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新篇章•拿钱来

作者:艾萨德卡的羊驼 更新时间:2024/9/19 18:19:14 字数:11046

格莱尔,最典型的那种狠货。雇佣兵,络腮胡,全身杰作盔甲,背上的那把破烂王,是第二帝国遗迹里找来的硬家伙,说削铁如泥一点也不为过,而且从不需要打磨。刀把上刻着两个字:村正。这据说是比十字还要神秘的远古铁匠。他本人呢,也配得上这把凶悍的家伙事,一只胳膊顶得上两个蜂巢族的头,一拳头下去,普通人恨不得当场断成两节。

他是这废土上赫赫有名的雇佣兵之一。

普通百姓呢,喜欢将这块人类仅存的生存之地称为大陆。热衷于政治的人呢,喜欢叫做国家,显然是把另外两个国家以及压根不归人类管的铁之谷虫之地也算进去了。对于雇佣兵,则更喜欢称其为废土。废土,荒废的土地,但这并不是贬义,金钱,女人,权力,都从这土地产出,废土反而更有一层调侃的暧昧在里面。

总之,格莱尔绝对是这片废土上赫赫有名的人物。一般的强盗,听到格莱尔的名号都要退避三舍,没人敢截他,也没人敢与他找不痛快。

今天,他却收到一名强盗头头的号召,来到这与世隔绝的遗世堡垒。终末之地,这座堡垒的主人如此称呼它。这曾经是第二帝国饲养人类的地方,因此食堂宿舍和防御工事一应俱全,绝对是匪徒们最喜欢的安身场所。围墙是混泥土,外面包着一层铁皮,即便是三大国大军压境估计也能撑上个几年数月的。里面的建筑多为铁皮屋,还有好几座巨型工厂——当然,现如今的住户们显然没有能力把这个工厂重新运作起来。

格莱尔踏入终末之地的那一刻,他就能感受到这里的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沉重的历史感。阳光透过破碎的云层,斑驳地洒在这片荒废的土地上,给这个被时间遗忘的角落带来了一丝不真实的生机。他穿过了由钢筋和混凝土构成的大门,那扇门上还残留着古老的自动开闭机械,但现在已经锈迹斑斑,无法运作。门的两侧是高耸的哨塔,上面架设着早已无法使用的自动炮台,它们的枪口依然固执地指向天空,仿佛在警告着那些不存在的威胁。堡垒内部,是一片由铁皮和木板搭建而成的迷宫。这些建筑在风雨的侵蚀下已经变得脆弱不堪,但仍然可以看出它们曾经的功能和用途。宿舍区的墙壁上,涂鸦和标语交织在一起,记录着过往居民的生活和抗争。食堂的残骸中,偶尔还能找到一些古老的罐头和干粮,它们的存在似乎在提醒着人们,这里曾经是生命的聚集地。在堡垒的中心,是一座巨大的工厂废墟。巨大的金属骨架和破碎的玻璃窗构成了一幅荒凉的画面。这里曾经是第二帝国的骄傲,是他们制造战争机器和维持堡垒运转的心脏。现在,只剩下了沉默的机器和被风化的控制台,以及被改造的王座。格莱尔的目光在这片废墟中游移,他的脚步在破碎的地面上发出回响,仿佛是在与这片土地上的幽灵对话。在堡垒的边缘,是一片开阔的空地,这里曾经是训练场,现在则成了强盗们交易和集会的地方。

格莱尔深吸了一口气。不错,他或许是当今世界上最强的佣兵,但是比起卡尔•铁拳或是马库斯•黑影那样为了变强不惜撕毁自己肉体的狂魔,自己也只是个可笑的小丑罢了,更不用说正义铁拳锡拳或是疯子皇帝卡特龙那样的传奇人物。恐怕自己和身处地牢的卢金是同一类人罢。

