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皇帝自那天狩猎之后就再也没有召见过埃斯特,无论埃斯特怎么频繁来往凡尔赛宫,得到的答复不是人不在就是谢绝见客。
王冠册封仪式如今只不过是一个形式,就算没有,尤斯蒂娜依然是合法的勃艮第大公。只是这个形式不走一个过场终究就像一根刺卡在那里,会让尤斯蒂娜到处受到不必要的小麻烦。
无所事事的埃斯特又进入了宅女模式,每天起床后就泡在书桌前看她从第戎带出来的书,哪怕这些书她已经看了无数次。
这是她缓解焦虑与不安的方法。
梅赛德丝自然知道这一点,一旦埃斯特开始在没课的时候看书,她一般都是在掩饰什么,有时是尴尬,有时是不安。
而通常这个时候,她就会拉着埃斯特出去逛街。
巴黎是情侣约会的胜地,尤其是香榭丽舍大道,它可以满足任何人的需求。
喜欢精致的珠宝?那靠近卢浮宫的街道两侧就是各式各样的珠宝店,有卖钻石的,也有卖黄金首饰的。喜欢粗旷的武器工具?那么珠宝点之后就是铁匠铺与枪匠店,刀枪剑戟无所不有。喜欢更传统一点的服装店与餐厅?那靠近凯旋门的街道两侧就是,从伊莉莎白那样的传统长裙到埃斯特那样前卫的正装短裙,从传统高卢美食到奇形怪状的融合餐饮,一切都应有尽有。
在卢浮宫的大门口,梅赛德丝叉腰站在铁道终点的正中央,思索着应该带埃斯特去哪里。
遗憾的是,梅赛德丝仔细思索后,发现自己并不知道身后金发少女的喜好,好像一直以来都是小公主在迁就她的爱好陪她玩。
就在梅赛德丝一筹莫展的时候,埃斯特已经走出了好一段距离,独自沿着街边漫步。
巴黎的楼房不像第戎那样主要以独栋的低矮小楼为主,而是连栋的高楼,而香榭丽舍大大道上的店铺就开在这些高楼底下。
这熟悉的楼房布局让埃斯特甚至有了一丝跨越时间与空间的乡愁。
当然,这些开在楼下珠光宝气的奢侈品店倒是完全破坏了这完美的市井气息。
圣战在即,大道上的店铺生意都还不错。参与圣战的大多都是普通百姓,买不起过分昂贵的首饰,因此沿街的店铺也都推出了廉价的款式。
虽然看上去就像是在收割韭菜,但为了讨个吉利,人们还是乐于在这些只有象征意义的珠宝上花上一大笔钱,哪怕这意味着会花掉好几个月的积蓄。
珠宝店之后的铁匠铺也是行人络绎不绝,尽管公民卫队会发武器,但大家似乎还是都会自费买一些象征性的刀剑带在身上,好像自己花钱定制的武器有什么护身的魔力一样。
服装店的生意是相对最冷清的,毕竟这些古典长裙和衣裤并不那么实用,埃斯特也对于买衣服不太热衷。
太麻烦了。
至于最后的餐馆,无论在什么地方酒馆和餐厅永远都是最受欢迎的,热腾腾的浓汤配上刚出炉的长棍面包是高卢人的最爱。而另一侧的异域美食也是人头攒动,无论是通过地中海运来的沙漠糕点,还是更遥远东方的菜肴都十分诱人。埃斯特甚至闻到了那股熟悉的稻谷香味和油烟菜香。
饭菜的香味不仅吸引了埃斯特,也吸引了梅赛德丝。当埃斯特还在漫步的时候,她听到身后传来的一阵异响。
那是梅赛德丝饿了。
太阳已经高悬于空中,也是时候享用午餐了。
埃斯特拉着梅赛德丝走到一家东方餐厅前,没有走进室内,而是找了一张露天的桌子坐下。
这不是一家很大的餐馆,今天中午火爆的生意让店里仅有的三个服务员有些忙不过来,过了好久才来到她们的桌前。
“两位小姐久等了,吃点啥?”面前的服务员操着一口浓郁的东方口音的高卢语问道。
而埃斯特则用梅赛德丝完全听不懂的语言跟服务员大叔攀谈了起来。
就在梅赛德丝还一头雾水的时候,埃斯特已经点完了菜,一边轻轻哼歌一边转起了桌上的条状餐具。
“维可,刚才是?”
“嗯?我刚刚在点菜呢。”埃斯特看上去心情相当不错。
“不是,我是说,你们刚刚是怎么交流的?”
