叶的贝勒正在忙着给顾客刷皮鞋。皮鞋的主人生得年轻,长相英俊。穿着一身西装,手里拿着风花街时报正在看着,见小伊可进门,他倚下手里那张报纸,用那浓厚眉毛下方的瞳孔看着那张扑红的小脸,不禁觉得有趣,用手指逗了逗她的下巴。也许是觉得有失风度,下一秒站起身来就要走,不知出何原因,路过伊可身边的时候,悄无声息的往她身前的衣裙口袋里落了两个金币。
“贝勒叔叔,”伊可对面前这个刚给客人擦完皮鞋正扶着板凳站起来的人说,“那双鞋子,我想买了。”
贝勒的腰一贯不好,这归咎于他年轻时做了许多力工,留下来的职业病。虽然经营鞋店并不需要经常蹲下,但是一蹲就很难起来。
“你确定吗,小伊可?”贝勒自然知道她家的难处,“那双鞋子,我给你的特价,也需要五十个银币。”
五十个银币,相当于普通人两天的工钱。伊可手上并没有那么多钱,但她拿出妈妈曾经的旧鞋:“再加上这双鞋子,二十五个银币,可以吗?”
贝勒仔细看了看那双鞋子,质地十分普通,并且有一个地方,还破掉了一个洞。
贝勒摇了摇头:“恐怕不行啦,我也知道你很想要那双鞋子,可惜还是太少啦。”
伊可努力的翻找着身上所有的硬币,当她在口袋里找到多余两个金币的时候,不由得瞪大了双眼。
一个金币价值十个银币。
“你还有多余的钱?可以啦,再加上这两枚金币,鞋子我就不要了,你可以拿走那双蓝色的水晶鞋。”
伊可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不,这两枚金币,是刚刚那个叔叔不小心落下的。我现在去找他。”说完,没有理会贝勒叔叔的话,径直跑出店门。
这座小镇并不大,但是想找到某一个人还是比较困难,更何况还是一个并不算出众的身形,唯一能够确认信息的是那英俊的面容,但在行走的人群中想看见他们的脸也是非常困难的。
伊可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店里。而贝勒叔叔下定了某种决心,他已经把那蓝色水晶鞋从最里面的柜台拿了出来。见伊可回来,他把鞋子塞给她说:
“别担心了,小伊可。来吧,拿去吧,我知道这是给你母亲的。一双旧鞋加上二十五个银币,可以的,现在就拿去吧。”
伊可转忧为喜,反复在贝勒的手上亲了好几下。在拿到那双水晶鞋时,她多次向贝勒说她会把家里那双父亲的旧鞋也拿来交给他。即使贝勒已经反复说不需要。
再看看那水晶鞋,虽然叫做水晶鞋,但只是在鞋尖有着一小颗难以用肉眼看清的小亮点而已。而设计师也是用这一小亮点来凸现它的与众不同,这鞋最惊艳的地方,是它的用料。布的质地十分柔顺,染色也非常温和。不得不让人怀疑是从运送给女王制作衣服的布料车里面意外掉出来的。
伊可想要买下这双鞋子给她的母亲,母亲实在是太累了,昨晚甚至到深夜才睡觉。她的那双旧鞋子,已经踩得掉了线。有时甚至会露出一个脚趾。所以伊可才想给母亲买一双新鞋子,并且是一双与众不同的新鞋子,这样她在街坊卖布料的时候,访客会因为她脚上漂亮的鞋子而在店里多停留一会儿。
等她回到家里,母亲却还在找那双旧鞋子:“伊可,你看见我的鞋子了吗?”可当她回头时,却发现一个小女孩左手拿着一大束黄色的洋牡丹,右手提着一双蓝色的布鞋,布鞋上面还系着蝴蝶结的丝带。
“铛铛!”小女孩把两件物品往前伸了伸。
过了五秒钟,母亲一把把她拉到怀里,潸然泪下:“伊可,我的伊可。我能看到你为了这双鞋子有多努力,没有你,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活……来吧,放下吧,我们来吃面包。”
伊可擦了擦母亲的泪水,去切黑麦面包了。
虽然只是抹有一点点果酱,在互相喂给对方的时候,却犹如蜂糖一般美味。
原来,今天是她母亲的诞辰日。
多么温馨幸福的一个故事,可在我看完后面的剧情后,顿时眉头紧皱,合上书本,内心久久无法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