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皱着眉听她讲完。
妹妹使诈?她是这样的人吗?难道是季晨骗我?
可是没有理由。
她讨厌妹妹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我不认为她会撒谎欺骗妹妹,毕竟见到我摔倒,她还是选择返回来了。
“这是秦小冉当时的说法,几乎所有人都信了,你也被停练一周”
“不是我……”
果然是没有实锤的事情。
尽管没有证据,可我百分百相信妹妹不会是那种人。
“我知道。你什么性格、花了多少时间练习我都看在眼里。当时你们在长跑,一开始的确被秦小冉领先,可慢慢体力不支,在你即将超越的时候故意摔了一跤,以此陷害你,可惜没人相信你,你一直饱受冤屈”
季晨坐在我的身旁,她双手插兜回忆着当时的情景。
我问她这是不是我转为文化生的理由。
“不。那是另外一件事了”
“那件事和你有关吗?”
少女沉默了。
看来我得直觉没错。
过了一会儿,季晨又说道,“她修养了半个月,然后对你的欺凌就开始了。那个时候我和秦小冉都已经转为文化生了,你在之后的两天里也转出来了”
也就是说,在秦小冉修养的半个月里,又发生了一件让妹妹和季晨彻底决裂的事情。
“你是怎么知道我被她欺凌的?她们不都戴了面具吗?”
“笨蛋。你连这个都忘了吗,当时是你对我哭诉说被她报复了,还问我怎么办,当时我们一起去找了体育老师,详细一点你可以去问他,现在他还在教体育”
妹妹居然会找季晨哭诉。
也许是当时欺凌不太严重,但也足以说明一件事,妹妹真的无比信任、无比喜欢季晨啊。
也难怪我再听到她说无法和妹妹复合时,胸口会传来无比的疼痛。
“我该走了,你可以将我的QQ删掉了”
少女将手从兜里拿出,她站了起来朝着外面走去。
我连忙叫住季晨,她回头看向我。
“QQ……我不会删的,空间里的照片也不会删的,日志里的祝福也不会删的,特别关注也不会取消的”
“随你咯,你自己的QQ我无法替你决定”
季晨看起来一点也不在乎,我继续说道,“你不愿意告诉我绝交的理由,也不希望我去调查,那我就不去查了”
“嗯,这样最好”
“我记不起和你的关系,也忘了相处时的感觉,但听到你说无法复合、彻底绝交的时候,我的心很痛很痛,我想在失忆前一定无比珍惜和你的关系……”
季晨静静听我说着。
我并没有打算使用感情牌,只是冷静的陈述感受到的一切。
“所以,谢谢你,在以前帮助我,让我依靠你,我会一直珍惜和你的拍下的回忆,我也一直会把你当成朋友的”
我不知道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妹妹已经无法再和她像以前那样,可……心中就是止不住的冲动。
人生总是伴随着冲动,会走很多弯路,做很多无意义的事情。
没有哪个神人能一直走在正确的路上,做着有意义的事情,现在我就在做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情。
“随便你”
“嗯”
我站起身来陪她一同走向公园入口。
腿很疼,走不快,我注意到少女减缓脚步配合着我。
她对妹妹果然很照顾。
我似乎能理解妹妹为何如此喜欢她,或许就像我此刻对待伊丽丝一般。
我们沉默的走到岔路口。
季晨无言朝着自己家的方向走去,我目送着她,少女突然回过头:
“算是作为曾经挚友的一个提醒吧。二年级有一个叫做诺瓦的女生,她是欺凌你的一员,不过她和其他欺凌者有点不同?可能是良心发现,她最近也许会频繁出现在你的视野,或许会做些什么补偿你”
轰——
我的大脑炸开了。
诺瓦是欺凌我的一员?
不是问号,而是句号。
可她明明……
我想到她对我的好。
季晨却说这是她的良心发现,想要补偿我的表现。
我相信姬无月挑人的眼光,她不会是这种暗中挑拨人关系的类型。
这真的让我难以相信。
关键是最近的诺瓦对我确实很好,这点如果拿曾经是霸凌者来解释的话……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
趴在床上,脑袋一直嗡嗡作响。
我注意到手机亮屏了。余光撇到是伊丽丝发来的短信,我点开看了一眼。
她向我道歉,拒绝了搬到我家住的请求。
这在我的预料之中,可在经过刚才的事情,尽管预料到的事情还是打击到了我。
我如同脱水的鱼儿,在岸边遭到太阳无情地暴晒,放弃抵抗等待死神的收割,最后我脱水而亡。
…………………………
假期的第五天。
我终于从高一的体育老师那里得到了佐证,季晨没有撒谎,当时妹妹和她的确去寻求过帮助。
只不过没有能够称之为物证的存在。
不过,妹妹的话在我心中就是证据。
我拨打了姬无月的电话,“姬姬,你能买到安眠药吗?”
未成年人想要买到比较复杂,还需要监护人在场才行。
我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安眠药的话我家里就有,但你的目的应该不是治疗失眠吧?”
果然瞒不过。
但也没有必要特意告诉她。
“你能卖我一些吗?算我求你了”
“你看上哪个姑娘了?难道是小晨,你看她不从打算把她放倒?”
她到底把我当成什么人了啊。
还是说再为那天爬山的事情置气?
明明先前见面都像是不在意的样子,怎么一到电话就不对了呢。
“那……如果我说看上的姑娘此刻正在和我通话呢?算了算了,不开玩笑,没这个心情。我找到了一个新的霸凌者,我需要做些事,放心我不会供出你来的”
“你是要犯罪啊”
会这样想也在所难免。
毕竟仇人、安眠药,就很容易联想到把人迷倒,衣服一扒,若是再找个男人,那将是妥妥的重犯了。
说实话,我的确想过这种方法。
秦小冉当初故意摔倒陷害妹妹,让她名声彻底丧失。
我也想过通过这种方式传播出去,让她的名声丧失,这样肮脏的想法很快被我删掉了。
先不说违不违法,我认为这种手段着实有点恶心,而且我估计也难以让我产生复仇后的解脱感,只会徒增负担,是不可取的。
我挑衅道,“混混也在意犯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