倘若自己能像“荒野行者”卡洛斯那样对废土了如指掌就不错了。

没错,这位自称荒野行者的好汉,也是这座堡垒的新主人。这支凭空出现的霓虹浪人集团,就这样突然占据了这一座遗世独立的堡垒,并且在不到两年内迅速发展壮大,成为了三大国的眼中钉,肉中刺,几乎和锡拳的反蓄奴者齐名。但是和反蓄奴者不同,他们不依靠极度地行踪不定来隐藏,而是建立一个坚不可摧的堡垒,并且公之于众,依靠绝对的力量让三大国都束手无策——这座堡垒在闪的东北方向,更靠近铁之谷和死亡之地,这是一个三不管地区,三国在此都没有控制力,更不可能集结重兵来攻陷一个坚固的堡垒。最关键的是,攻陷这个堡垒所需要的资源比霓虹浪人集团所带来损失更大,于情于理都没有办法对付这帮强盗。

正想着,已经走到最中央的那座废弃工厂门口。

这座庞然大物已经被改造成宏伟的宫殿,尽管旧机器依然留下里面。里面是喙嘴猩猩皮毛铺的地毯,用废弃物改造的家具,颇有些铁王座的意思。金属椅子,金属桌子,金属烛灯架,好像金属不要钱一样。

格莱尔踩着这柔软的地毯走到殿堂中央。

王座上正是卡洛斯。

霓虹浪人帮,正如名字所说的,成员都自称浪人,更是几乎全员机械改造,你在这里很难看到肉胳膊肉腿,卡洛斯更是把整个身体变为机械,只保留了自己的大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据科技猎人所说,是运用了第一帝国的科技,将自己的大脑格式化装进了骨人的身体里。但是又和骨人不同,他保留了自己人类的神经与思维,既有人性,动作也丝毫不笨拙。现存的骨人也只有少数几个高手可以达到这种水平,而他们或直接或间接都是怀柔大师的弟子。

旁边侍立的便是卡尔•铁拳,四肢都被替换成了骨人四肢。

“格莱尔•克林森威廉姆斯,废土最出名的雇佣兵,久闻多日,不如今日一见。”卡洛斯高高在上。

“也别那么多废话,我是来谈生意的,需要我做什么就说吧。”格莱尔双手叉腰,“赶紧搞快点,我还有几件事要和芬奇教授勾兑勾兑。”

“别那么心急,我得确保你那芝麻大的脑袋能听明白我的要求。”卡洛斯缓步走下台阶,他穿着长袍,隐隐约约露出下面隐藏的金属骨架。很奇怪的是,他的骨架并不像其他的骨人一样,把电器元件和电线暴露出来,也没有明显的金属光泽,而是锃亮锃亮的,非常精致,“你对第一帝国了解有多少?”

“我他妈是雇佣兵,不是该死的科技猎手,我懂个屁的第一帝国,那玩意和我有什么关系。”

“请跟我来。”卡洛斯转身带路,推开了工厂侧边的一个小门,回头示意格莱尔跟上。

格莱尔也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索性也跟上。

“这座堡垒确实是第二帝国的产物,这一点没错,但这座工厂却比周围的建筑更加古老,所用的科技也更加的精密。”卡洛斯在前面走着,沿着长长的金属脚手架走廊一直往前走,旁边是紧密贴合的金属板,很狭窄,让人喘不过气。

“你能不能别绕弯子?一会儿又是第一帝国,一会儿又是第二帝国,又是什么科技,你能不能就直说这和我要做的事有什么关系?”

“如果你的脑子能有你的肌肉1/10那么发达就好了。”卡洛斯叹气,“所以我名扬天下,而你还是无名小卒。得学会用这个。”卡洛斯伸出手指戳戳他的金属脑袋。

“我是个屁的无名小卒,我的破烂王现在就能劈烂你的狗屎废铁脑袋。”

“我对这一点并不怀疑,不过我想你应该搞清楚你在和谁说话。”卡洛斯继续走,没有停下脚步。

“这座工厂的主人是第一帝国的史密斯教授,他将自己的记忆和学识存在了一份硬盘里面,而将自己的人格和意识格式化,放在了另一个硬盘里面。很不幸,我们到的时候,他的人格已经碎了几百年了。不幸中的万幸,他的记忆和学识硬盘却是完好的。”卡洛斯一边走一边介绍。紧接着,他在走廊的尽头左拐,打开了一扇铁门,紧接着向前走两步并潇洒的转身,打开双手示意,“欢迎来到我的实验室。”

