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侣想暧昧请下车,”巫休晴敲了敲窗户,“想秀恩爱,就秀给那群人看去。”
“那群人”指的自然是正在打架的“南边人”和“北边人”。这是个统称,于是不涉及地域歧视。他们直到李烛等人开车闯出去还在打,证明两拨人原来真的有恩怨,并不是因为李烛挑起。
看见李烛要走——更准确地说,要跑——两拨人中就又分裂出更多小团体,骑着摩托车挂在警车后边。
因此现在,万寿的街道上正上演着电影一般的摩托车追车把戏:
左后一拨人,喊着“狗”;右后一拨人,喊着“狗x把x的”。还有巫休晴在车里对两位后座的“狗男女”大喊“x你x的”。
李烛和灯花并没有在意巫休晴的大呼小叫。
“您活,我就活;您死,我就死。”
灯花捧着一柄手枪,看起来那更像是塑料玩具,眼波流转。
李烛因此很受感动。但他还是要把枪口往上抬,如果不这样做,可能要被吊销持枪执照。
“为什么这么说?”他问。
“比起那些人,”灯花摇摇头,“我更觉得您有权决定我的一切。”
“即使你害怕?”
“我……”
就在说话的时候,后车窗传来一声剧烈的炸响。摩托车不会主动撞上来,所以响声的来源只能是那群人手里的枪。
李烛很厌烦这种老套的剧情:男女主互诉衷肠的时候,总会有一些意外将诉说打断,而到故事的最后,也没有解释这个诉说到底有什么内容。
所以他轻轻覆上灯花的唇。
在战场上调/晴显得十分奇怪。
左后和右后还在不断地飞来子弹,为了躲避子弹,巫休晴需要不断扭动她车子的屁股,同时为了阻止后座两个人开始做那种事,还得拼命按喇叭,大喊“x你吗”。
但所谓“吊桥效应”就是在肾上腺素飙升的状态下触发。所以他吻了上去,吻得很激烈。
——不激烈也不行。车辆一直在做惯性极大的S型转弯,所以他们颠过来倒过去,即所谓“颠鸾倒凤”。
它原来一定不是这个意思。
“开枪!李烛!”
巫休晴发觉按喇叭没用,于是不得不上嘴。
“你车上没有什么安保措施吗?!”
李烛趴在漏了个缝的车门边,拼命往外看。如果还记得,这就是刚才被棒子敲了一下的那扇门。
“这不是小说电视剧!这只是个警车,连警用涂装都没有的警用私家车!不是军用皮卡!”
“只有手枪?”李烛摸了下弹匣,“还只有.22?!”
“呸!那是吴功的枪,掉我车上了——娘们才用那玩意,”虽然这话像是在说自己,“用我的手炮,在我右边腰带上。”
这句话的意思是,吴功用的是.22手枪,所以他简直算得上娘们。反义词就是巫休晴用的手炮,所以算是“爷们”。这样一来,这就是个性别概念极度开放的时代,——谁也没觉得“娘们”、“爷们”是在讽刺某个性别。
李烛从巫休晴身上摸过来一把枪,应该算得上男同性恋。这话说出去没人信。
这把枪被叫做“手炮”,枪管极粗极大,据说发射时能掀翻一头牛,所以李烛朝后发射,应该还能给他们的车增加动力。
“老巫婆!开窗!”
“你叫我什么呢?!”巫休晴根本没空管他的要求,“自己有手,自己开!”
“你xx锁上了!”
“我真——x你x的!”
巫休晴忽然一个急转,后座的人几乎全要甩到侧面去。
万寿市夜晚的大街不供电,原因有很多,但肯定不是为了方便追车戏的开展。在极度紧张的情况下,人很难知道自己撞进了什么地方。
所以即使远光灯照不到前方的路,他们还是要一直逃下去。
这个逃跑的后果很难预料。从开窗这件事可以看出来,驾驶员和乘员之间的默契并没有那么好,一遇到问题就是“x你x的”,第二个x往往有很多种排列组合。
为了防止第二个x最后被省略掉,让这辆车最后一边震动一边往前开,李烛越过巫休晴的肩,伸手按下了车窗的解锁键。
他开的是天窗。
现在,这个故事回到了最初的开端:
一群人想要李烛的命,李烛会闪烁,所以躲过了一劫;但车子不会闪烁,所以他们还面临着第二劫。
李烛站在天窗的四方格里,脚踩着警车的座椅,灯花在下边扶着。
夜风这样的大,没有霓虹照耀的城市夜空这样的辽阔,但世界只在他的这一方四方格里,必须要打枪才能活下去。
迎面打过来的有许多盏远光灯,像星空坠到了地上。
一种支持远光灯是星星的证据是:它们一直在朝李烛发射带着红色焰尾的流星,像飞翔的愤怒的蟑螂。
——所以它们大概是活在地球上的星星。
想到这里,李烛就觉得自己是传说中的斯巴达三百勇士。三百勇士可能说得过于夸张,实际上是三个勇士。一位负责驾车,一位负责战斗,还有一位负责扶脚。
但历史上的斯巴达勇士不会想到向他飞来的漫天箭雨是飞翔的蟑螂,这种脱线的思考只有李烛才能有。
于是英勇的斯巴达站在车窗中间,被历史束缚在天窗的四方格里,双手张开,发现这样不好射击,就将右手平举在身前。闭上眼睛。——因为向后看晕车。
枪林弹雨从他若隐若现的身体里穿过,他大吼一声:
“干!”
