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初升,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懒洋洋的透过窗帘的缝隙洒进屋内的地板上。
窗外的鸟儿叽叽喳喳的鸣叫着。
我迷迷糊糊地睁开还未完全清醒的眼睛,相比于以往从舒适的睡梦中醒来不同,今天我感觉身体无比燥热,被汗水打湿的后背黏糊糊的,十分难受。
大概是因为昨晚梦到以前的事情吧。
“小初。”
“小初。”
“起来吃早饭啦。”
半梦半醒地起身,顾不得乱七八糟的床铺,打开门。
首先看到的是熟悉的樱花吊坠,然后是一如既往的温柔眼睛。
叶宵潇站在门口轻轻笑着。
“快去洗漱。今天煮了红豆汤。咦,你怎么连被子也不叠。”
叶宵潇余光瞟进我身后的房间,解下粉红色印着花朵图案的围裙,放到一旁,撸起袖子,自顾自进去开始帮我收拾。
我有些纳闷。叶宵潇好像越来越偏向于人妻属性了。真是奇奇怪怪的发展。
等我刷完牙,整理完容貌,便来到四角餐桌前坐下。
今天的早餐有够丰盛。热气腾腾的红豆汤、一杯恒古不变的早晨必备牛奶、煎鸡蛋以及一块三明治。
三明治里有熟鸡蛋碎、熟猪排以及少量沙拉酱和咸蛋黄酱。叶宵潇知道我的口味,我对甜食非常敏感,但考虑到口感问题,还是细心的用咸蛋黄酱来融合掩盖掉沙拉酱的一部分甜味。
叶宵潇慢悠悠地坐到我对面,像只安静的小动物般注视着我。
“快尝尝。”
我咬了一口配料饱满的三明治,入口的瞬间,咸蛋黄酱和沙拉酱以非常完美的比例混合在一起,搭配上鸡蛋碎、生菜片和煎饪的恰到好处的猪排,一股蓬松柔软的口感充斥在我的口腔中。
好吃。
叶宵潇的手艺真是一天比一天厉害。已经把我那笨蛋老妈做的甩好几条街了。
如果使用荞麦面包,味道或许会更加微妙。
想到这,饥饿感顿时涌上来。我连忙几大口将三明治消灭掉,吃完后用大拇指擦拭嘴角的面包残渣,有点意犹未尽的意思。
“怎么样?好吃吧?”
看我吃的如此迅速,叶宵潇像小孩炫耀自己的成果一样,露出开心的笑容。
我将红豆汤端起吹了吹热气,然后喝了一小口。接着便把牛奶稍微往汤中倒进一点,不知为什么,就是想尝试一下这种吃法。怎么说呢,外国人有将无菌鸡蛋倒入熟米饭中,用酱油调味搅拌均匀然后食用的方式,这么一想,牛奶和红豆汤结合在一起并不奇怪,反而是开创了新一代美食组合家的先例吧?
我打算改天试试香蕉拌榴莲,这两者的口感不是很类似吗?香蕉的清果香味和榴莲的独特气味,融合在一起的话,搞不好真会引起水果相亲节目的热潮。
“小初,昨天班级里有男生约我一起参加樱花祭。”叶宵潇十分困扰的看着我。
“这不是挺好的吗?不过,我挺好奇的,是谁啊?”“不记得名字。所以我直接拒绝了。”
“是吗。”
我没太在意叶宵潇说的话,静静喝着牛奶红豆汤。
“吃饱了吗?”
“没。如果能再加个鸡蛋就好了。”
“我去给你煎。”
等叶宵潇顺手拿起围裙走进厨房,我放下碗,犹豫几秒,若无其事地道:
“徐陌昨天邀请我们三个一起去逛樱花祭。”
“诶?徐陌的主意吗?好反常。”
“他有自己的考量。你呢,要去吗?”
“你去的话我就跟着去吧。”
厨房内的吸油烟机被打开,发出“嗡嗡”的声音。
“七分熟可以吗?”
