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仆的目光已然带有偏见。
“满脑子都是胸部的男人,能有什么智慧?”
她不屑的说着,幽兰小妹妹似乎紧张的弓了弓身子。
应该不会...
这种提防某人的动作,绝对不是指向自己的,对吧?
“啊,可恶的英格丽特,你们都知道了?”
虽然不觉得是在提防自己,但艾姆德斯还是有一点破防。
“当然都知道,包括你是一个变态的事实。”
金发女仆歪着头礼貌假笑。
“怎么就事实了?魔族不是母系社会吗?我这叫入乡随俗。”
他义正辞严。按游戏设定,魔族是典型的母系社会,魔王城更是禁止男性入住。
女性们甚至不会把力量分给男性,从始至终都由母体继承全部的pawa,她们自由支配种族血脉,以此延续高贵。
如同前世的有钱人,家产大多只会给男性不会给女性一样,算是传统。
所以尊重传统,稍微让女性支配一下,怎么就变态了?
嗯?哪里变态了?
“英格丽特大人很不留情面吧。”
女仆没有纠结变态与否,主动移开话题,
“虽然看起来是这样,但其实她并没有拒绝你哦。”
艾姆德斯立刻竖起耳朵。
“既然让你触碰她的身体,就代表她认可你,当然并不是认可你的实力,只是认可你作为追求者的身份。”
艾姆德斯忽然心跳加速。
“也就是说,你可以跟英格丽特大人约会哦,如果是你邀请的话,她一定不会拒绝。”
女仆右手娇作的撑着脸庞,似乎在憧憬什么美好的场景,但很快画风一转,语气变得冷淡,
“但在这之后你若暴露自己的无趣,甚至依旧弱小,那就只能像一只败犬,被无情的甩开。”
艾姆德斯算是发现了,魔族个个都是变脸大师,情绪根本不加掩饰。
他长吸一口气,露出释然的表情,感激开口:“谢谢你告诉我这些情报。”
原来那不是拒绝,只是英格丽特心直口快,不会照顾别人的情绪。
就说嘛...
几年寿命的代价,只能摸一下胸甲也太亏贼了。
果然,还是有拿到主动权的。
英格丽特可是除魔王外,他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怎么甘心就这样被甩开。
一定要打破这层壁障!
“既然如此,我也必须要回以一份有价值的情报才行。”
艾姆德斯继续摸着下巴,保持神秘风度,
“等会能帮我找一个女仆吗?银白头发,绿色瞳孔的那种,非常漂亮。”
啊,最后一句话是多余的。
“我可以代为转达。”
金发女仆不动声色的开口。
“对不起,我必须亲自告诉她。”
“怎么,是我不够漂亮吗?”
女仆眼波流转,优雅的挺着背脊,抬手捋动耳边的发丝。
艾姆德斯看得心头和小头同时一跳。
不得不说,这位女仆也相当漂亮,比之统领,虽然缺少一份妩媚诱人,但却又多出一份温柔能干。
放他身上,当属做梦都能笑醒的对象。
“女仆小姐当然也很漂亮,哪怕只是任务,能陪伴片刻也是我莫大的荣幸。”
他不吝赞美的言语。
对方人美心善,让他白嫖衣服和书籍,白嫖魔大陆特产,甚至还帮他买人,这种明显超出预算的行为也得到容忍。
他仿佛体验到被包养的感觉,心中幸福洋溢。
“呵,你倒是见一个爱一个。”
女仆看到人类真挚的眼神,出言讥讽。
“你可能误以为我很好色,但其实你错了。”
艾姆德斯目光深远,宛如看到那无人问津的房间,和床上病弱的自己,
“你是第一个带我走出来的人,也是第一个陪我逛街的人,这份感动怎么能用爱来玷污呢。”
“这太低俗了。”
幽兰听着诚恳的声音,默默捏紧手掌,她似乎有些误会这位名叫艾姆德斯的少年了。
“哦,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又问,女仆却只是轻哼一声。
她顿时大惊失色。
所以这说了一大堆,居然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你呢?”
“啊?我...我叫幽兰。”
她的心里犹如小鹿乱撞。
...
...
今天真是惊喜不断。
艾姆德斯心情愉悦的前进。
他的住所堂堂升级,从一个一看就知道是临时拼起来的木屋,变成一个还算精致的石屋。
但这份惊喜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他忽然看到咬牙切齿的一幕。
只见女仆大姐姐理所当然的牵起幽兰小妹妹,就要走向宅邸。
怎么这样?
半魔也是魔?
“唔...”
幽兰发出抗拒的声音,因为她看到艾姆德斯气愤的表情。
“看他做什么,是我付的钱,你是我买的。”
金发女仆虽然这么说,但终究没有用强,一时跟少女僵持在原地。
“去吧,好好跟着这位姐姐,外面可找不到这么安逸的工作。”
艾姆德斯收敛嫉妒的情绪,露出温和的笑容。
幽兰看到这个笑容却浑身一颤,焦急之下,几乎要流出眼泪。
因为...
变脸速度实在太吓人了!
隐藏在背后的,肯定是数不清的恶毒想法,她的命运真的会更好吗?
“瞧你浑身脏兮兮的,快去好好洗个澡,打扮一下。”
艾姆德斯笑容依旧。
「胸」
「漂亮」
「见一个爱一个」
「洗澡打扮」
幽兰的脑海不断闪过词汇,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死了。
...
艾姆德斯回到石屋,把手里的东西摆在一边。
夕阳的余晖照映出一片金黄,安静的房间内只偶尔响起书页的翻动。
他坐在窗前,心思暗涌。
这个世界是存在魔法的。
不是指游戏技能,而是依靠咏唱来实现的伟大奇迹。
看评价,有魔法天赋的人似乎相当稀有,绝大多数人只能利用魔力锻炼肉体,成为剑士之类的武者。
这类人学不会高深的魔法,对魔力避而不谈,更喜欢将体内的力量称之为斗气。
但实际上斗气就是魔力,是沉淀于体内,流淌在血液中的魔力。
所以魔族的血脉...
可能是对魔力更深入的同化,更过度的使用,甚至是污染?
他露出思索的神色。随后身体又慢慢放松,试图感知大气中的自然力量。
“嗯...”
“呃...”
做到了,引导魔力进入身体,只是途中魔力不断溜走,最终十不存一。
虽然不知道怎样才算天赋好,但看这场面,天赋肯定很差就是。
【留存于世界的光啊,请回应我的祈祷,跟随指引,照破黑暗】
【...照破黑暗】
反复咏唱咒文,不断酝酿情绪,最终在夕阳将要落下时,手指才终于亮起一撮微弱的光芒。
这是书籍上记载的照明魔法,应该算是流传民间的生活必备小技能。
到这一刻,他已经有了判断。
魔法使的门槛很低,但是想继续深入却相当吃天赋,平庸之人可能几年都前进不了几步。
剑士的门槛也很低,不同点在于只要肯花时间就能得到有效提升,但上限恐怕还是跟天赋成正比。
“可惜我是个人类。”
艾姆德斯叹气。身躯确实限制了他的上限,没有魔法天赋,肉体也不强大。
斗兽场能站到最后,完全是打假赛的结果...为了把一个人类送到公主大人面前。
魔法的光芒渐渐熄灭,此刻身体仿佛被掏空,脑袋也有些眩晕。
光芒消失,夕阳沉入地面,石屋顿时陷入一片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