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想和你住,怎样?

作者:终天又南 更新时间:2024/10/14 23:11:35 字数:2678

这时候,距离他们从万寿北区回来,已经又过去了好几天。

现在的情况是:巫休晴来李烛的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踢了他的屁股一脚。——客人来主人家给了主人一脚,这算什么!

因此李烛觉得,巫休晴有必要感到愧疚。

于是女人表现出一副愧疚、内心愧疚,由内而外地十分愧疚的样子,撅着唇泫然欲泣。

了解巫休晴的都知道,这女人大概又开始闹不正经。

李烛忍着疼,还以巫休晴的屁股一巴掌。谁知道这女子“蹭”地跳开,双手抱胸:

“不行,一码算一码。上次给了你,你还没还,这次就不能给你。——但为了表达抱歉,我可以帮你这野狗收拾收拾窝。”

这让李烛有一种感觉:她本来就打算来“规训”他,只不过形式恰好是“收拾”而已。

在他家里,一部分画册已经躺在垃圾桶里,而另一部分还好好地摆在书架上。

经过巫休晴的手之后,那些富含母性光辉的画册就被收到了最里面,一本“克利奥帕特拉”摆在了最明显的位置。

——它还有个副标题:“霸道艳后爱上我”。

“这是你带过来的?”李烛问。

“嗯哼~”巫休晴凑过来,点点头,“喜欢吗?”

“克利奥帕特拉”究竟是谁,李烛已经不记得。他翻开本子,里面画着的是棕皮的埃及美人,听说会用毒蛇去咬男/宠的那玩意。这大概代表这个人控制欲很强,喜欢用毒蛇替代男人的那玩意。

看到这里,李烛后背发冷,把本子放回去。

“你喜欢这种?”

“不,”巫休晴说,“我想让你喜欢这种。”

李烛一听,脑子里满是疑问。

他没去过埃及,更不认识任何一个埃及人,所以就无从谈论喜欢一个埃及人。

再说,喜欢上克利奥帕特拉的结果就是:她会用毒蛇咬李烛的那玩意。毒蛇不够,就还有蟑螂、老鼠。——反正就没想让人好。

因此,克利奥帕特拉“喜欢”一个人,大概代表的是“控制欲”;一个人喜欢克利奥帕特拉,大概代表的是“服从”。

李烛看看巫休晴。这个女人手上没有毒蛇,也不是棕皮。

但她有极强的控制欲。因此她到底是不是克利奥帕特拉就不好说。

这时候,李烛便觉得,自己“喜欢”灯花,应该属于一种真正的喜欢。

但“真正的喜欢”究竟是什么样的,他也说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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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咱们好好说说,你扛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来我家,是想做什么?”

花了将近一天时间,临近傍晚,才将李烛的屋子整理好,他们终于有时间聊聊先前觉得奇怪的事情。

人们谈事情,都往往喜欢在饭桌上谈。但李烛现在的屋子里别说没有饭桌,连饭也没有,于是他们就只好出门去吃饭。

他们从门洞钻出去,李烛觉得这大概少了些什么。

——好一阵子之后他发现,这里少了个门。

但他没法瞬间变出个门。所以他找了个衣架,把他的内裤晾在门洞上。

这样一来,想偷偷闯进李烛家里的就不免要闻一闻李烛的裤裆。但如果来的人是韩信,就一点用也没有。

“想做什么?”

巫休晴邪魅地笑笑:“想做啊。”

但她老早之前还说要“一码归一码”,现在不能做。

所以李烛撇撇嘴:

“说正经的。”

“正经的就是。——我要和你住在一起。”

这话让灯花警惕地扭过头。

“这正经吗?”李烛不太相信。

“当然正经,你为什么不相信我?”

“你什么地方值得人相信吗?”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李烛在心里想了一下巫休晴具体在哪里不可信。但除了上一次开车的时候有故意摆烂的嫌疑外,好像真没有什么排得上号的不可信之处。

因此他承认,不相信一个人不是依靠事实证明的,纯属于爱信不信。

“嘿!我就知道你不信!——你信了才有鬼!”

