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的阴雨天气结束,天空迎来放晴。
一件好事。
城市上方的迷雾没有回来。
冬季来临前,薄雾市和周边地区的居民不用在担心迷雾和长夜的困扰。
夫人留下来的瓜果蔬菜足够她一个人吃三到四天,造就的结果是周四之前一直窝在家没出门。
至于为什么是一个人,某位欠薪不给的黑心医生周一回去王都述职,短则一周,长则一个月。
周二早上,探员和警察们来看望过她。
带了一些礼物,询问身体状况,走形式简单问了几个关于事件和梦境的问题,然后向她表示了歉意。
嗜睡症的事已经上报给高层。
睡了一个月,想瞒都瞒不住。
只要女王和教宗不针对她下达指令,她就一直是自由身。
相对自由。
如果去别的城市需要当地警局、防疫局以及教团报备。
周二下午,她抽空把家里书房里的书看了个大概。
得到不少意外收获。
院长留下来一本名为《1936》的书中有详细介绍迷雾这种现象。
常见时间为七月初到九月中旬,十二月底到次年二月。
冬季的迷雾时间稍短,但雾的浓度更甚。
个别时候迷雾时间会减短或变长。
至今,也就是1950年这本书完成的时候,迷雾形成原因不明。
每一次迷雾会覆盖绝大多数国家,成区域性浓度不同。
得益于女神庇佑,伊莱芬特的迷雾属于在可控范围,不会出现导致灭国的灾难。
短短二十年,周遭就有两个小国因迷雾成为历史。
海上迷雾时间不固定,较远的海域可能一年四季都有迷雾,存在的时间远超二十年。
因此较为流行的一种猜测,迷雾来源于海洋。
其他书籍还有一些地理见闻,各地区风土人情等。
值得在意的是修道院处理过一些特殊案件的记录,一般只有起始和结束时间,伤亡人数等等,不会记录详细经过。
这可以理解,以前101号大多数时间不住人,要是受到小偷光顾,把书偷走,传播出去就麻烦了。
怀着这种担忧。
从周二过十二点开始,难熬的日子到来……不如说应验了 。
一个深受嗜睡症困扰的人竟然会被半夜吵醒,可想而知事情的严重程度。
家里到晚上或是白天睡午觉就会发出奇怪动静,杯子落地,水龙头莫名打开关上。
放在厨房瓜果蔬菜失踪。
剩菜被偷吃,但只出现过一次。
她一度以为家里进贼了。
在星期三晚上,拿着水果刀半夜躲在厨房一个橱柜里蹲守,一直到坚持不住睡着。
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睡在地板上,刀被放回原位,身上盖了一层毯子。
提前放在篮子里的两个红苹果和一条牛肉干消失不见。
她快气疯了,这是赤裸裸的挑衅。
去警局叫了人来帮忙。
一听说格尔薇尔修女家进贼,还只吃瓜果蔬菜,不吃做好的成品。
一群大男人扯着脖子发誓要把毛贼的皮剥了,然后让他跪在修女面前边吃泥巴边忏悔。
他们认为毛贼不配吃格尔薇尔做的食物。
结果就是周四上午,二十几号人在她家里里外外寻找线索痕迹。
忙碌一早上,狗屁没找到,帮忙大扫除是真的。
扫出的几根毛发推测应该是小型野生动物。
白尾松鼠、野猫之类的。
她不这么认为,这家伙会帮她盖毯子,会收起刀具,会嘲讽挑衅,说明有一定的智商,不是简单的野生动物。
临走前克洛维不放心,悄悄塞了把勃朗宁手枪给她,教了使用方法。
里面装的是空包弹,用来吓唬人或动物足够了
待这些不靠谱的人走后,格尔薇尔做了个违背作息的决定——早睡。
具体有多早。
从下午两点睡到半夜一点起床。
这样她还不信逮不到毛贼。
做好提前准备,把家里所有能吃的,实际所剩不多的食物拿到卧室,房门锁紧,装作看书,实则换好睡衣上床睡觉。
把手枪放到枕头下,含住一小棵噩梦启示原材料之一的梦露草,很快沉眠入睡。
差不多一点半的时候,慢慢恢复清醒。
在床上一动不动躺半个小时,楼下稀稀疏疏的动静让她打起精神。
一楼动静持续二十多分钟停下。
不一会卧室窗户被打开一条三公分左右小缝,借助月光,隐隐能看到是一团圆滚滚,大概是成年人两个拳头大小的球状物,慢慢挤着身子钻进来。
在桌子上站直身体后能更清楚的看到月光下的剪影。
身体偏向椭圆形,脑袋圆圆的,两个大耳朵也是圆圆的。
有胡须和尾巴,尾巴毛发较多,像狐狸尾,能勉强辨认出毛发是白色。
很聪明的东西。
先从桌上跳下,到她的床边站着不动大概有十分钟。
确定床上的人熟睡,它开始了行动。
钻到床下,拖动木箱。
里面放着准备好的食物。
手悄悄伸到枕头下摸枪,格尔薇尔打算等这东西出来的时候面对面给它个惊喜。
意料之外的,枪刚刚拿出,床下没了声音。
出于谨慎,她把右手恢复位置,平放在大腿边。
五秒后,那东西从床下钻出来。
摸到床尾上床,站在她脑袋旁边观察。
真是见鬼了。
格尔薇尔内心相当无语。
这东西的听觉程度简直不是人能比的。
到嘴边的美食都能忍住。
要是会伤人还不好办,早知道应该带把刀。
一动不动五分钟,她假装睡觉翻身,面朝墙起侧卧,稍微加重呼吸声。
摇了摇尾巴,这东西放下心来,重新钻到床下小心拖拽箱子。
拖到离床有一定距离,窗户前的桌子边。
用前肢打开箱子,圆滚滚的身体跳进去,很熟练的抬着一根玉米出来跳到桌子上。
这里在窗户的旁边,逃跑的最佳位置。
一有风吹草动或是察觉到不对劲,可以原路返回逃跑。
这就很麻烦了。
格尔薇尔没想到这东西会聪明到这种程度。
考虑到嗅觉很灵敏,也没想过在食物中下毒。
想要抓住基本不可能。
开枪吓走是较好的选择,事后若是再来,可以去请专业捕鼠团队。
通过它进食的方式动作,基本可以确定是一只大号啮齿动物。
说干就干。
“不许动!”
砰——
很快一声枪响,这一枪格尔薇尔几乎是抽出来的一瞬,没瞄准就扣动了扳机。
手震得有些发麻。
刚准备收枪,意料之外的事发生。
那东西没有逃跑,真就站在桌子上一动不动,从胡须可以看出在发抖。
嘴角一翘,她双脚踩入拖鞋,一步一步举着枪靠近,
“我知道你能听懂我说的话,不想死的话就双手抱头趴在桌子上,我可不敢保证枪不会走火。”
就这样走到窗边,用枪抵着这只大号白毛啮齿动物的屁股,然后她人傻了。
她听见对方发出颤抖呜咽的人声,
“呜……不要杀我,我还没活够……再也不敢了,柯涅尔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