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烛与灯花在大街上做那种事的时候,夕阳斜斜地射下来。做那种事很浪漫,夕阳下的大街很浪漫,所以在夕阳下的大街做那种事理应很浪漫。
在美学的角度上,可以这么下判断。
但在社会道德的层面上,可就不是浪漫,而是浪荡。
所以他们两个做那种事的时候实际上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浪漫。街上人少,不至于躲到垃圾桶后边吃蚊子,但总归是藏在了阴影底下。
巫休晴一边给他们把风,一边遭受着心理折磨:
一方面,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另一方面,她几次想转过去看,最终忍了下来。这个欲望不知道为何产生,但听着身后的水声,总有些不该被挑起的欲望轻易出现。
“你们能不能注意点影响?!”
他们结束后,巫休晴十分不爽。
但此刻的李烛和灯花都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青年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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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烛和灯花心不在焉的原因,先前已经说明过。但在他们做过那件事之后,起因就莫名其妙地又多了一个。
万寿的常住人口不多,高科工厂房周围更显冷清。所以大街上只有灯花一个奉仕形,李烛这个动物,因此一个人也没有(希望巫休晴不要对此有意见)。
但在他们做那件事的时候,街道两侧渐渐汇聚起很多人,黑影在橙红的光下涌动,远看去会以为自己磕了**。
他们猜测,这可能是因为这地方正在上演一场“演唱会”,而灯花手上正好就有话筒,喉咙唱得很卖力。
但李烛从未有过用这种事情巡演的经历,所以这两批人集合在一起,一定不是他们的粉丝。——就算是,也要把他们赶出去。
天黑逐渐黑下来,天黑就是日落,日落则代表了杨威。因此李烛在巫休晴的背影下匆匆结束,觉得自己好像一条烂在泥地里的软泥鳅。
他搂着灯花,但脑子里还在想“灯花害怕他的好意”。这件事如同魔咒一般在他的脑子里回转。
他绝望地发现,灯花与他的关系好像只有那条软掉的泥鳅,除此之外没有更多。
人的历史不过是一条软掉的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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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烛三人走出藏身处,走回大道上,而这并没有让聚集的人们离开。可见这个世界没有逻辑的事情依然在持续发生。
这群人逐渐分成两拨,一拨在左,一拨在右;或者说一拨在东,一拨在西。
这么说的意思是:李烛他们被两拨人夹在路中间,不知道该去哪里。
路边停着一辆缺了一个后视镜的车,和一架也缺了一个后视镜,另一个后视镜歪到一边去的摩托车。
这一定就是我们的车。李烛想。
“喂!对面的!”
突然,南边人嚎了一嗓子,尖锐锋利,把其他所有人都吓得一激灵,朝那边看去。这当然也包括李烛他们。
借着落日的微光,他们能看清这批人的模样。拿着棍的,拿着刀的,小刀菜刀水果刀,稀里糊涂地混在一起。还有一批人,顶着锅盖砧板走在前面,与另一批骑着各种改装摩托的站在一起。
这画面让人觉得是菜市场卖菜大爷起义,如果手上再甩着鱼就更像。
但与卖菜大爷不同的是,这些人都是年轻精壮的小伙子,剃着五颜六色的头。剩下的人手上也不是鱼肉,而是各式各样的枪。
这种长短兵结合的人群,人们一般叫他们“黑帮”。你要说某些地方的军队也长这样,也没有什么错误。
“叫我们?”
灯花看到这些,便有些紧张。
“不知道,”巫休晴的眼神变得有些怪异,“不用理他们。”
他们朝自己的车走过去。这时,北边人又接着一嗓子。
“对面的!喂!”
于是所有人又扭头向北边看去。看到他们的模样和南边差不多。只不过这一嗓子喊得比对面更有气势,更像有英雄气概。
“喂!”南边人继续叫喊着,“喂?”
“喂!”还是北边人。
“喂!听得到吗?”
这下李烛他们终于明白,使用这种颇有气势的喊话方式纯粹是因为东西两拨人隔了上百米,而听不清对面说啥。
为了听清,他们便走得更加近了。
“听得到听得到,”北边人的首领似乎带了些如释重负,“兄弟!今天还打不打!”