“嗯。我比较喜欢吃半熟的蛋黄。”
等油热好后,叶宵潇将鸡蛋敲破壳,完整倒入油锅内,身体下意识的往后仰,然后才开始用锅铲定型。这熟练的动作让我回想起叶宵潇第一次尝试做饭,厨房都差点被她炸掉,围裙也不穿,做最简单的煎鸡蛋都会溅一身油,被烫到皮肤后就哭哭啼啼地丢下一发不可收拾的油锅躲到我身边。
很快,叶宵潇将色泽鲜美的煎鸡蛋端上来。
我相当干脆,用筷子夹起塞进嘴里,没想象中的那么烫嘴。
“又没人跟你抢。吃这么着急干嘛。”
“这么好吃,我当然要狼吞虎咽,表现出你的优秀啊。”
“真浪费。”
“哪有,看我光盘行动。”
叶宵潇笑了笑,没在意。
吃完早餐后,稍作休息我们便出发前往学校。
天空很蓝,风很暖,樱花轻轻飘落在地面上,粉色的气息穿过我们的肩膀。
马路上来往的车辆很多。
我和叶宵潇步行在被樱花点缀成粉白色的街道上,周围的结伴而行的学生也不在少数,值得一提的是,男女占比真的好多,每次走这条路去学校,都能感受到令人非常不愉快的氛围啊。虽然是和自己没关系的事情,但在看到之后就没办法说自己不知道,但我还有办得到的事情,那就是怜悯一下。
像我这种感情纯洁,即便近乎每天都和叶宵潇一起行动,内心却还是毫无杂质的人。简直就是黑暗中的灯塔。而存在谎言的交谈,满载私欲的举止,就连我都能一眼看穿,为什么他们不愿意面对现实呢。
但不可否认的是,被四处飞舞的樱花花瓣衬托出的轻松愉悦的环境下,身边有异性相伴,正常男生都会萌生恋爱的想法吧,在这般人群中的我才显得奇怪咧。
仔细一想,时间过得真快啊。不知不觉中,樱花的季节就要接近尾声了,近几年都没有找合适的时间好好的欣赏樱花。
“周末一起看樱花吧?”
叶宵潇突然扭头对我说道。
“是说樱花祭吗?我倒是没想好。如果你想去的话就一起吧。”
“嗯...感觉几年过去这一带变化几乎没什么变化啊。”
“那才好,毕竟变化只会带来悲伤。”
“......”
“怎么了?最近学习很吃力吗?感觉你状态有点不对劲。”
“也还好吧。”
话锋一转,叶宵潇突然语气宠溺,露出俏皮的笑脸朝我说。
“我在想,小初这么废柴的人独居,要是没有我的帮忙,营养肯定跟不上吧?说不定,生活都不能自理。虽然有的时候,我会想‘哇,这个人好麻烦’。但就算是像小初这样麻烦的人,也总会在不经意间给我温馨的感受。”
“我的确比较懒啦,但还没你说的那么糟糕。”
“这样啊...不过,我真正想说的是,我也并不是一直都在哦。你也要早点脱离我的照顾啦。要不,下次就换你做早餐?”
“真的要我大展身手吗?我可不敢保证味道会有多难吃。”
“没关系啦。不从现在开始自力更生的话,小初的未来相当令人担忧。”
“是在说踏入社会,开始工作以后的事情吗?”
“嗯,你毕业以后会回叔叔阿姨身边吗?”
“当然不会,虽然独居生活在常人眼中没什么好处,又费钱又要为家务浪费时间精力。但我觉得,工作一天下班后,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中,能有个温柔贴心的女朋友做好一桌子丰盛的晚餐等待自己,那就是最完美的人生。接下来的话让老爸和老妈听到一定会很伤心。如果有父母在家的话,又会是另一种画面吧?就连打情骂俏都没办法轻易做到。”
“哇,这就是小初的理想吗?感觉有点像闷骚型死宅?”
叶宵潇抬起手,空中飞舞的樱花瓣,好巧不巧轻轻从她纤细的指尖穿过,她没能留住那片樱花。于是接着说道。
“童梦姐有和我提过,由于父母和她的关系不好,所以是一个人生活。不知道童梦姐平时呆在家里会怎么样,要不要紧呢。改天找个机会去拜访童梦姐家吧?”
“嗯。但我一定会被拒之门外吧?”
“哈哈,别总是把事情往坏的方向思考嘛。”
即便是童梦那样外表完美,表里无缺的人,或许也会产生寂寞之感,如果可以,真想去童梦家了解一下情况,看能否帮助到对方。
我猜测叶宵潇是想表达这个意思。还有就是,被抛下的一方,必然会觉得寂寞吧。虽然我没搞清楚这其中的具体含义,但为什么人们都会认为一个人就是孤独,只要孤独就会感到寂寞呢?
世界上有这样一种人,他们共情能力很强,独立理性,但不希望和任何人建立联系,就算拥有在旁人看来十分要好的朋友,主动维持关系也是绝无可能,直到形同陌路也不会感到惋惜,他们在外界看来和谁都能相处的很好,可实际上谁也无法走进他们那隐蔽的内心。他们只不过是依靠封闭自己,更快的适应周遭的环境,以便随时做好应对措施。
因为不需要将大脑的思考量投入进毫无意义的人际交流当中,所以孤独的人往往拥有超越周围人的思维能力,他们不需要依靠相互的猜忌,相互的欺骗来维持人际关系,他们比谁都要清楚,孤独指的不是周围人口的密集程度,而是个人的精神层面。
譬如孤零零游荡在海里的秋刀鱼,就算周围全是海龟陪伴在身边,也不会感受到一丝幸福,干涸的心永远得不到满足。因为无法感觉到对方和自己是同一种生物。
而以上性格的人,在人们眼中,就是孤僻。
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