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四年开始,李烛便与名叫灯花的女子住在一起。
关于他们住在一起的原因,其实很好解释。他们的生活需要靠一条忽软忽硬的脐带连接,这条脐带的活性时间有限制,如果错过了,就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再有。
而且,住在一起还有一个好处。如果另一个人正好在睡觉,洗澡,分开住就不容易立刻找到人。更重要的是,还能有效监督李烛不要自渎。自渎伤身,渎别人就不一样。
但以上原因都不能构成他们住在一起的决定性因素。事实是:灯花问:
“要住在一起吗?”
李烛回答:
“好。”
这事就这么决定了。灯花把自己屋里的东西搬过来,有一大半是那种玩具。
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李烛的房子在设计之初,考虑过多人吃饭,多人聊天,因为既有花洒也有浴缸,甚至可以多人洗澡。如果开发一下,应该还能多人运动。
但唯独不适合多人睡觉。
重叠在一起睡了几个晚上之后,李烛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因为灯花温软的身子几乎让他那玩意整夜都撅着。而且灯花喜欢把李烛垫起来,裹在胸前,让青年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没断奶。这种事情经历多了,就会不自觉地嗦起来,然后在凌晨两点的时候两人一起醒来做那种事。
他们在一起商量,究竟是买床还是打墙。打墙不是为了让大家睡地板上,因为灯花的屋子离李烛家不过几米,如果中间凿通了,修个走廊,就可以把灯花的卧室也纳入睡觉的范围。这行为有点像脱裤子放屁,如果早知道这样,还不如不搬过来。
“我再去一次市场,”李烛披上大衣,最近的天气渐渐变凉了,“你要跟着去吗?”
“我就不用了。”
灯花从杂志里抬起头来:“烛先生一定不仅仅是为了买东西吧?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更没有理由跟着去了。”
如果让李烛承认自己是吃不消了,需要自己缓一缓,未免太难为情。
但他还是很惊讶于灯花居然对他的心思猜得这么准。
他需要寻找关于抑制剂,关于灯花的家庭,关于高科工,甚至关于“消失”,关于这个世界他未知的一切。
这些东西在他的脑子里盘旋,很难闹明白一开始他寻找这些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如果你喝过浆糊就会知道,越往下寻找,浆糊底就越黏,喝那玩意弄出来的东西也一样。
李烛觉得自己最好是在梦里,这样他就不需要寻找未知。但他看到灯花娴静地坐在自己面前,又觉得,这画面不是梦比较好。
“好吧,”他耸耸肩,“你在看什么?”
“是您收藏的杂志哦。”灯花挥了挥手上的画册。
“我知道——我想说的是,什么内容的?”
李烛同样也很好奇灯花究竟喜欢什么,说不定能顺便从市场里买个礼物送给她。
“好像是……”灯花往前往后翻了几页,“人妻什么的……您应该很喜欢这些吧?”
“我不喜欢!你不要看那个!”