里面的仪器沾满了岁月的沉淀,破旧的不成样子,而且现在看上去也完全没法运作起来。

“他妈的,这里都是一堆破烂,你不会想让我把这堆破烂修好吧?”格莱尔破口大骂。

“两个星期前,这个地方还能工作的。只可惜在设计一个新实验体时,我们似乎没有考虑CPU已经老化严重,算力严重不足,就在两个星期前的一天晚上,它烧坏了。于是,史密斯教授留在这世界上的最后一些遗产也消失殆尽。”

“所以你的身体也是利用史密斯教授的科技制作的,没错吧?和普通的骨头人完全不一样,很明显有更多我们从未发现过的科技。下位骨头人的液压肌肉隔三差五就会松脱,需要重新固定,而我看你的肌肉更像是人类肌肉。”

“没错,仿生肌肉纤维。”卡洛斯颇有些得意,“史密斯教授的遗产已经全部消失,估计世界上也生产不出第二个原型了。至少短时间内不行。”

“行了,别卖关子了,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你就直接告诉我,要我做什么。”

卡洛斯走到房间角落的柜子旁,从里面取出一瓶精酿的朗姆酒,又拿了两个杯子,给每一杯都倒满。他把其中一杯递给格莱尔。

“我不喝这杯,我要喝你那杯。”格莱尔拒绝。

“怕我下毒?放心吧,毒死你对我没有好处。”话虽这么说,卡洛斯还是把自己的那杯递给了格拉尔。

尽管如此,格莱尔还是没有轻易的喝下第一口。他也清楚,喝下这口酒,后面该发生什么,就由不得他了。他把酒杯先放在桌子上。

“那你倒是说说,这从不外露的秘密,今天却突然要告诉我。如果我拒绝的话,我还能完整的走回去吗?”

“聪明。不过太过聪明了也不是好事,我希望你只是恰好聪明到知道你该做什么。”

“呵呵,道上的打交道,这种事我也不是第一次见。行了,拖了这么久,该知道的我也都知道了,赶紧把差事端上来罢。”

“我刚才也提到过,在史密斯教授的CPU彻底烧毁之前,还有一个原型。但是因为中道烧坏了,所以这只是一个半成品,没有人格,没有记忆,只有一个空壳。哦,天呐,他甚至连名字也没有,他的代码是003。”卡洛斯拍拍手,实验室内部就走出来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从头到那话儿再到脚,一点不缺,简直就像一个真人一样,“这是按照史密斯教授想象中完美的躯体制作的,力量,速度,形体全部具备。但是没有知识,技艺和技巧。而你的任务就是带着这个半成品,让他成长为这个世界上最出色的雇佣兵。”

“有意思。这么高级的东西你就这么放心交给我?不怕他呆在我身边被我策反吗?”

“他虽然长得像人,但本质却是半人半机械,他的骨骼肌肉内脏全是仿生技术,当然,也包括他的脑袋。从一开始我就给它植入了程序,他会首先绝对服从我,这是他的三要素之一,同时也是三要素第一位。”

“三要素?”

“首先,绝对服从于我,其次,绝对完成任务,最后绝对保护自己的安全。这三条要素在蓝图上则展示为从起点到事件发生点,首先要逐步符合这三要素,才会进行后面的思维逻辑行为。”卡洛斯得意的笑,“如果你敢策反,那么他会首先宰了你。”

“好吧,也不算是个剌手的活计。我接了,你能给多少?”

“10000开。”

“成交。”格莱尔也没有犹豫,拿起桌子上的酒杯一饮而尽。

反正更棘手的事他也办过,包括但不限于冲进雾岛救人啦,跑去灰烬之地搜集材料啦,在石魔眼皮子底下把一位克莱尔之选带到城外啦。

带个新人什么难度。

“首先,你得给他取个名字。”卡洛斯看着他笑。

“我来取吗?不如……就叫他布兰布尔•史密斯吧。”格莱尔一时半会也想不出什么好名字,“布兰布尔是荆棘丛的意思,反正这个家伙就像荆棘丛一样棘手,如果你之前说的没错,那么史密斯教授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他的父亲,那不如就姓史密斯。”

“不错。那么,代号,003号,记住,你现在的名字是布兰布尔•史密斯,这位是你的临时主人格莱尔。”

