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一直坐在后座上呢?

作者:终天又南 更新时间:2024/9/5 23:51:31 字数:2362

当李烛再次打开房门的时候,灯花身上已经多了一件宽外套,内里搭的是紧身毛衣。

李烛可以肯定,这两件衣服蕴含着人类科学的结晶,至少是比较天才的那些结晶,因为它们恰好遮掩了那恐怖的峰峦大小,看起来变得普通许多。

长发在脑后盘成了团子,只留下来一绺尾巴,宽大的风衣中长出一只手。

这时,初升的东曦刚好从蛋黄的状态变成一盏白炽灯,斜打在灯花脑侧,让李烛误以为灯花是要带他去往天堂的使者,一时间差点要跪下来。

“先生?”

直到灯花让开了一人行的通道,面对着从门前驶过的垃圾车,李烛还是想跪下来。

这时他才确认,自己只是单纯的腿软了。

李烛有一辆摩托车,有他整个人的八分之三或者十六分之七这么高。

用这个比例尺的原因是说成二分之一显得不够精确,而李烛向来是喜欢精确的。

他现在很庆幸没有听信某个经销员的话,买一辆刚好身高二分之一的车,不然腿软的他可能根本骑不上去。

在启动摩托车前,还有些事情需要准备。

李烛的摩托车车座很长,能载上两个半人,如果改成孩子,就是三个。

但这个规律在灯花身上不合适,为了不压迫她的胸口,两人中间留了很大的空隙。

但李烛还主动地往前挪了一些,不然被那两团温软蹭上,自己可能就要变成从下面洒水的洒水车。

这事情太过奇怪,他可能会被当成流氓抓起来。

于是李烛就保持着几乎只有尾椎骨留在坐垫上的姿势启动了摩托车,这在还有交警的年代估计要被判个危险驾驶,但现在是战后,去他的。

-----------------

现在我们终于有机会好好审视李烛所在的城市:

比起战前甚至战时留下的大型都市,它至多只能称为大点的小镇,但在现在的年代却足以成为一大片地区的中枢,使人更确信“时势造英雄”的存在。

这座城市原本的名字早已被人遗忘,许多来往的人会将它称作“万寿”,寓意是希望它能长久存在下去,最好能成为战后人们的明灯。

这只是人们的一种美好祈愿,也和它原本的名字没什么关系。

一些老人会说它叫“瑞瓦肖”,李烛觉得这很扯,因为这就代表着有个战前的老兵会暗恋李烛的对象,然后爆他的头。

好消息是,目前他没有找到有人想爆他的头,最重要的是,他也没有对象——真的没有!

想到这里,他看了一眼后视镜,镜子里倒映出灯花的脸,她似乎很享受吹风的感觉。

意识到李烛在看她,她立刻回以标志性的微笑,而后丰腴的臀便向前挪了一点。

这使得李烛顿时变得很难堪,为了不让他俩前胸贴后背,然后自己想入非非,他必须跟着也向前挪。

但再往前,他就连尾椎骨也要悬空。这种姿势在古代武术里有一个称呼:“扎马步”。

扎马步骑车这个姿势很特别,但如果不想让人觉得自己在马戏团工作,建议尽量别这样坐。

“烛先生?”

灯花没有用姓称呼李烛,因为她觉得“烛”这个字很好听,而且与自己的代号有一定的切合之处。

这句话明显把李烛吓了一跳,连车把都歪了一下。

“有、有什么事?”

“没什么特别的事,”她偏过头去看街景,“烛先生经常像这样载人出来吗?”

李烛十分赞赏灯花的问问题水平。如果她问的是“不经常载人吗?”那他就可以很容易地蒙混过关——x的,承认自己母单,难道是什么罪过么!

但现在这个问题就很值得为它深思熟虑一个答案。如果他们是情侣,答得不好就可能会有人身性命之忧。

所幸他们之间没有这种关系,所以李烛打算照实回答。

“不十分经常,”尾椎骨很酸,他还是不得不把屁股挪回去,“买这么大的车只是因为好看。”

“的确很好看,”灯花显然也能理解某种机械浪漫,“我本来以为,先生会更喜欢实用型的设计。”

“它当然也很实用。”

为了佐证李烛的话,车身突然剧烈震了一下,足以体现出优良的悬挂性能:“你看,就像这样。”

灯花点头,将话题转回去:“我曾经应该也开过这样的摩托车,是某种军用款,形式很特殊——啊,看起来这段记忆我已经不太记得了。但总之曾经我应该是会的。”

“如果你愿意的话,”李烛敏锐地捕捉到她语气中一丝惆怅,“这辆车可以借给你。”

“不需要哦。”

他们之间的距离不经意间拉近了许多,于是女人顺势靠在了李烛背上。她的身上有一股成熟女人的香味,从早到晚,终日不绝。

李烛完全不怀疑在她身边待久了,自己也会染上这种味道——然后自己身边也会越来越多男人。

想到这里,李烛冷不丁打了个寒战,但这个寒战和灯花趴在他背上的动作同步,反而让他像一只被惊动的蚂蚱。

“我已经不再是那个需要冲锋陷阵的士兵了,当然,现在应该也没有任何人需要冲锋陷阵。

“作为奉仕形的我,只需要侍奉好一名主人就可以了。想想过去的我真是愚蠢,比起刀尖舔血的日子,这样难道不是好很多么?

“从开车的那个位置,变成只能坐在后座的人,想想也是十分神奇呢。”

女子的双手环抱在李烛的腰际,李烛忽然有种不是滋味的感觉,他现在或许应该转过身去,面对面地,跟灯花说些什么。

但他当然不能这样做,因为人类的腰不能转360度,他也没有学会背对着车头开车。不过他终于让女子贴在他身上,这可能是他对灯花最有效的回应。

在他起生理反应之前,摩托车及时在市场前停下,避免了他成为洒水车的命运。

-----------------

关于这个市场,有一个很有趣的事实:

为了防止商家和顾客熬夜交易,以致于熬出人命,市场每天晚上都会关门固定的时间。

而控制这个市场上下班的是一直养在半空中的母鸡。

这初生站立的空间只有一根黑色的铁杆,每天太阳升起来,直直地晒那铁杆,晒得那铁杆变得十分烫脚。

这时候母鸡就会烫得大叫:“开!开!”于是市场就开门,人们正常地做生意。

李烛一直都很怀疑这只鸡的真实性,但它养在半空,根本不可能有机会接近,任何未经允许接近这只鸡的人都会被惩罚连吃一个月鸡胸脯肉,吃到这个人看见鸡就四肢发抖,浑身发冷为止。

这很吓人,李烛不敢触犯。

但这个规则唯一的漏洞在于:接近鸡的可以不是人。

所以李烛摩托车巨大的发动机声可以传到鸡的耳朵里,以致于鸡也被吓了一大跳,在笼子里扑腾扑腾,到处乱叫。于是今天市场不得不提前开门,整个集市弥漫着起床气。

造成这个结果,李烛需要负主要责任。但我们亲爱的当事人还在思考与女人有关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现自己犯了错。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大小:
字体格式:
简体 繁体
页面宽度:
手机阅读
菠萝包轻小说

iOS版APP
安卓版APP

扫一扫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