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血祖是啥?

作者:苍穗铃 更新时间:2024/9/7 0:30:04 字数:2218

“话说,你为什么要来这个鬼地方啊,就算这里'据说'有血祖的遗骸,也不至于没带够食物就跑进来吧。”死林里,法诺奇穿着帕莉丝给的白色旅篷(一种内置软棉,外面是麻布的斗篷,不知道是什么原理和材料,穿上去也不会很热)和背着巨大的行囊,猩红的眼里满是不解。

这段日子里,法诺奇一边和帕莉丝赶路,一边从对方嘴里了解了这个世界的大概,也大致明白了血祖是个什么东西。

按这个世界的说法,血祖并不是什么吸血鬼始祖,而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生命精灵,身体里有着十分庞大生命力,永生不灭,死后也可以复生,仅凭血液就可以创造生命,对生命源泉也极其敏感,可以任意剥夺或赋予他人的生命,是一种犹如神明的生命体,是奇迹种的一员,在以精灵和血族为首的多个种族里被尊为神明。

因此血祖遗骸的意义非凡,不说血祖的尸骨可以赋予凡人永生和魔法,就说血祖遗骸的宗教意义,哪怕是拍下一张照片,精灵和血族就可以为此发疯了。

当然,与之相应的就是接近血祖遗骸的危险。因为血祖是一种类似神明的生命,祂的复生和存在对于其他生命来说也是极其致命。

因为血祖光是存在需要大量的生命力,复生也是如此。所以生命凡是接近就会被血祖遗骸无意识吸干生命和血液,也就造成了这片死林的出现。而随着法诺奇和帕莉丝离出口的路程变短,路上也出现了大量的尸骨,用帕莉丝的话说,这些都是误入的动物和智慧种留下的。可见血祖的可怕。

“不过,等血祖复活后,生命星莹也会形成回流,这里的被吸干的生物也会复活。不过前提是他们的灵魂还在这里。”帕莉丝说。

而在血祖遗骸出现,并导致了大量森林毁灭后,经过大陆上的各个种族的战争和协议,为了保护血祖遗骸和周边的种族,这块地也被保护独立了出来,并由精灵负责血祖遗骸的大部分食物来源,一直持续至今。

经过数百年的时光,血祖遗留之地已经很久没有扩张了,但尽管如此,这片森林依旧十分危险,而死林也扩张到了一种十分恐怖的地步,先不说会不会被突然吸干,就单单这遥远的路程,想靠近血祖遗骸简直是在白日做梦。

以这几天法诺奇对帕莉丝的判断,对方也不像是那种一头热血闯天涯的傻瓜,那些没法继续背的行李,大部分衣物和对出去没用的工具都已经被合理抛弃了。

除此之外,帕莉丝还安排好了合理的休息时间和食物配给(指给法诺奇的,帕莉丝说她可以很长时间不进食),简直个野外生存专家。

而且,帕莉丝穿的也不像是什么便宜货的样子,她给法诺奇准备的旅篷,看上去就不像是那种在野外用的,更像是一种装饰品。用这种东西的人,也不像是那种要外出做事的人啊。

像这种人,怎么会在没带够食物的情况溜进死林里了,法诺奇百思不得其解。

“这个......我有点说不出口。”帕莉丝低着脑袋看路。

“额,没事,不说也行,反正我也只是好奇而已。”法诺奇连忙摆手,她可不希望给别人惹到太多麻烦,尤其是在那人是她要在接下来长时间相处的情况下。

“啊,对了,话说我们,你出了林子后要去哪里来着。”法诺奇连忙转移话题。

“我打算去天狼镇,法诺奇你呢?”

“这个......还不确定嘛。毕竟我的故乡离这里有点远,而我又人生地不熟的......”法诺奇目光转移。说实话她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因为身无分文,也不知道背景,法诺奇也不好乱走。

说出来有些丢人,现在的她如果离开了帕莉丝都可能半路饿死......

帕莉丝侧着打量着一脸紧张的法诺奇,想了想:“那要不要和我一起?”

“欸,可以吗?”

“嗯,毕竟我现在也是一个人,如果多个同伴的话也不错。”帕莉丝点点头,看着法诺奇说,“而且法诺奇的这头头发有点太显眼了,人又有点笨,如果我刚把你带出来你就被骗走了的话,我心底有点不安。”

这可真的是个过于真实的理由啊,法诺奇嘴角抽搐,不过还是答应了,毕竟她现在也没有比这更好的选择了,而且在野外多个人在一起也是件好事,她可不像帕莉丝那样可以独自一人野外生存。

就是这样不就是承认了自己很好拐了吗。

“那就这么说到了啰。到时候可不要喊苦,和我呆在一块的话,日子可是会很苦的。”

说完,帕莉丝拨开了眼前的枯枝灌丛,枯死的木枝一踩就碎,露出了死林外的大草原,在幽蓝的莹月和漫天星辰下,犹如涌泉般的史莱姆在月光下滚动,法诺奇又一次在耳边听进了熟悉的风声和虫鸣。

帕莉丝用右手手指收拢了下有些飘逸的棕色长发,侧过脸看向法诺奇,暗红的眼瞳在月光下犹如幽泉般溅起涟漪,对她有些调皮且羞涩地笑了笑,轻声说:“不管怎么说,'欢迎来到此方,开始新的开始'。怎么样?新.冒险家法诺奇小姐?”

法诺奇眨了眨眼,无视了帕莉丝最后的那句调侃,迎着夜风走过死林的边缘的长青林,踏上了草地,盯着那些不知什么结构的清水史莱姆四处滚散,又看了看几乎遮住四分之一星空的圆月,和上面若隐若现的金色纹路。

这就是异世界吗?这可真是有种不现实的美感啊......法诺奇作沉思状看着前方。

“从现在起,我也是成故事里的一员了啊。”法诺奇单手遮住大半个天空,用谁也听不见的声音嘟囔。

“对了,你说的天狼镇要往哪走啊。”这时,法诺奇突然想起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要先向东走到千年江,再向南走个......四百五十里那样吧,然后就差不多到了吧,我也不太熟悉这块区域,如果路偏了点的话就只能先去其他城镇问问路,或者多走一点就行了吧。”帕莉丝看着地图比划。

“这也太远了吧!”

“毕竟当初给血祖遗骸划了很大的缓冲区嘛。”

“.......要走多久。”

“按每天都只在晚上赶路的话,十来天应该就到了,不过加上狩猎补充的时间,二十天?”帕莉丝眨眨眼,看着已经石化的法诺奇说,“嘛,不要死着一张脸嘛,冒险家的生活可是很辛苦的,之后的生活也会差不多的,走吧,熬熬就过去啦。”

莫名有些后悔是什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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