“是的,先生。你好,格莱尔大人。”布兰布尔面无表情的向两人确认。

“我这里预支你2000开币。”卡洛斯取下四串开币,“事成之后给你剩下8000。”卡洛斯把开具递给他,“收好了,别丢了。”

格莱尔接过来塞进兜里:“只要你别翻脸不认账,开具也就是走个形式。”

给大客户干活基本不用担心报酬,何况这差事是送一个免费劳动力,不影响自己正常接活,百利无一害。

走回大殿,卡尔•铁拳等在小门的门口。

“自我是迷宫中的回声,寻找着出口,却不断遇见自己。”他小声说了一句。

“是是是,我们这里还有一位诗人呢。”格莱尔没有在意,径直走出去,“不用送了各位。练成之日我便把他送回来。”

其实都不用格莱尔亲自送,卡洛斯早就发布了一年后便返回的指令,时间到了布兰布尔自己就会回去。

他又穿过了那些铁皮建筑,穿过空地上穿行的人群,带着布兰布尔走向门口。他的手下们在门口等着。

“这是谁?”

“布兰布尔一个新人,跟我们实习一年。”

手下们扯住躁动不安的沙行者,整理好东西就上路了。这活是顺路接的,实际他们要准备另一项差事。

要去那该死的沼泽地,处理一点双人帮的糟糕事。

沼泽地是雇佣兵不愿涉足的地方,潮湿腐臭的环境,不停乱飞的毒虫,这些都不是劝退雇佣兵们的理由。五大帮派里,除了猎犬帮,其他帮派都没什么信用,反水是家常便饭,活也基本上是脏活,更别提五大帮派都明面或者暗面上是敌对,你帮一个做事,不小心就会惹到另外一个。这帮人虽然实力算不上什么角色,即便是大格琳也不过是普通高手,和目之血锡拳等人没得比,也不是格莱尔的对手,但是到了他们的地盘,目之血也要碰一鼻子灰。这群混混能和你玩阴的就不会和你决斗,能给你下毒就不会拔出那生锈的刀刃。

这沼泽地其中的水不比三大国中任何一个少。

不过这伙双刃帮众目睽睽之下把他们的眼线做了,如果不给他们一点教训那格莱尔在雇佣兵之中的信誉恐怕要打上折扣。

正好,这脏活不如就交给布兰布尔做。反正对他也是历练。

“布兰布尔。”格莱尔边策马边说。

“大人有什么吩咐。”布兰布尔依旧是面无表情。

“这一趟,你和我去把双刃帮小头目做了。”

“大人,我没有武器。”

“时雨,把你的那把落日给他。”

“是。”

时雨是弓弩手,收藏了一把刃行者落日,但是没有用过,不如把他先借给布兰布尔用。

布兰布尔接过落日,挥舞了两下。

“太轻。”

“这还轻?”刃行者落日比他手上那把破烂王都轻不了多少。

“这是赝品,做工不均匀,重心偏差四点五分,会导致挥舞时实际受力角度有偏差。”

“你说什么疯话?这可是我家的传家之宝!”时雨怒了。

布兰布尔再仔细端详了一会。

“确实是赝品,刃行者的刻印比这把刀的历史要短四百年左右。等级应修正为“标准级”。”

“真该死,咱们武器库里不是还有一把龙头大铡刀?拿上来。”格莱尔号令。这铡刀乃是怀柔大师亲自设计,虽然这把只是开盾废品大师的低劣仿品,但是质量也属上乘,长近两米,主体为握把,但是外面一圈护手全是刀刃,刀身设计独特,内侧似蛟龙出海,口吐八卦太极阴阳鱼,尾部为鱼尾形,上有古钱币图形,彰显历史底蕴。尽管是豪华武器级,但是由于外形独特,麾下雇佣兵没有会使这把武器的,也就一直空闲没有使用。当时买下,也只是出于好奇。

布兰布尔接过挥舞了两下。

“太轻,而且不会用。”

“这家伙,你给他好东西他还不要呢!”

“咱们不是还有一根棍子吗,从巨兽身上拆下来的承重,长两米二,重135公斤,全是远古合金,两边还做了合金包裹处理,中间又包上软胶,正好给这家伙用。”时雨出谋划策。

“那好,把铁壁长棍取来!”

