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议会与帝国政治体等级

作者:SimonVonAr 更新时间:2024/10/6 23:20:19 字数:981

帝国议会(Imperial Diet)制度由“蒙福者”皮乌斯在帝都薇苔秘悉一手创立,传承千年。但由于皇室权威的衰落,其强制性已经丧失,沦为单纯的诸侯间的议事会,完全可以看做诸侯们在重大事件上阐述态度,表明立场的平台。

“蒙福者”皮乌斯在开国时册封公爵与藩侯代为统治帝国,后继者又不断地册封新的公爵与帝国伯爵将原有的行政区划分化,导致帝国的地方行政体系与头衔设置非常混乱。

经过千年的演化,许多新的政治实体从中分化,但只有在议会中同时拥有席位与投票权的政治实体才能被看作帝国政治体(Imperial Estat),在帝国内的主权仅次于皇帝,高度自治。

在无数次修补后,议会的运行机制于两百年前的大疫病后臻于完善,沿用至今。

只有皇帝与大公有资格在议会上诉诸提案。除帝国骑士外所有议会成员的代表都能为提案投票。

皮乌斯在创立议会曾说:“其三分之二者通过的建议会被采纳,其三分之二反对者提议会被驳斥,其中间者需要待议,在三分之二个月后重新立案。”

这成为后世延续下来的规则,而为了防止反复待议的情况,后继者的皇帝又引入权重机制,规定不同等级的成员拥有不同的票权。

自此,帝国议会将帝国内的政治实体划分为以下总共八个等级,成为了列法兰帝国苟延残喘千年的政治基础。

皇室领地(Corone Dependency),唯一的最高权威,代表为帝国皇帝。不参与投票,但具有提案权与一票否决权。

大公国(Graunt Duche),代表为大公。均为在一百年前的《重整法案》时期因领地广阔,实力强盛而被提升位格的公国,具有提案权与五张票权。

公国(Duche),代表为公爵。一部分在开国时传承至今,一部分由方伯国和藩侯国升格而来,具有三张票权。

藩侯国(Margravate),代表为侯爵。藩侯原是镇守边疆的贵族拥有的头衔,随着国家疆域版图的稳定,现有的藩侯国多是因没有机会提升位格为公国而留存下来的小邦国,数量稀少,具有两张票权。

采邑主教区(Prince Biscoprice),代表为大主教或主教。作为对其教区拥有世俗权力的主教而得以进入帝国议会,具有两张票权。

方伯国(Landgraviate),代表为伯爵。方伯国数量众多,是由皇帝直接分封的贵族,在历史上承担地方行政长官的职责,地位相比于藩侯较低。具有一张票权。

帝国城市(Imperial Cite),代表为市政厅,市议会或其他城市行政机关。帝国城市通过接受皇帝的特许状或者对领主的斗争获得独立,高度自治,具有一张票权。

帝国骑士(Imperial Cniht),只存在于中西部列法兰。因该地割据情况较为严重,所以才大量留存。由帝国皇帝直接分封,不具有投票权,只具有参会权。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大小:
字体格式:
简体 繁体
页面宽度:
手机阅读
菠萝包轻小说

iOS版APP
安卓版APP

扫一扫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