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章、25年发生的事情

作者:公瑶大小姐 更新时间:2024/9/28 14:19:40 字数:3997

25年春,一处胡同中,三个今年毛岁19了的男性青少年正在聊天,同时也在商量一些事情。

这三个人怎么说呢,可以说是学校里的一伙混混小帮派的人,而且是头领级别的。之所以不是那么确定,是因为这种事情本来就没那么好确定,又不是有明确组织形式的,很多时候召之不一定即来挥之肯定即去,这个今天来明天就有事,那个今天有事明天就来的。

而这三个算作是头领,也只能说是算作吧。基本可以说是,一张复杂关系网的三个核心。当然,也是这张网涉及的人之中,最游手好闲、最能搞事情的。像是逃学、打架啥的,那对他们来说已经平凡到可以用日常来形容。因为好玩干点儿小偷小摸的事情,也不是什么太新奇的事情,反正这三个人是敢想敢做,而且胆子很大。

他们此次商量的事情,也和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有关。

是这样的,这不是自新年之后,都19毛岁了吗。意味着就是,每个人生日一过,嘿,就是18周岁了,那以后再想干些什么事情,可就要好好掂量掂量了,这就得负法律责任了。三个人之中,有两人生日在后半年,而其中一个3月份就要过生日了,可以说不得不安定下来的那天近在咫尺。

因而,有人提出,是时候在18周岁之前,哥儿三个来票大的了。此前偷抢打人,都是小打小闹,咱们这回来个绝对刺激的。

话说回来,提出者其实还真不是快要过生日的那个,那个可以说去年就已经想好了,18周岁成年之后,要大幅收敛,否则无论罚款还是拘留啥的,都不是轻易能承受的。提出者呢,倒是一副惦记着哥们儿的样子,得在哥们儿成年前让哥们儿爽一爽。

此三个人,我们且不提其真实姓名,这仨人也是有化名的,犯错了嘛官方起的化名,保护未成年人的。而且官方这个化名真的有意思,就是往死里要和人名撇开关系,这个化名你就一看就不像人名。

计划的提出者,化名就叫一十三。那个要成年的哥们儿,被兄弟们惦记着的真幸运儿,化名就叫胡老乡。而另外一个,化名就叫水饺。可是好家伙,三个人三个画风。

这个一十三就说啊,“哥儿几个马上就要成年了,咱们干票大的,前所未有的。咱们玩了好几年,什么事情都干过,什么玩意都碰过。但,唯独有一件事情没干过,一个东西没碰过。”

“什么呀?”胡老乡问。

“枪啊!”水饺有些吃惊。倒不是怕这个东西,虽然市面上不咋流通,因为又得考证又得怎么样很麻烦,但黑市想搞到还是不难的。

只是一个亘古不变的问题,贵啊。穷啊。没钱啊。

一十三笑着摇了摇头,“你也就这点儿出息了。行吧,我说吧。咱们啊,什么都碰过了,就是没碰过女人;咱们啊,什么都干过了,就是没干过*。”

“我靠。”胡老乡有那么点儿恍然大悟?说:“是啊,是这么回事啊。”

水饺也有些不那么吃惊了,一拍手说:“对,咱们得试试。反正现在也不用负啥责任。至于说那个叫啥,文词叫‘社会舆论’,说难听点儿就是别人又白眼又骂,咱们几个也不在乎这个,早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一十三听着这么说,倒是深思了下,他这人在某些情况下还是比较在乎名誉的。但皱着眉想了下,还是有所解决办法。再说了,事情是他提的,谁打退堂鼓他都不能,不然面子往哪放呢?

胡老乡又问了:“咱们...有没有个人选?就是说,十三哥(为保护加害者隐私,已替换为化名),你有没有哪个人,特想*一下?”