巫休晴一拍手,一跺脚,高兴得快要蹦起来。从未有人听说自己不可信之后会有像她一样的反应。

她一把扯过李烛,挽着男人的手臂,将他往另一条路上扯。

“你要是想信的话,就跟我来;你要是想不信的话,可以扭头回去。”

李烛立刻就想扭头回去。

因为一件自己不相信的事情在自己眼前成真,大概会对他的自信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但世界上没有这样好的事情,不相信什么,什么就不会成真。

巫休晴已经打包好东西扔在他家里了,就算他丢出去,这女人大概晚上还是会偷偷闯进来。——她可不怕李烛的内裤啊!

想到这里他还发现,要是现在回去,大概就没饭吃了。为了吃饭,他最好还是相信巫休晴。

“我信,我信。你这是要把我带去哪啊。”

“去我的办公室,也就是正义委驻所,”巫休晴指指一个方向,“但光是有地方办公不行,还得有地方住。我自己的家离这边太远,所以就干脆到你家蹭蹭好了。——毕竟我们都生米煮成熟饭了,不是吗?”

李烛发誓,今后一定要研究如何将熟饭变成生米。实验对象就决定是巫休晴。

“熟不熟饭先不说,我们现在应该要去吃饭呀!吃我们能吃饱吗?”

“哎呀,才几点。你先跟我来吧,有人想要见你。”

关于巫休晴的驻所,实际上有一个精准的描述:

长得像是李烛的家。

正义委明显没有这个实力在几天之内新建一个合格的驻所,因此巫休晴随便挑了一个看得顺眼的地方,将它改了改,通上水电,当做办公室来用。

李烛上上下下瞧了半天,觉得这地方除了多了个停车场,用来停巫休晴那不知道有啥用的警车之外,简直和他家没有本质区别。

所以他认为,巫休晴其实可以住在这里,不用去霍霍他。

但听了李烛的建议,巫休晴摇摇头。

“你不会想睡在工作的地方的。”

这话十分有说服力,饶是李烛这样不太正常的脑子,也想不出反驳来。

这驻所没有别的工作人员,暂时只有巫休晴一人。所以在他们进去的时候,屋里还漆黑一片。

“你们先坐吧,随便一点就好,”女子熟练地打开灯,“我去问问委员长还有多久到。”

这地方长得就很随便,容不得李烛不随便。

“委员长?”

“对的,正义委的委员长。”

巫休晴用肩膀夹着电话,手上匆匆地在几个表单上签字。如果眼神好,可以发现那其实是几本到班签到表。

“我可不记得我认识你们的委员长。”

“那你可以认识认识。”

李烛顿时觉得一阵无语,他来这里可不是为了参加什么联谊会的。

现在他光是坐着都能听到肚子的声音:“咕噜噜”、“嗝啊啊”,像煮沸的大便,连汤带水。

“要不这样吧,我说灯花就是李烛,想必委员长应该看不出来,我先去买晚饭。——灯花想吃点什么?给你带回来。”

巫休晴翻了个白眼:“闯去北区还毫发无伤的李烛是个奉仕形,这事说出去有人信吗?”

“你还把我的事和他说了?”

“当然。不然你以为这个驻所是怎么批下来的?”

这意味着,属于李烛的故事现在不仅只有故事主角们知道,还有些看客也知道了。他觉得,这种滋味很像是早蟹,——因为他的故事还远远没结束。

于是李烛忽然觉得一阵颓唐,重新坐回座位上。

他听到巫休晴自言自语:

“奇怪……怎么不接电话?这地方他不一定知道……要不让李烛去接一下?”

“不用了,巫警督。”

抬头看时,只见一堵墙生生撞进屋子里来。

这堵“墙”实际上是个男人,“壮硕”和“苍老”这两个形容词同时撞在他身上,撞了个头破血流。

他脱下警帽,露出满头白发。

“李烛。好久不见。”

看到这人进来,李烛大吼了一声“我x!”,x的声音大得天崩地裂。他原地蹦起来,就要翻窗子跑出去。但窗子的洞很窄,差点给他那玩意卡死在里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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