“头儿,咱抬不动啊。”

“我自己去拿。”布兰布尔勒马往后,去到运载马车旁,纵身一跃直接跳上去,在包裹里翻找一番,拿出一把长棍。他左脚向左侧迈出,右脚跟随,身体重心压低,双手握住棍子,快速绕中线旋转,如蟒蛇一般,好似在纠缠面前的空气,紧接着回到起手式,又站立双脚与肩同宽,双手握住棍子中段,左手在上,右手在下,棍子竖直,随后在头顶上方以圆形轨迹转动,双手协同动作,使棍子在身体两侧连续画圆。动作流畅,速度均匀。完成云棍动作后,他棍子慢慢放下,回到起始站立姿势。

众雇佣兵目瞪口呆。

“这个正好。”

要知道破烂王不过81公斤(kenshi超人可以负重几百公斤跑出三十的时速,也别杠这武器重量了),而格莱尔这样的壮汉也已经基本告别花式,只求一招一式能快速瓦解防守,基本是都是简洁的挥砍,剑花都很少使用,更别说拿起来像杂耍一样玩。

他又一跃跳回沙行者,这突如其来的重量压得沙行者都一个踉跄。

不是,哥们?

“卡洛斯不是说你没有技巧吗?”格莱尔也有点坐不住。

“我没有实战过,但是几种基本武器的使用资料我都有些了解。”

这种重量的武器,即便是格莱尔,打上几个回合也难免力不从心,每一次格挡都要紧紧握住武器才能避免被击飞。

这重量只有石魔的分段斧能与之娉美。(游戏里是七十五公斤,此处为了避免战力崩坏做出修改。相当于传奇模组的实力和重量。)

在身穿重甲的正面战场上,钝器远比锐器致命。这也是为什么一向追求优雅的武士上战场也会用重型长柄刀而不是太刀。

格莱尔开始期待这次差事的战斗。

与以往一样,挂着格莱尔名号的队伍一路上没有遭遇什么阻碍,一天就抵达了沼泽地。

“你们在外面等候,我和布兰布尔解决了就出来。”格莱尔吩咐,带上轻便包裹就和布兰布尔出发了。

沼泽地植被繁茂,道路泥泞,除了两条大路,其他地方马车难以通行,虽然大路也好不到哪里去。更别说大路会有赤色剑客团劫道。这群人虽然就是乌合之众,但是根本没有脑子,管你是格莱尔还是巴雷特,只要见到你就要给你来两下子。虽然造不成什么损失,但是大队伍碰上这群货色也够耽误时间的。不如两人轻装上阵,速战速决。

这次要解决的双人帮小头目是哈姆斯医生,一个主管器官贩卖的喽啰。双人帮三分之一的器官贩卖勾当由他负责。这家伙也不管青红皂白,就把格莱尔眼线的肾割了。

把这家伙杀了也算为民除害。沼泽地居民会感谢他的。

格莱尔和布兰布尔穿过了沼泽地的迷雾,来到了哈姆斯医生的藏身之处——一座破旧的诊所。诊所的窗户被木板封死,门上挂着生锈的铁链,显得阴森而诡异。

两人站在门口,看着这栋明显有问题的建筑。

格莱尔低声说:“布兰布尔,记住,我们的目标是哈姆斯,不要伤及无辜。”

布兰布尔面无表情地回应:“先生,我理解。我会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两人悄无声息地接近了诊所的后门。格莱尔轻轻推开门,两人迅速进入。诊所内部昏暗而杂乱,药品和手术工具散落一地,一股刺鼻的消毒水味弥漫在空气中。

格莱尔轻声说:“布兰布尔,你负责楼上,我检查楼下。我们得快,不能让哈姆斯跑了。”

布兰布尔点了点头,悄无声息地向楼上移动。格莱尔则开始在楼下搜索。他们的动作迅速而谨慎。

格莱尔正在搜查,楼上却传来了一阵混乱的声音,紧接着是金属碰撞的响声。格莱尔立刻冲向楼梯,心中暗骂布兰布尔的鲁莽。

格莱尔在楼下大声喊:“布兰布尔,你搞什么鬼?”

