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霄霄,一个几乎要泯灭于大众的名字,这就是我,连名都是毫无新意的叠词。
不过,我这个人却并不普通,我重生了……
是的,正如小说中所描绘的那个样子,我成为万万千重生者的一员了,可明明几年前还是个无神论者来着……
哎,真是世事无常啊。
不过,我并不觉得这次重生是一件好事,我经历了一场绝望与毁灭的末世,如果可以,我并不想重生,再次站在那场时间线之前,让我纠结无比。
那时,许许多多的人都遇难了,我作为一个医术相当可以的护士长,本以为我就要崛起了。
毕竟在末世中急救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能够治疗一些小病,应该很有用叭?
可我真的错了,我兜兜转转了好几个月,没有任何一个队伍接纳我。
没有任何办法,我独自一人在末世里苟活,四处搜寻着物资,又寻找着可以过夜的地方,简直活的像个野人!
在那之前我还妄想找到一个地方活到寿命竭尽,就这样安静地死去好了。
现在想想,倒也真是讽刺,末世怎么可能存在这种地方,就算存在,又岂是我一个弱女子可以守住的?
我的体力并不好,不仅要躲避着灾害危区,还要躲避着“人”。
即便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那时遇到的究竟是什么,我不觉的那可以被称之为人。
按理说,人应该是有着独立思想的,七情六欲的吧?
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我遇到的人全都只是恶的集合体,我在他们的身上看到了所有负面情绪——
贪婪,绝望,麻木,痛苦,色欲……
我没有见到一个人还存有理智的,开始的几个月,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被末日同化,但那种看着别人恶的样子,我也好难受。
渐渐的,我也麻木了,不再对众人的疯狂有所动容,我利用着医术上的技巧,拿着我的手术刀,干掉了一个个“人”。
曾经的无数个夜晚,我趴在墙壁上哭泣,泪水总是滚落到地上,包裹着细微的尘土,随后又带领尘土奔向太阳。
我无法抑制自己的悲伤,我也无法控制自己的理性,我感觉我快疯了,不,我大概已经疯了。
长长的发丝乱蓬蓬的交织着,衣服也总是破败不堪,脸上也总是残留着泥垢,但我也懒的搭理。
除了必要的找食物和水,以及偶尔地清洗身体,我什么也不想做,就这样浑浑噩噩的度过着。
直到某一天,我见到了两位陌生的人——
一个是金发碧眼的成年男性,另外则是一个可爱的女孩,看起来像是一对外国父女。
他们为什么会来到那里,跨越国度来到这里?但这不是那时的我想的。
我看到了女孩手中的食物,似乎是面包?眼睛瞬间亮起,刚想要上前抢夺,余光扫到他那凶狠的眼神,我瞬间不敢动了。
好吧,我还没有彻底沦为行尸走肉,还是没有思考的。
他们俩似乎交流了什么,我听不懂也根本没心思听,我只想吃的!
因为我实在太饿了,我已经记不清我饿了多久了,或许两天,或许三天?
那位父亲突然上前,对着我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英语——
不幸的是,我完全听不懂。
之后……
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我就只记得好像……
好像我……倒?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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