这一声究竟是不是“干”,还有待后世考证。因为也可能是“啊”或者类似物。但这是一个脱离生活的研究。
符合生活的情况是:夜色下的瞄准能力往往不那么好。李烛瞄着每一颗远光星星的位置,然后按下扳机,开火。
这时候,一颗巨大的屎壳郎,搓着红色的火球,直愣愣地穿过蟑螂群,向星星飞去。
李烛觉得,这实际上符合了某种美学,符合一种逆流而上的精神。“一个屎壳郎面对万千只蟑螂,义无反顾地朝它们走去”。这个标语看起来没法给人以鼓动。
“干!干!”
每打出一发子弹,李烛就会开始“干”,这么喊的时候,他下边的枪也会直起来。
这是肾上腺素飙升的作用,可能也是某种预示。
预示着人会将那种事当做一种你死我活的战斗,如果抱着你死我活的心态去战斗,去做那种事,就会变得越来越直。
“干!干!干!”
李烛变得越来越直的情况大概是这样:
屎壳郎撞到一个远光星星,就会发生一次爆燃,原地升起一次超新星爆炸。两个或者三个火球呼喊着“不要”,连滚带爬地倒在一边的泥地里。
“不要”这个词,对于一个正在“直”的人来说,不能不是一种引诱。
因为越是“不要”,“直”得就越起劲,越想逼问“要不要”。在李烛口里,这就是“干”,或者同音的其他类似物。
灯花知道,李烛在做那种事的时候,常常会犯红眼病。如果说那种事和你死我活的战斗差不多,那现在的李烛犯红眼病,也十分正常。
“还有多少!”
车子的后视镜被李烛踹掉了,所以巫休晴不得不大声问他。
“还有很多,”李烛眯着眼睛,他的声音逐渐平静下来,“十个……十几……大概还有几十个。”
“几十个?!你别吓人!”
“我没在吓人。”
有一件事很能引出李烛的红眼病。那群骑摩托的鬼火少年冒火之后,子弹从他们的身体穿过,变成冒火的蟑螂。于是他们的身体的孔洞里就没有任何液体渗出来。
他们就这样性//感地倒下去。这种性//感很能激起李烛的红眼病。
但这件事同时也是让红眼病消退的原因。在被烧焦后,他们就变成了一具具性感的黑人。这意思是他们被同化在夜幕里,不再看得清楚,没有歧视黑人同胞的意思。
看不清楚的性//感不再是杏感,所以李烛逐渐摆脱了红眼病的影响。
他举着枪射击,实际上更像是在发呆。
灯花看不见窗外的焰火,更看不清李烛的脸色。但通过那僵在半空中的鼓包,她也知道李烛在发呆。
这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算得上可爱。在晚上的时候,李烛也像这个样子,做着做着就开始僵在空中,发呆。
通俗地说,这叫“贤者时间”,李烛的这个时间比常人短,但总归是有的。
因此,在贤者时间的时候,他们就往往开始不干正事。灯花会趴在他的身上,听他体内心脏的搏动,肺叶的喘息,胃肠的蠕动,从上听到下,最后好奇地问一句:“这玩意为什么抬上抬下就没有声音呢?”
这问题李烛也答不上来。但至少可以代表一件事:
在贤者时间的时候,主导这个时间的东西往往不会发出任何声音。在床上是那玩意,在用屎壳郎打星星的时候是大脑。
所以李烛现在语气平静,几乎不发出声音,证明他在发呆。
任何你死我活的事情做多了,人就会开始发呆。那种事是这样,打枪也是这样。
“烛先生?”
灯花抱着李烛的腿,忽然觉得肾上腺素飙升,这结果是她觉得李烛的一切都很可爱,情不自禁地吻上了那个鼓包。一触即走。
“喂!干什么呢!”
巫休晴瞧不见李烛身后的一切事情,但她十分讨厌这种暧昧的情境。这与什么三人行被孤立无关,她打心底不觉得男的女的之间应该有什么特别的情感。
所以她向后一甩手,狠狠地打在李烛的屁股上。
“你们……在干什么?”
现在的李烛的情况是这样:前面有灯花的嘴唇,后面受着巫休晴的一巴掌,这种前热后冷的感觉平生仅见,今后也很难遇到。
但他绝望地发现,这种时候,他仍然要在贤者状态,乏味地发射屎壳郎。生活大概就是这样。
所以,在这种状态下,没有任何人发现从一边的岔路里轰鸣飞驰出的汽车,也就属于正常。
“x的!这是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