“先生,我遭遇了抵抗。”

格莱尔冲上楼,只见布兰布尔正与几个武装的双刃帮成员对峙。布兰布尔手中的铁壁长棍舞动得密不透风,将敌人的攻击一一挡开。

“你们这些混蛋,敢挡我的路!”格莱尔怒喝一声。

他拔出背上的破烂王,加入了战斗。破烂王的锋利无匹,每一次挥舞都带起一道寒光,双刃帮的成员不是被斩断武器,就是被劈开盔甲,纷纷倒地。

战斗很快结束,格莱尔和布兰布尔站在一片狼藉的房间中,哈姆斯医生的尸体躺在血泊之中。

“干得好,布兰布尔。虽然你的动作有点大,但结果还算满意。”

“谢谢先生的赞赏。我会记住这次的教训,下次会更加小心。只是我避免了伤及无辜,但你却把他们都杀了。”

“走吧,我们的任务完成了。记住,我们是雇佣兵,把敌人脑袋砍下来能解决的事,就不要动你那该死的脑袋。”

“是的,先生,但是这与你一开始任务分配有冲突。你提到不能伤及无辜。”

“去他的吩咐,这群人没有无辜的。”

“我不理解,先生。”

格莱尔没有搭理他。两人离开了诊所,消失在沼泽地的迷雾中。在沼泽地的边缘,格莱尔和布兰布尔暂时停下了脚步。格莱尔的眼神中带着明显的不满,而布兰布尔则保持着他一贯的冷静和机械式的表情。

“布兰布尔,你之前太**了。当任务受阻,你他妈应该想办法解决阻止你完成任务的人,而不是一成不变的遵守什么操蛋的吩咐。”

“先生,我按照我的程序和逻辑行动。我的目标是完成任务,同时保护自己和同伴的安全。”

“同伴?你这个由电路驱动的家伙,知道什么是同伴吗?你他妈连你那该死的命都不是自己的。”

“我的存在是为了服务和保护。我被设计成能够理解任务的重要性,并为此采取行动。”

“你被设计成这样,但你真的理解什么是战斗吗?你真的知道为什么要战斗吗?你不过是个没有灵魂的机器,你的行动只是冷冰冰的指令。”格莱尔站起来,正面看着他。

“我可能没有所谓的‘灵魂’,但我有我的目的和功能。我的存在是为了执行任务,保护那些需要保护的人。”

“保护?你他妈连自己是什么都不知道,还谈什么保护?你只是个工具,布兰布尔,一个高级一点的武器而已。”

“也许你说的对,我只是一个工具。但我会尽我所能,完成我的任务。”

“行了,我们走吧。跟你讲话真他妈是比和他妈的猪讲话还累。回去的路上,你最好记住,你只是个他妈的辅助,不要擅自做主。”

“是的,先生。我会记住我的位置。”

两人继续上路和大部队汇合。

真是见鬼。这家伙脑子根本不开窍,不像个第一帝国的高级兵器。难怪第一帝国的人开着飞船跑了,如果造出来的都是这些操蛋的东西格莱尔恨不得立马跑路。

这下格莱尔知道为什么一个平白无故送劳动力的差事还能拿10000开币。真见鬼,当时应该讲价的,这一万开拿得可不便宜。

尽管尽可能的加快速度,不过第三天晚上还是没能赶上大部队驻扎的地方,不得不再在沼泽地露营一晚。

这该死的蚊子。

格莱尔正发愁到底该怎么度过这第三晚。拿的干粮都吃完了,别的消耗品也没剩下多少。

“先生,大人,需要我去附近的村子购置一些露营用品吗?”