“打!怎么不打!”南边人的声音瞬间带上了怒气,“把在咱帮派门口撒尿的狗扔出来!我就饶了你们!”
“我呸!好端端地撒个尿,就要我们承认自己是狗?!”
北边人振臂一挥:“兄弟们!我们难道愿意自甘当狗吗?!”
这句话一石激起千层浪,那群人举着砧板菜刀,齐声大喊“阿癐癐”,以壮军威。“阿癐癐”的意思大概是“大xb”,x具体是什么不需要理解得太精确。
——因为南边人一听,立刻集体涨红了脸,好像地平线边又出现了一团太阳。
“安静!安静!”南边人的领袖扯着嗓子对对方喊,“你们说这些,我们很不满!我们很愤怒!但劳驾你们说一下,‘阿癐癐’究竟是什么意思!”
此话一出,立刻让北边人也集体涨红了脸。
世界上最羞耻的事情,莫过于你在用力地辱骂别人,但别人因为听不懂,还和你嘻嘻哈哈的。
“狗x把x的!”
终于,北边人群中有人忍不住,率先开了第一炮,因此大家都开始喊:“狗x把x的!狗x把x的!”
把“阿癐癐”定义为“狗x把x的”,可以看做北边人自己承认自己是狗,又非要嘴硬把南边人说成“狗x把x的”。李烛想,这种癖好无非就是某种男同性恋。
因此,当南边人意识到这一点,便一个个气得青筋外露,摩托车发动机轰鸣。涌起的黑气在他们头顶笼罩成黑色的云雾,像在写诗。
到现在可以看出来,现在的局势无非是黑帮火并,火并的理由一开始是“随地大小便”,后来是“究竟谁是狗”,现在的理由是“不想被当成男同性恋”。
所以这场战斗的逻辑是:随地大小便会变成男同性恋,因而这个标语应该贴到高科工外墙上。
——要承认这是个逻辑,不如干脆就当没有逻辑。
但此刻思考有没有逻辑已经没有必要。南北的黑云已经开始移动,枪上膛,车打鸣,砧板敲得“邦邦”响。可以看出来,这个街口很快就会变成战场,地上将会铺满横七竖八的人。
而站在中心的李烛三人,此刻能做的应该是赶紧溜。
“快走!快走!”
李烛这样喊着。他们的车停在路边,因此一开始是走,见人群越来越近,最后变成了竞走,再后来是跑。灯花体力差,跑不动,因此李烛只能背起她,继续往前跑。
因为时间紧急,灯花攀在李烛背上的姿势十分奇怪,在跑动的时候那一对巨峰就会上下摆动,鞭挞着李烛的头。
这件事要是放在平常,他一定会觉得“真爽”。但放在现在,他只会觉得“真爽。但是狗x把x的”。
“快!快进去!”
李烛一把拽开巫休晴的车门,把灯花扔进后座。巫休晴一阵心疼,差点又要开始骂人。
“烛先生!那你——”
“我有摩托!出去马上就没事!”
“不是!”灯花拼命拍着车窗,“你后面!”
登时,一阵破风的声音从李烛脑后传来。多年的战斗经验让他神经猛地一紧,肾上腺素陡增,霎时一低头,躲过了脑后抡过来的钢筋。
“喂!”
李烛回头,与一名眼眶充血的青年对视。那人喘着气,嘴里喃喃着“狗”。
“你针对我干什么!”李烛指着身后的另一群人,“你应该打他们——”
嗡!
身后汗毛再次耸立。这次是来自于另一方势力的偷袭,不能低头解决,需要原地蹦起来。
“你xx的!你们又针对我干什么?!”
李烛再一回头,又看见另一个眼眶充血的青年,念叨着“狗x把x的”。
忽然,他脑子里电光四射,眼前发生的一切好像都可以理解。
“我懂了!我懂了!”
李烛一边躲过挥舞的钢筋,一边破口大骂。
“你们一开始就是来针对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