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约翰从坚硬的床板上爬起时,已经过了午饭时间。他昨天算是累坏了,一场仗打下来,全身都腰酸背痛。
简单用不知名植物挤出的汁液刷了牙,约翰随便掰了点黑面包就当做午餐就着牛奶下咽。他理所当然坐在家主的位置,记忆中右边应当是大哥和二哥的位置,左边则是他和母亲的位置。自从母亲病死后,就只有他一人坐在左边了。
每当用膳时,蒙勒都会侍立在一旁,偶尔老管家也会被父亲赏赐一同进餐。
现如今偌大的餐厅之中仅剩他一人和两位负责照顾起居的女仆,整个家里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姓维思赫斯特的。
“物是人非事事休啊。”约翰感叹道。
但却并非是对过去生活的怀念,他根本就不是原主,对这些同姓之人并没有一丝亲情可言。
约翰想的是当上这男爵,伙食反倒是不如当初在矿场那般大鱼大肉。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矿业联合毕竟是跨国的大企业,似乎在一定程度上垄断了行业,员工中甚至不止有人类,连圣公会对其都有所关注,背后肯定不简单。
指不定也是个难以想象的庞然大物。
有一茬没一茬地想着这些,约翰很快用完了午餐。
“玛格丽特。”约翰擦了擦嘴,喊了其中一位女仆的名字。
“是的,三少......老爷,我在这里。”被喊到名字的玛格丽特慌慌忙忙地快步走近。
小女孩大不了他几岁,约莫十七八的样子,长得很朴素,一看就是乡下村姑。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维思赫斯特家族本来也就是乡下贵族。
“你多大了?”
“......十八!圣历1253年生。”
“哦——”约翰摸了摸下巴,又看向另一位女仆,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怎么我没见过你?”
“回老爷的话,小女子贱名安娜法,是前领主老爷买来的,那时候您并不在领内。”
“是老头赶我出家门后的事情吧?”
安娜法低着头不敢回话,她哪里能议论领主的家事。
约翰打量了女孩一眼,发现她长得还算标致,问道:“你姓什么?”
安娜法迟疑了一瞬,低着脑袋恭顺地回答:“我的大人,小女子姓本格。”
“典型的提·翁杰姓,不过像是北方的姓。”约翰打趣道。
“咦?”玛格丽特发出惊讶的声音,有些讶异地看了一眼安娜法,后者脸上也是有些紧张。
约翰知道玛格丽特在惊讶什么。
姓在这个时代——至少在当下的提·翁杰,尚且还是比较稀有的东西。
名门望族有姓自不必多说,大多是以本族的封地为姓。约翰所在的维思赫斯特家族,实际上就是祖上被分封到了维思赫斯特之后才以地为姓,形成了一整个维思赫斯特宗族。
另外还有一些特例,譬如当下的提·翁杰国王爱德华·阿瑞亚八世,其姓阿瑞亚并非封地名,他们一族的封地远在海对面的阿尔铎,后来又成为了奥尔良的执政官。而如今,则继承了历代提·翁杰国王的自留地,提杰多公国。
但这一族却并不以这些封地为姓。
之所以取阿瑞亚为姓,是因为首代发迹的提·翁杰始祖非常喜欢听咏叹调。这一族早年是自大陆渡海征服努曼诺坎三岛的努曼塔尼人,说的都是努曼语,咏叹调在努曼语中叫做“阿斯瑞亚娜”,在低地语中便是“阿瑞亚”,后世便以此为姓传承了下来。
阿瑞亚家族,即是咏叹调家族。爱德华·阿瑞亚八世,实际上也被称为爱德华·咏叹调八世。
不过类似的例子并不多,所以这种取姓的家族数量可以忽略不计。
至于平民,则很少会有姓。正因为以封地为姓是主流,没有封地的平民就没有资格得到姓,也没有什么必要。
不过贵族们并没有垄断姓的运用,所以部分平民还是会附庸风雅为自己家族取一个姓以彰显个性。不过即使说是平民,这些敢于为自己取姓的自信之人当然也不是普通平民,至少也得是富裕的自由民,甚至是无封地的骑士。
也因此,平民有姓氏在提·翁杰成为了市民阶级中富裕阶层的代名词。
一同是被卖到庄园为奴婢,早晚一同干活一同吃穿的同事,安娜法却有姓氏,这当然刺激了玛格丽特的好奇心。
“不用担心,我没打算对你做什么,仅仅是好奇而已。你举止比一般的女仆还要得体,透出一股闺秀的气质,我才多此一问。”约翰解释道。
约翰继续问了两名女仆一些家常,便起身出门散步去了。虽说全身上下还是酸痛,但必要的消食运动还是得做。
天气已经入秋,圣历1271年的狩猎节39日,距离一年之末的开海节也就只剩下十一天的时间。约翰披上了继承自老爹,对他而言则显得有些稍大的黑色裘衣。
作为小领主,衣食住行都得省着点。
狩猎之风偃低了麦子,附属于布兰德庄园的佃农正在抢收,他默默望着劳作的人们,放空心思随意走着。
很多年以前,先民们只会种植简单的作物,这些作物成熟的那段时期便被命名为丰收节。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人们早已拓展了农业的广度与深度,不少新作物成熟于丰收节之后的狩猎节,甚至是大雪纷飞的开海节。
狩猎节,本应该是狩猎的时候。农作物无法满足一年的食物,为获取食物来源,先民们筚路蓝缕,发展出了狩猎的传统。
“咦,大人!”
听到声,约翰转过头去,蓝礼·马克西姆的结实身子就闯进了他的视野。
约翰瞥了一眼他手中的马鞭和牵着的一匹高大的黑鬃马,便知道了这是他昨日自战场上挑选到的战利品。
“好小子,眼睛够尖!”
“嘿嘿......”蓝礼挠着脑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大人,您是来视察马场的吗?”
原来约翰不经意间已经走到了布兰德庄园自带的马场边,一旁就是马厩,二十多匹马正俯在里头吃草。
约翰看到了雷克斯伯爵送自己的白马“莉薇娅”,挤开了其他马,独自享用着一整个马槽的料草,不屑与诸马同伏一槽。
这位封君倒是不吝啬,送了一匹心高气傲的烈骥。
“走——”
“大人?”
“狩猎去!”
约翰三步并作两步靠近马厩,一把跨上了自己的爱驹,一挽缰绳。
“吁——!!!”
莉薇娅前蹄高高跃起,仰着头颅长吁一声。
约翰在马背上回过头看向蓝礼,喊道:
“秋风萧瑟,正是狩猎之季。蓝礼,随我猎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