关于灯花能准确地猜中李烛心思的原因,大概就是来源于这些奇怪的画册与杂志,谁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自己喜欢这些东西。
因为喜欢人妻的方式也分两方面,一方面是想拥有人妻,一方面是想成为人妻。如果是前者,那灯花就几乎可以说是一个男人,或者女同。但李烛每天晚上抱着她的时候,没发现她有这些倾向。
所以答案只可能是后者,不然不能解释她为什么这么热衷于每天早上为李烛热一杯奶。
李烛当然没有拒绝的权利。于是他一手端着水杯,另一只手单手扶着车,在空旷的南区大街上开到了60码。这还是一种危险驾驶,小孩子不要学。
这次来万寿市场不仅是为了呼吸一些石楠花或小苍兰之外的香气,更重要的是,他需要见几位老朋友。
这本该是上一次和灯花一起来就应该完成的目标,但灯花被床上用品所吸引,于是与一个不知道名字的店主发生了这样那样的故事。李烛从阴暗的通道里走过去,能远远看到那个店主现在就靠在店门口,无所事事打着哈欠。
当然,她看到了李烛走过去,忽然瞪了他一眼,嘴巴在动,好像在说着什么。
“还钱!”她实际上想说的是这两个字。
李烛不知所云,还以为地下世界见面问好的规矩变成了瞪人,所以他也瞪了回去。另外,他更不知道那天的镣铐没付钱,于是以为那个店主在说:“玩我”。
发什么神经,被灯花玩就足够了。于是李烛也朝那边做了个口型。
“不玩。滚。”
而后专门挑了个绕开床上用品店的路线过去。
现在我们知道,那个店主的眼神也很不好,把李烛的“不玩”,看成了“不还”。但把“滚”看得一清二楚。
于是她更生气了,朝着李烛的方向说了更多的话。看口型,第一句应该是“操**的”,第二句是“操*大爷*”。可惜李烛没看她,于是完全没有造成任何攻击性。
李烛没有心情思考与这个少女有关的事情。万寿市场站有两个到达层,他要去的是最深处,用人话来说就是地下三层。沿着生锈潮湿的地铁线,可以走到一两公里之外的地方,用人话来说就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有前后黑漆漆的地铁隧道。
这样看来,不带灯花来的确是个好选择。虽然灯花或许不会对李烛的身份有太多的质疑,但很可能在某个黑灯瞎火的路段突然被人拐走,最后满身尘土地坐在街边卖艺。他不希望看到美丽的人落得这样的结果,但有些人不在此范围之内。
在提到这个人之前,必须要说一下李烛停步的地方:
在黑灯瞎火,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行驶段,散落着许多破破烂烂的帐篷。那些东西能不能被称之为帐篷,李烛自己也说不明白,总之应该有许多人或者类人生物住在里面。
隧道的墙上凿出来了许多洞口,这些洞口被交由这条地下商路地位较高的人使用,他们称之为“房间”。通常来说,普通人没法随意进出这些房间,但是至少能进卫生间。
破破烂烂地求生的人还有心思建一个卫生间,实属不易。但比起这个,更应该担心的是在隧道墙上凿洞,会不会让隧道坍塌。这让人回想起庞贝古城被埋在火山灰下的人们。如果他刚好在上大厕,对他后世的名声就不是很好,会引起讨论这人是不是便秘的热潮。
但他还是需要鼓起勇气走进某个房间。他站着,面对的地方是一堵石墙,只有一盏红灯闪着黯淡的光。一群酒鬼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于是李烛需要很小心地绕过去。
面前的石墙很显然是一堵暗门,开门的方式就是把上面那盏红灯修好,于是李烛还需要兼任电工。但其实这项工作根本是脱裤子放屁,修好红灯只是一个幌子,开不开门,还要看住在里面的人愿不愿意,和你有没有伟大友谊。
至于伟大友谊究竟是什么,这里没人能说得清楚。
“你终于记得我了?”
甚至没等红灯修好,石墙便在李烛面前缓缓打开。
这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做法。因为每次李烛离开,为了锁门还要把红灯重新弄坏。这就显得不仅是脱裤子放屁了,甚至是脱裤子拉屎。在李烛抗议几次之后,房间的主人决定优化这个门锁。
优化方式就是提前预知李烛来的时间。从那人的声音里可以听出来,这个预测不太灵光。
“什么叫‘终于’,”李烛等着石墙在他背后关上,确保没有被跟踪,才向房间深处走去,“我明明没少来。”
“你上一次来找我,距离今天已经过了两个月零四天。”
房间主人的声音十分沙哑。但如果仔细听,还是能听出来是女子的音色。
“有那么久吗?”李烛顿时显得有些窘迫。
女子长长地叹了口气。在屋内暗黄的灯光下,好像一缕古墓中流出的青烟。
“你亲自来,就证明已经有什么事情在超出控制,需要我这个‘死人’的助力了。
“随意说吧,我一直都在等你。”
她抬起头。破布兜帽下只有一双只剩眼白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