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琉金斯又将大盖帽帽檐下拉,他也不晓得,人们为什么那么喜欢帽子。
在这个时代,要说帽子是人的本体,都不为过。
不过,这个大盖帽,可以挡住很多脏东西,眼不见为净。
他们就像是这个世界的另类,人们嫌弃、又害怕他们,需要的时候,希望他们能立马出现,不需要的时候,最好永远别出现。
看不到就不会有烦恼,岂非与琉金斯一样,眼不见为净!
这个时代,最离谱的还要属女性帽子。
一个华贵妇人,脑袋扣个大花篮就出来了,帽子足足有半米之高,好在是镂空设计,要不恐怕对颈椎不太好。
妇人一低头,帽子戳到了琉金斯的屁股上,上面避雷针样的银尖,扎的他跳起了脚。
琉金斯迅速起手,捏了捏它的骨架,又麻利地缩回手。
一旁的女仆机警地盯着他,琉金斯压低了帽檐,不让她认出来。
没走多远,女妇人就用高级的词汇,咒骂着。
因为她的帽子散架了,要知道,她为了这个别出心裁的妆造,光是盘头戴假发就花了一个钟头,将花篮扣在头上又花了一个钟头,化妆还要花一个钟头。
唉,苦命的女人!琉金斯躲在一旁偷笑,女仆则伸手指了指。
麻烦了!
不过琉金斯才不在乎,他又不喜欢做这个。
这时,一个女人风风火火地,跑过来救场。
她从铁匠铺那,拿了几根精细的银丝,不仅为花篮换了个更别致的造型,还在捏断处扎了好看蝴蝶结。
手艺精湛!
女仆一边对她道谢,一边让他们注意点,下不为例。
哀弥夜连连陪着不是,一面瞪向琉金斯的方向,可他早已人去楼空。
另一个女巡警拍了拍哀弥夜的肩膀,笑呵呵地说着:“又在给琉金斯擦屁股啊,你又不是他老娘,管他那么多。”
“话不能这样说,大家都是一个小队的,理应互相帮忙。”
“只有你一个人,这么想吧。”另一个女巡警,名为丽丝,她有着小麦般的典雅肤色和一头棕色长发,她对哀弥夜无可奈何。
“今天你帮一个妇人抬家具,事后她在你摸过的地方,喷了不知多少消毒水,擦了又擦。”
“我呸,这些贱狗,以为自己多干净呢,明明澄清很多次了,这种病根本不会传染,还这样搞。”
“只有你受得了这些人。”丽丝越说越说气,重重地在树上砸了一拳。
哀弥夜束着手笑着说:“别这么说,大家都在怕。
“其实我也会怕,所以我能理解他们。”
这时琉金斯,走到了一个四方皆有的长椅上,说着:“你也会看报纸?”
他一掀开,就发现内有乾坤。
盖文慌忙将报纸拉上去,神秘地说着:“琉金斯,别打扰我。”
“不行,我也要一起看,不然我就去揭发你。”琉金斯像个小无赖一样,说着就坐到了他身旁,也看了几眼。
“你也会感兴趣,想不到啊。”
“当然,我也是男人。”不过话是这样说,琉金斯看了几眼,就没再看了。
这个一身肌肉、威武雄壮的男人,为什么能整天抱着一本写真杂志,看个不停。
尽管里面的女人,都不爱穿衣服。
“梨型,半球型,圆盘型,木瓜型,圆锥型。”
“每个女人虽然构造一样,但是细节不同,造就了世界的参差、文化的差异。”
“坦白说,我喜欢水滴型。你呢,琉金斯?”一说起这些,盖文就像个老道的专家,脸上洋溢着说不出的幸福。
“木瓜型和桃心型。”
“欧?”
“大概看起来好吃吧!”
“高论。“
这时哀弥夜和丽丝从树后走出来,看着这两个家伙正坐在一个硕大的榕树下讨论着。
“什么桃子呀,木瓜啊,你们知道我们带了桃子,狗鼻子都没这么灵吧?”
琉金斯吓了一跳,像极了看黄色录像带,被家长抓包的现场。
盖文更是一激灵,杂志也从报纸里掉出来,他有些难为情,想捡起来。
却被眼尖的丽丝一把夺过去,眼睛瞪的老大,翻了几页,大呼过瘾。
哀弥夜也看了几眼,瞬间红了脸庞,将杂志紧紧收在自己怀中,不让任何人注意到,说着:
“盖文,我们可是警官,看这种有伤风化的东西,合适吗?”
“对女性身体迷恋,不是什么羞愧的事情。”
“不过也要节制呀,老是想这种事,对身体可不好!”
盖文可没心思听她说,夺过杂志,跑没了影。
他们名义是警官,实际上他们的全称是:感染者处理者特别类警官,不负责普通人犯罪事项和任何民事纠纷。
尽管他们重大,危险系数极高,平时一点事也没有。
可有一个人却忙个不停,她就是哀弥夜,不管哪里遇到麻烦,她都风风火火地赶过去。
谁家丢了狗,她满大街地去找,老妇人摔倒了,她小心地搀扶。
小孩走丢了,她会深呼一口气,以惊人的肺活量,叉着腰大喊着:“某某女士,您的孩子在我这,请速来领取。”
这时人们都会停下来,对她评头论足。
贵族小姐捂着嘴偷笑,说她是乡下丫头,不懂规矩,小商贩则见怪不怪,说她是个奇怪又好事的家伙。
而和她一样的平民,对她的态度更为奇怪和微妙:“那个孩子没关系吧,和她在一起。”
一个走丢的小学生,穿着改装的水手服。
他牵着哀弥夜的手,也有一双淡蓝色的眼睛,他怯生生地说着:“妈妈说你们是脏东西,要离你们远远的,千万不要碰到你们。”
哀弥夜低下头,手指微微发颤,说道:“姐姐脏吗?要不你抓住我衣角。”
说完,她就要将手松开。
不想,男童用他小小的手,反手抓住她的一根手指,握的更紧,说道:“不脏,还香着呢!”
这时哀弥夜就会露出,比阳光还要灿烂的笑容,和小家伙一起吃些糖果。
哀弥夜啊?
明明被人嫌弃,为什么还要自讨没趣呢?
琉金斯将这些看在眼里,自然不愿与这些人在一起,更别说打交道。
然而,哀弥夜总是一次、又一次,把他拉到人群中。
说着:“大家都是人,总有一天会相互理解的。”
这一类梦话。
起初琉金斯十分不愿意,但是驾不住哀弥夜的,一次又一次。
就这样,从起初得不断拒绝,变为无法拒绝。
就这样,哀弥夜一次、又一次地拿出一个小本本,一个蓝色的、和她眼睛一样漂亮的小本子,拿着沃特曼钢笔,煞有其事地记录着。
也不知写了些什么,每次琉金斯想偷看时,都被她打了回去,然后郑重其事地,将钢笔别在上衣口袋,本本收在大衣内侧口袋。
事实上,她也算一个新潮的人,这种钢笔是世界上,最早诞生和广泛使用的,而贵族还在使用羽毛笔,因为它更漂亮,写起字母来也更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