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名时常与刀锋相对的佣兵来说,比起如何战斗,怎样活下去更为重要。
这是雷萨利特还负责训练步兵团的时候,不断对那些新兵们耳提面命的教诲。
这也是凯撒雷德在成为佣兵时,得到的最有用的一条教诲。
只要雇主肯出钱,不管是什么样的战斗,佣兵都要冲上去。
有时对方只是拿着草叉的农夫,或者会射箭的猎人。不过更多的时候,是数倍于己,全副武装,向己方阵地冲来的步兵与骑士。
无论是多么骁勇善战的悍将,都很难在漫长的搏杀中站到最后。
而第一时间举手投降的懦夫和倒在人堆里装死的小人却可以。区别只在于你是想要更换阵营后受人鄙夷,还是跑回后方后遭人取笑。
这就是佣兵的生存方式。
那些看重名誉的骑士们从来不会将这些低贱的佣兵放在眼里,却从不吝于在劣势时,将他们当作炮灰丢到敌人面前用来断后。
在无数次生死边缘反复横跳的佣兵们,与那些习惯了只有冲锋与撤退两个命令的骑士们相比,毫无疑问更能懂得所谓战争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
那从来都不只是你死我活这么单纯。
在泥土与鲜血中摸爬滚打了十几年,在佣兵团长换了几任,佣兵团也几经拆解重组之后,雷德成为这一支佣兵的首领。尽管愿意留在雷德麾下的,仅有包含雷萨利特在内的六人而已。
“你当初是为什么要做佣兵的,雷萨利特?”
此时的两人已是这支佣兵中资历最老的一对,互相之间有着彼此救命的交情。
“为了挣钱,娶妻,生子,成家。你呢?”
“为了活着。”
“现在的你,就算不做佣兵了,也能活下去了吧?”
六人的佣兵团,不受重视,没有生意,随时会在一场不起眼的战斗中全军覆没。
“是吧。”
“不退隐吗?”
“不想。”
“为什么?”
“为了能照自己的期望活着。”
“你这是爱上流浪,还是爱上杀人了?”
雷德没有回答。
护送商队,担任保镖,偶尔也会接一些黑活儿。凭借灵活的头脑和锻炼出的本事,雷德佣兵团慢慢发展壮大。他又花了十年,在身边聚拢起一批像马尼德这样可靠又忠诚的同伴。
间谍,盗贼,铁匠,文官。就连雷萨利特也不时打趣着对雷德说,你这支队伍都不怎么像是佣兵团了。
然后,雷德缓缓展开了他胸中的愿景。后来的故事,我也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