一十三略微思考,其实要说的话,肯定是先要想平常见过的人。他们再怎么经常逃学,常接触的非家人的女性也基本都是来自学校的,所以就开始思考班级的女生。然而越是思考,越是摇头。不是说什么,只是...,班级里那些女生虽然一个个长得不难看,但...真不太敢对离得太近的人下手,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要下手,还是得找陌生的。大的小的都行,随便看看哪个顺眼就选她都是可以的。

正说着,外面马路上,路过一个女生,看体型似乎是个初中生。一十三首先奔出去,其他人也跟着,一起看着女生的背影。

一十三问:“就她了,行吗?”

“都行。”“我看行。”两人纷纷道。

简单说一下接下来的过程。

即刻,两人跟踪,一人准备胶带、剪刀等物品。小刀什么的,他们都有,平常也是随身携带的,以防不测嘛。

然而,物品准备好之后,女孩进入一个小区之后就再没出来,似乎是回家了。几人也是锲而不舍,决定蹲点,这可是从未有过的刺激体验。

黄昏,事情迎来了转机,女孩居然走出了家门。穿着运动服,在路口做了热身运动,小跑起来。几人一路跟着,女孩居然自己越跑越远,来到郊区人少的地方。三人果断选择动手,一直跟在较远处的他们向女孩招手打招呼。

一声“那边那个跑步的女孩”,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停下了跑步,回头走去。

水饺此刻倒在地上,捂着膝盖,一脸痛苦的样子。女孩走去之后,果然很关心地注意到水饺,问他是不是受伤了?

一十三说:“我们三个出来散步,他不小心摔了一跤,看上去问题挺大的。你也知道,出了这种事情,是不能随便动的,所以我们打算给他叫个救护车。但是不巧,他的手机摔坏了,我的手机没电了。”

胡老乡说:“我没带手机。”

这一说,女孩就明白了,道:“这样啊,那我把手机借给你们吧。”

说着,就掏出自己的手机。一十三道了声“谢谢”,赶紧接过手机。接过之后,就像模像样拨救护车的好吗,而胡老乡此时正在悄悄绕到女孩后面。

救护车的号码很慢地拨完了,然而一十三迅速关闭手机,将手机揣到了兜里。这一动作把女孩给看傻了,还在思考是不是遇到抢手机的坏人了。忽然,胡老乡出击了,胳膊搂在女孩脖子上,直接将人缴住,而且毫不怜香惜玉,狠狠发力,女孩被勒的眼泪直流,狠狠翻白眼。一十三就赶紧拿出背包里的胶带以及事先准备的毛巾。毛巾狠狠塞到女孩嘴里,胶带一圈一圈缠上。水饺这时也不用装了,起来帮忙按住女孩的双手,三个人......

· · · · · ·

两日后的夜晚,一间昏暗的屋子中,是客厅样子的地方,胡老乡开门从疑似卧室的地方出来,边走出边穿着衣服。

水饺将燃着的烟头夹离嘴边,吐出一口云雾,对一十三说:“咱们好像...,该玩的点子都玩过了,是不是该结束了呀?”

一十三微微点头,“确实,该结束了,把人处理一下。”

胡老乡把手指在脖子上晃了晃,“把她...做掉吗?”

水饺一拍大腿,激烈喊道:“那必然!反正咱们杀人也不用负什么责任,我这辈子还没杀过人呢。”

一十三却微微摇头,“不行,我们不能杀人。”

两人惊讶地看向他,听他继续说道:“我听说,杀了人之后,一辈子都会做噩梦,咱们不能这么干。”

水饺说:“那是因为看了人的眼睛。咱们把她眼睛蒙上再杀,不久没这么多事了吗。”

一十三还是微微摇头,“不可,血迹处理也很麻烦。既然咱们杀不杀人、强不强*,都不用负什么法律责任,那干脆就不杀呀。咱们也留着点儿良心,恶事别做绝,让她今后‘好好活着’,也比死了强,不是吗?”