“不用去附近的村子了。”

灌木丛后面响起一声粗犷的声音。

“谁?”格莱尔立马警觉。

“不必担心。”灌木丛后面走出一个高大背着战斧的沙克族,“我这里卖露营用品,防蚊帐篷,防水睡袋,应急干粮,什么都有,沼泽地原价出售,绝不抬价。”

“我还以为沙克族不做生意。”格莱尔调侃。

“我原本就是铁匠,做生意对我来说不陌生。再说,赚钱嘛,不寒碜。”

“怎么称呼?我是格莱尔。”

“格莱尔?那个无敌雇佣兵?久闻大名。平皮人可少见你这样的战士。我是杰森,幸会。”

“杰森兄弟,幸会。给我拿一套露营设备。”

“500开,不讲价。”

“成交。”

杰森又原路返回。没一会就背着一套露营设备出来了。

“送你一瓶酒,代价是你得陪我喝几杯。”

“好啊,何乐而不为。”格莱尔一口答应。

“这位兄弟是?”杰森看着侍立在一旁一直没说话的布兰布尔。

“不必在意,这位是我的仆人。”

“哦,这样啊。也是,声名远扬的雇佣兵有个家仆也是很正常。”杰森帮他把帐篷扎好,格莱尔付清了钱,然后三人一起坐在帐篷里。杰森解开清酒的盖子,一股醇香瞬间弥漫帐篷。

“好酒。”格莱尔赞叹。

杰森从口袋里拿出三个木碗,依次摆在地上,往碗里斟酒。

“谢谢,我不喝酒。”布兰布尔拒绝。

“喝,这是礼数。”格莱尔训斥。虽然满口脏话,不过雇佣兵毕竟常年混迹社会,和各种上层人打交道,礼数还是要有。

“是的,先生。”布兰布尔接过酒,喝一大口,被辣的直吐舌头。

“哈哈哈哈,清酒可不能这么喝。这可是蒸馏酒。”杰森大笑。

“你怎么还有雅兴和我们坐下来喝一口?”格莱尔问。

“害,我最近给猎犬帮办事,在这村子里做点旅行生意,顺便收收保护费,平日里也无聊,过路的只有商贩和罪犯,哪有您这样的大人物有机会攀谈两句。”杰森啜饮一口,砸吧咋把嘴。

“那确实够无聊,看你这身板,之前肯定没少干架吧,如今这日子确实安逸了些。”

酒过三巡,也说过不少家常话。格莱尔喝了酒就打开了话匣子,谈论着以往的冒险,滔滔不绝。

篝火噼啪作响,火星随着夜风飘散。格莱尔深吸了一口手中的烟草,慢慢吐出烟圈,他的眼神在火光中显得格外深邃。

“那时候,我还年轻,血气方刚,以为凭着一把剑就能走遍天下。”他的声音低沉,带着一丝沙哑,仿佛能把人带回那个充满冒险的年代。

杰森听得入神,忍不住插嘴:“那一定是场惊心动魄的战斗吧。”

“惊心动魄?哈哈,那可不止。”格莱尔笑着,但笑容中带着一丝苦涩,“我从那次之后,才明白了自己的渺小。他妈的,差点就交代在那里。从那之后我才发奋要变强。那场决斗差点要了我的命。所幸,我确实变强了,也结识了不少伙伴。”

布兰布尔静静地坐在角落,他的目光在篝火和两人之间徘徊,似乎在思考着什么。他的声音突然打破了沉默:“战斗的意义,是为了生存,还是为了证明自己?”

格莱尔看了布兰布尔一眼,似乎在考虑他的问题。然后,他缓缓地回答:“或许都有吧。但更多的时候,战斗是为了把你那该死的力气换成开币,还不用每天拿着锄头耕田。”

杰森点头表示赞同:“没错,无论是为了家园,还是为了信念,战斗总是有它的理由。”

“你呢,杰森?”格莱尔转头问向铁匠,“你又是为了什么而战?”

杰森添了一根木柴,火光映照在他坚毅的脸上:“我?我为了生活,这里的水虽然浑浊,但能养活我们。”

“生活啊,”格莱尔叹了口气,“有时候,生活本身就是一场战斗。”

布兰布尔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的存在,似乎也是为了战斗。但我在想,是否有其他的方式,可以不用战斗就能生存下去。”

格莱尔笑了:“小伙子,这个人艹人的世界可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有时候,战斗是不可避免的。真要是每个人都和和气气的,咱们还赚个屁的钱。那么你把敌人干死,拿走他们身上的钱,要么反过来。”

杰森拍了拍布兰布尔的肩膀:“别想那么多,小子。你只要记住,无论何时,都要站在你该站的地方,做你该做的事。”

“你说啊,杰森兄弟,你现在给猎犬帮干事,那你之前做啥的?”格莱尔酒兴上来了。

杰森的眼神暗淡了,想再喝上一杯,结果酒瓶子翻个面也倒不出货。

“哟呵,有故事,那我就要听听。”格莱尔来了兴致。

“和你之前那些操蛋的事一样。我给大人物当差,但是那天一个阴险的畜牲出卖了我们趁我们喝醉了偷袭,我们死伤惨重,我当时的老大心灰意冷,太过自责,就散伙了。”

“那确实是艹了大蛋。”格莱尔感同身受,在他还是小角色时也被出卖过,“哪个大人物?”