“那是震旦的语言,我看店长像从那边来的,就跟他用他的母语交流了一下,我会的外语可比你想象的要多。”
埃斯特的语气中还透露出一股隐隐的得意之情。
埃斯特她们似乎就是热闹中的最后几批客人,当服务员大叔,也是这家店的老板,端上她们的午餐时,店里的客人也都走得七七八八了。
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面,两块夹着肉末的面饼和一串撒有调料的羊肉,这就是她们的午餐。
梅赛德丝没有吃过面食,更没有吃过泡在汤水中的面条,正当她一手拿着刀叉纠结要怎么吃这一碗面的时候,埃斯特颇为得意地在她面前夹了夹那两根木条一样的餐具。
“你应该学着用用筷子,这可比刀叉好用多了。”
就在梅赛德丝笨拙地学着用那名叫筷子的诡异餐具的时候,服务员大叔也端着一盘炒饭来到了她们面前。
客人们都走得差不多了,店员也是要吃饭的。
“没想到小姐还会用筷子。”店长大叔有些惊讶。
“勤奋好学是我的优良品格。”埃斯特一边纠正梅赛德丝的错误手法,一边微笑回答道。
“我已经好久没回过家了,看到能说自己家乡话的人,难免有些难以控制情绪,想多唠唠。
小姐是怎么学会的震旦官话的?”
埃斯特将面条放在勺子上吹了口气后回答道:“家里有不少来自震旦的东西,从小就对东方感兴趣,所以就学会了。”
不算谎言,确实是埃斯特小时候学的。
“那您又是怎么来到这里的?震旦距离高卢十万八千里,为何不远千里来这里呢?”
店长大叔随意扒了几口炒饭,随后望向天空:“说来也是巧合,我本是京城的厨师,被应征入伍给军爷们做饭,只是没想到西征的路上被一股沙暴打散了队形,有幸被路过上对所救,便一路上跟随商队西进,跋涉数十年,最后还是现在这里定居了。”
“还不容易有了一家小店,您还要去参加圣战吗?”埃斯特看到了挂在店门口的军刀与店长身上的护身符,这是只有参加圣战的人才会购买的两件套。
“嗨,还不是那几个小伙子撺掇的。”店长擦了擦嘴,“定居在这里后,我多了几个忘年交,或许是年轻人胆子大,这几个小伙子从小就往我这点里跑,特别爱吃我做的菜,这不是征兵了嘛,他们也去入伍了,回来还跟我炫耀领到的制服,只是他们出去以后吃不到我做的菜了,感觉有点可惜。
军队里的伙食怎么样我不清楚,但上战场总归吃得没那么好,我就想着,反正也无依无靠,要不就跟着小伙子们一起,给他们做做饭,吃饱了才有力气打仗。”
伙食的改善确实能大幅提升士兵们的战斗力,这一点埃斯特深有感触,当干净的饮水与饭菜能够稳定地向前线供给时,保卫凡尔登的将士们相比只能抓死老鼠吃的时候,明显精气神好了不少。
“所以,您是因为想为认识的年轻人做上几顿好吃的饭菜,才加入的圣战吗?”
店长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已经秃顶的头顶:“哈哈,确实如此,很好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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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了餐馆的店长,埃斯特和梅赛德丝沿着大道开始往回走,一路上,埃斯特走走停停,破天荒地主动和那些走进铁匠铺与珠宝店的男男女女交谈。
有些人认出了她,有些人没有,有些人兴奋地向埃斯特询问她的那些传闻,有些人则对她嗤之以鼻。
但无一例外,所有人都洋溢着圣战的热情,为了获得勋章,为了赚一大笔钱回来和青梅竹马结婚,为了向父母兄弟证明自己不是孬种。
人们为了各式各样的理由摩拳擦掌准备走向战场。
但战争终究是残酷的,他们中大部分人都会客死他乡,留下家中的亲友掩面哭泣,亦或是一辈子只能瘫倒在床上,成为一个缺胳膊少腿的废人。
想到这里,埃斯特不禁感到一阵胃疼,那自以为已经被封存在记忆深处的炮火声与惨叫声伴随耳鸣响起,和大街上的喧闹声混杂在一起。
一阵头晕目眩下,呼吸急促的埃斯特差点摔倒在地上,所幸梅赛德丝即时扶住了她。
“没事吧?”梅赛德丝轻轻拍打埃斯特的背帮她顺气。
在喘息片刻后,埃斯特脑海中那些不和谐的杂音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艾可的声音。
“你的战后创伤还没好,应该去看医生。”
或许吧,埃斯特对战争的创伤永远不会愈合,这是她两辈子都在亲眼目睹的事情。
但她现在有点想明白了,她在圣战中应该做的事。
这是一场必须要打的仗,而她可以让这场圣战不那么残酷。
就像他曾经做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