两人一听,都觉得有道理。这水饺虽然说话最极端,但也是有些迷信的,觉得凡是坏事到底是会有报应了,今后会倒霉。不杀...,也总比杀人强。

只是他冥冥之中觉得,报应可能会来自当事人本人,所以才有了那么些赶尽杀绝的想法。现在看来,还是“行善”个些,留她一条小命。

胡老乡拿着手机不知道在看些什么。看着看着,他忽然一拍大腿,说:“咱们几个到底是要被批评教育、特殊学习的,把她扔到道上也有些麻烦,不如我们干脆打电话自首,剩下的全交给警察,我们既方便,也能宽大处理。”

几人一合计,是这样,于是干脆打电话报警。

· · ·

三人上了警车去警局,女孩被解救之后送去了医院,因为已经奄奄一息了。从三人口中得知,自绑来女孩之后,从未给她进食过任何东西,水也没有一点儿,因此才会如此。

· · · · · ·

次日,三人于特殊法庭公诉判决,批评教育,并送入特殊学校学习。鉴于三人自首,宽大处理,学习时间缩短为......

一个月。

· · · · · ·

又次日,女孩家属因强闯法庭被逮捕。

· · · · · ·

不知何时,不知何地。

随着一身“晚间查寝!”,一十三、胡老乡、水饺三人,懒懒散散地从各自的上铺起身,缓缓走下楼梯,来到各自下铺的桌子前。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三人一改懒散气概,直视前方,立正站好。

空荡的走廊中,三个男人进入此中。一个年轻自信,走在前头;一个年轻稚嫩,走在左后方;另一个在右后方的,是个满脸皱纹的老人,面目严肃。

三男快步走过诸多无人的寝室,来到了一层楼中少有的,亮了灯的寝室中的一间,也就是那三人所在的寝室。看了下床上,看了下桌上,看了下三人的面貌,三男人中领头的露出欣慰的笑容,随即鼓了鼓掌道:“恭喜你们,明天就可以结束强制教育了。你们三个好样的,是我见过的所有人中认错态度最积极的。”

三人骄傲起来,纷纷说着“我可是好孩子”、“我一时冲动”什么的,领头的哈哈大笑,带着其余两人离开了。他们一走,三人立刻关上寝室门,恢复原先懒散的样子,坐在椅子或是窗台上,等着他们彻底查完,离开宿舍。

走廊中,三人在边走边聊天,提到明天即将离开的那三人。

领头的说:“那三个人说不定是被冤枉的,可能是有人让他们顶包。你看他们三个,认错态度积极,不吵不闹,答题的时候,也全都是及格,在学校里应该也是好学生吧。”

满脸皱纹的老者叹着气摇了摇头。

“你来这里才三年,所以觉得所有少年犯...”

稚嫩的一听,神色紧张,赶紧提醒老者:“这已经不是以前了,不能用‘少年犯’这个词,得用‘特殊学生’。”

老者一脸倔强,“我就说!哪个有种把我开除?”

两人微微低下头,不敢反驳。

老者继续说:“你来这里才三年,所以觉得所有少年犯都是淘气、闹事、拒不认错,等到在这里一年又一年‘延毕’,才终于知道老实点儿。其实,一定会有那样的人,为了到时间就出去,好好表现,好好学习、答题。唉,其实说到底,那题不难,你让小学生来背,一星期,还能不及格?”

稚嫩的只是陪笑,自信的却问:“你的意思是,那几个人...可能是想要早点儿出去,所以...?”

老者拍了拍自信那个的肩膀。

“很多时候,罪犯不是比受害者,而是可能比法官更懂某条法律,毕竟那是他们将要去触犯的。有关事情对错与否,人也许不知道。犯罪与否,大多数人都是心知肚明。那么为什么还要去触犯呢?你觉得呢?”

他狠狠咽了下口水,不知道该如何觉得。

· · · · · ·

25年夏,一个双眼无神的女孩站在天台,决心一跃而下。就在她张开双臂,准备迎接柏油路的怀抱时,她忽然发现,自己居然不知何时后退了好几步。随之,一个神圣的身影缓缓落在她原先站的位置。

“你...真的甘心就这样结束生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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