“荒野掠夺者。”

“哪一支?”

“爱莉克丝。”

不堪的往事涌上格莱尔的心头。

“居然真是她。说起来我们应该干过一架才对。”

“我倒是没有印象。”

格莱尔掀起衣服,露出肚子上的疤痕。

“这一刀,是她砍的。那天我们接了委托,保护商队,被她截了。我还死了好几个弟兄。我自己也差点小命不保,还好我的手下砍伤你们几个人,她看到损失太大就撤退了。”格莱尔有些不满地说,“这还是我单干之后第一次这么接近失败。如果她铁了心要截,恐怕我现在早就保不住无敌的称号了。她真是快得和影子一样,我压根跟不上她的速度。”

杰森挠挠自己的断角:“那还真是抱歉了,不过那次行动我不在。”

“没事,各为其主嘛,我也没记仇。都是生意,我倒挺乐意和她见上一面拉拉家常。她还活着吗?”

“不知道,或许死了罢。头儿她得了怪病,上次见她的时候已经走不动路了。”杰森也点燃卷烟。

“可惜啊,一代豪杰,就这么香消玉殒了。”格莱尔深表遗憾,“你也要节哀。看来我也没机会一雪前耻了。”

当时的场面格莱尔还记得相当清楚。一声号令,四面八方都杀出来掠夺者。爱莉克丝带着猫脸面具直取他的首级。几个回合下来,格莱尔早已汗流浃背,他的破烂王居然被一杆苗刀压制得无法还手。一下又一下,格莱尔只能勉强看清出招,格挡完全依靠自己的本能。终于,一个不及时,爱莉克丝撕开了他的防线,锐利的苗刀直接穿透板甲,渴饮着他的皮肉和鲜血。

即便正在交战,爱莉克丝居然还有余力观察战场局势,眼看自己人受伤,就马上鸣金收兵。

恐怖的对手。倘若自己拿的是单手剑或许还有胜算,但是拿着破烂王格挡永远跟不上她进攻的速度。自己大开大合的招式根本不敢在面对这种对手时挥刀。稍有不慎恐怕就不是被砍一刀这么简单了。

“也不用节哀,我也有一段时间没去见她了,还不知道什么情况呢。说不定又好了也有可能。我过几天就去找她。”杰森脸上也带上犹豫,这种表情和他的体格比起来更是让人惋惜。

“去哪找她?”如果顺路自己也能去看看这个往日的对手。

“恒城。”

自己干完这活要去小巴泰镇接单,虽然不算顺路,但是也相差不远。本来也不是既定路线,稍微修改也是没有问题。

“算不上顺路……不过也差不多,如果可以,我也想改道和你去见见这个与世隔绝的高人。我还没见过她到底长什么样。据说是青面獠牙,眼里能射出火焰,嘴里能喷出酸气。”

“那恐怕你要失望了。”杰森摇摇头,“见到她恐怕轮到你的眼里要射出火焰了,嘴里能不能喷出酸气倒不好说。”

“还有人说她是个老太太。”

“那倒不是。”

“你就别卖关子了。”

“我嘴巴笨,说不清楚,你不如自己亲眼去看。”

“你越说我越是期待啊。希望她不要长得像是个蜂巢族,那可真是扫兴了。”

“那确实扫兴。”

“不如你现在就收拾,明早和我们一起走。”

“行,那我今晚先和猎犬那边勾兑勾兑。我还有些事没办,你们明天可能要等我一上午。”

“都多等一天了,也不差这一上午。去吧。”

“好。”杰森收拾好东西就走了。

机缘啊,这一路居然还有这么大的意外收获,看来……沼泽地也不是那么不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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