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庭前信步

作者:芳龄十八的神经病 更新时间:2017/4/18 10:59:17 字数:970

我们蹲在一辆已经变形的汽车后面,观察着四周的情况,实在是太奇怪了。人没有就算了,结果连一只丧尸都没看见。

“楠姐,你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吗?”

“可能是我们运气太好咯?这个你拿着,虽然你那个匕首也不错。不过还是短了点,一寸长一寸强嘛。会用吧?”楠姐从包里掏出甩棍递给了我。

我接过甩棍,但是心里总是平静不下来,“就靠我们两个人去救他们?”

“不然呢?要不你去对面的玩具店里找找看有没有神光棒,变个身再去。”

“.....或许我们应该先去附近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幸存者?或者武器?”

“你看,那边有个人拿了一把42米长的大砍刀走过来了。”楠姐对着车外随手一指。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却什么都没有看到,“哪?没有啊?”

她用关爱弱智儿童的眼神看着我,但是心里可能也察觉到了我的想法,于是直截了当地问道,“你就给个准话吧,去还是不去?”

“.....”

一时间我真的有点难回答她这个问题,如果换作一般人问我这个问题,我可以很坦然的拒绝,不去,毕竟我没什么顾忌。我这个人就是这样,我跟你又不熟,你还拉我下水,想让我跟你去救人,怎么可能?我不是个英雄,也不想做英雄,更做不了英雄。就靠一个宅男和一个女警察,去一个满是丧尸的封闭空间,想去救另外一圈人?找死吗?我只是个普通人,一个自私自利的普通人,只想安安心心的活着,末日之前是这个样子,末日之后更是如此。

可是,她不是一般人。

她是江灵楠,

是我暗恋很久的一名女警察,是让我每天出门下楼买包烟之前都会在镜子前捯饬一下我这副颓废模样的理由,是我每天深夜想起自己是个20岁还啃老的废材寄生虫恨不得去跳楼时唯一能想到的坚持活下去的理由。可笑,可悲,可憎,却又是个事实。

(“娜娜,我想听歌了。”我闭上双眼,紧靠在轮椅上,轻声对着俞娜说着。

“嗯?触情伤情了?想听什么歌?”俞娜停下正在书写的笔转头疑惑地看着我。

“呵呵,陈奕迅的斯德哥尔摩情人。”

“我没听过呢,怎么唱啊?”

“逃避,分开的孤独。情愿,一起不舒服....糊涂地,软弱当善良。谁就,这样变善良。你更放肆得漂亮。也许,当我感到窒息,想,逃亡......是盲目地伟大成狂。”)

死就死吧!

“还想什么呢?不是有句老话说的好么?搏一搏,单车变摩托!”楠姐也等的有点不耐烦了,抓了我晃了晃。

“...我怎么记得是飞机变摩托?欸不是啊,我怎么觉得你有点像是在劝我去赌博呢?”我被摇的头晕目眩的,实在是抗拒不了她的请求。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跟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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