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冯涛心急如焚,声音有些发颤,说的话也跟胡言乱语差不多了。
没法违背“气氛”,因此就算理解到了别人当下的痛苦也是无能为力。氛围和气氛是无法违抗的。
人只能被迫采取违背意志行动,因为“大家”都这样做了,所以我也得这样做,不然的话,就无法融入“大家”。
他大概是想表达这个意思。
“张思杨,事到如今,你就算把他推下去也改变不了什么。”
童梦不紧不慢的说道,语速刚刚好。同时看了我一眼,我没太搞懂这个眼神有什么含义。
按目前的状况来讲,在场任何一个人都不敢轻举妄动,哪怕稍微刺激到张思杨的情绪,都有可能导致悲剧的发生,只能尽量的缓和张思杨的心情。
我瞟了一眼宋豪,打算看看他的反应,但似乎从刚刚开始,他就一直沉默不语,只是低头坐在低矮的石栏上,像是在思索着。
“思烨到底有什么错?!凭什么要承受你们的恶意!……凭什么要被你们那样对待!?”
张思杨越说越激动,一只手掐住冯涛的脖子往下按,另一只手则死死控制住冯涛的手腕。
“她…她没错!都是我的错!对…对不起…!”
身体的失重感愈发强烈,冯涛求饶的声音不由得尖锐了几分。
就在这个关头,远处突然响起连续不断的警笛声,声音较为尖锐,频率非常高。
处在天台的众人视线都被吸引过去。
看灯光的闪烁能发现,学校门口停留着三辆警车,以及一辆消防车和救护车。随后保卫科的灯光便亮了起来。
“警…警察来了,张思杨!快松手!”
冯涛仿佛看到救星一般,试探性地朝张思杨对话。
就在我好奇警察怎么会突然赶到时,沉默许久的宋豪不知从哪掏出一把小刀,以极快的速度冲向冯涛和张思杨二人。
我清楚他的目标是谁。
暗道一声不好。并迅速接近宋豪,来到他的前方拦截,目光紧盯那把锋利的刀,找准时机抓住他的手腕,用力一掰,那把刀顺势从他手中跌落。
宋豪身形相当瘦弱,被我抓住后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只能毫无意义的挣扎,拼命想要摆脱我的束缚。
突然,楼下猛地闪起两道强烈的白光。
眼睛忽然一阵刺痛。
是用来大范围照明的强光灯…
等我眼睛适应光源后,睁开眼却发现眼前的宋豪已经消失不见。
反应过来后立马看向冯涛的方向。
宋豪捡起小刀直奔冯涛而去,已经来不及了。
那一瞬间,周围的空气相当安静,只剩下刀刃划破布料,刺入皮肤的声音。
“艹。”
冯涛吃痛,仰头大吼一声,借助强光灯能清楚的看到他脸上扭曲的痛苦表情。
“宋豪!”
似乎是被刺中一刀后肾上腺素飙升,又或许是放手一搏,冯涛面目狰狞,用尽全力挣脱张思杨,一把掐住宋豪的脖子,死死按住对方的气管。
张思杨拉住冯涛向后扯,想阻止他,但冯涛纹丝不动,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
宋豪左手握着刀柄,右手不停挥舞,想要反抓住冯涛的脖子,大概是窒息感逐渐蔓延全身,宋豪本能的求生欲被触发,用膝盖狠狠地顶了一下冯涛的小腹。
冯涛腹部本来就有刀伤,再被剧烈的冲击一下,整个人瞬间无力,差点瘫软。而在旁边拉拽冯涛的张思杨由于对方的突然泄力,一下子没把握好力度,导致冯涛双脚悬空,身体直接从天台翻仰下去,那力度恰巧不巧把张思杨一同带动。
在天台众人震惊的目光中,张思杨和冯涛一起从天台坠落。
“张思杨!”
“冯涛!”
我和童梦满脸惊恐地跑到石栏前向下俯视,定睛看了许久,才敢松口气。
只见教学楼下方是消防员早已经准备好的救生气垫,两人有惊无险,安全的掉在气垫上,随后救护人员从远处赶来对冯涛展开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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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告一段落。
数天后,上午第三节英语课程结束,进入短暂的休息时间。我下楼到自动贩卖机买一罐咖啡慢慢啜饮,再回去原本上课的教室。
此时,大家都从课堂的压力中解放,聚在教室里吵吵闹闹的,不是跟好朋友聊天闲扯,就是在讨论放学后的打算,或昨天看的电视节目。
我听到的对话几乎都是在讨论“要和谁一起去呢”,或者是“今天哪家店有折扣”,在无意间大家已经形成的不同的小团体,目的相同一致,区别在于身边的人是谁。
其实这也正常,学校本就不是单纯让学生去学习的地方,简单来说,这里就是社会的缩影,小型的人类世界。地球上会发生战争冲突,学校同样也会有霸凌问题;这个社会存在强烈的阶级意识,在学校里依然如此,至于群体更不用说,“多数决定”制度在这个学校完全适用,一道声音或许没有用,那么更多道相同的声音呢;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只要有一个人加入团队,就会有更多的选择加入。
我撑着脸颊,半梦半醒地看着那些同学。虽然昨天晚上睡得很够,现在也没什么睡意,不过一直以来我都是这样度过下课时间,所以身体已经养成条件反射动作,自动会开始想睡觉。
知诗高中事件的那晚,之后我们跟随警察去做了笔录,坦白了从图书馆收到委托,以及调查的全部过程。
在这期间,我们没有见到宋豪,张思杨以及不良三人组其中任何人一面。
关于处罚方面,由于是校外人员,半夜留校溜进教学楼,虽然情况不是很恶劣,但警方还是于情于理的给予了口头教训。
然后是我对那个锡纸烫男生和冯涛动手的行为,从缘由,过程,到伤情鉴定,最后警方判定我的行为并不属于寻衅滋事,也不涉及刑事案件,所以由警察从中调解,事情也就过去了。
而宋豪,张思杨,不良三人组的处罚结果我也是后续从梁诗诗口中得知的。
张思杨,宋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尽管故意杀人未遂但仍按照故意杀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宋豪同时还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由于张思杨和宋豪是此案的受害者,比照既遂从轻处罚,具体如何判决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
而关于不良三人组,校园霸凌行为构成轻伤及以上伤害,可以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毫无疑问,冯涛对张思烨动刀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校园霸凌的立案条件是,行为人造成受害人轻伤及以上伤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即已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且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罪行。
后续根据张思烨的伤情鉴定,冯涛可能要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他参与者会按照情况的轻劣程度来判定,不过我想,大概会受到治安处罚吧。校园霸凌行为可能涉及多种法律责任,除了刑事责任和治安责任外,还可能涉及民事责任。
但这些都不得而知了。
我突然想起八幡老师曾经说过:
并不存在名叫“大家”的家伙。既没法与他说话也没法揍他一顿。他也不会生气,不会笑,不过是集体的魔力制造出的幻想而已,是在不经意之间诞生出的魔物,是为了隐藏个人小小的恶意所创造出的亡灵。是将不是同伴的人蚕食殆尽,只有成为同伴才能摆脱诅咒的妖魔鬼怪。
曾几何时,他也好,她也好,都是受害者。
我们改变不了过去、改变不了世界,也改变不了已经发生的事情以及“大家”。不过,这不代表我们非得加入“大家”这个群体不可。
怪异的氛围会导致怪异的人诞生,这种被称为“朋友”的融洽氛围,本就不应存在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