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 长跑

作者:煮雨 更新时间:2025/6/3 12:30:00 字数:2350

阿岚纠结起来。

虽然心中很认可莫妮卡的观点,但是,放任那些英灵作乱而不作为的话,她实在下不去那个狠心。

她想要反驳,却奈何毕生所学,全都是认同莫妮卡的东西,唯有本心与天性表示抗拒。

跟着老师学习,老师教的最多的便是,要无时不刻保持自我怀疑与自我批判,越是强大,越应当谨言慎行。

也就是说,她不会轻易遵从本能。

许久,阿岚颇为艰难地点了点头。

莫妮卡露出灿烂的笑容,轻轻摸了摸她的头。

“好孩子,这就对了。”

“但愿如此。”

感受到长辈的温暖,阿岚有些沉迷,不自觉的,她像是小孩子一样轻轻拥住了莫妮卡的腰肢,一点也没发现高度有什么不对。

莫妮卡的手掌依旧温暖,轻轻在她头顶抚摸,怀中变成小女孩的阿岚像是只小奶猫般温顺,趴在她身上慢慢睡着。

“一定会的。”

莫妮卡呢喃一声,轻轻将阿岚抱起,隐入舞台的黑暗区域,将之轻轻放下。

没过多久,熟睡的小奶猫身旁又多了一条金毛犬,他的发色是如此明亮,一如曾经失去过的赤子之心一般耀眼。

又像是一颗宝石,在只有一盏聚光灯的舞台上,于黑暗中隐隐发光,装点着独自起舞的孤独舞者那优美的线条。

她扭来扭去,那宝石便时隐时现,像是不愿与人分享,又像是在大声地炫耀着什么。

无人觊觎她的宝石,也无人表示惊叹羡慕,于是她便一直舞着,舞着,脸上见不到寂寥与失落,静静等待着她唯一发出邀请函的观众入场。

就这样过去不知道多久,像是山已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二为一了。

她猛地一甩水袖,仰面朝天,灯光打在她平淡的脸上。

“呵呵——”

她突然露出一个得意的笑,笑得无比灿烂。

她等到了。

……

“我曾经想过去当一名老师。”

某大学旁,一家烧烤店里,穿着一身黑的青年举着酒杯,眼神迷离,面色酡红,大着舌头说着话。

他的对面,虞锦心摸着不知道是吃撑还是喝撑的肚子轻轻皱眉,思索着这顿饭摄入的热量得多大的运动量才能消化。

“因为我这人有两个特点,其中一个就是好为人师的伟大。”

稍微等了一会,虞锦心抬起头,见他没有睡着趴在桌上,便问:“怎么不说了,那另一个呢?”

“我以为你不感兴趣不想听,我害怕自己掏心掏肺,别人却充耳不闻的感觉。”

“我一直都听着呢,你说吧。”

“另一个啊,另一个就是,喜欢传播阴暗思想的卑鄙。”

虞锦心噗嗤一笑,笑容灿烂。

她背对着店门,脚下是烤火的温暖笼子,身后是南方难得一见的鹅毛大雪。

千夜抬起头,一眼看去,竟有些看痴了。

古人认为女为悦己者容,也许是因为那时候的胭脂水粉太贵,现代人的化妆品再怎么便宜,也远胜曾经。

青春少女,肤如凝脂,一白遮百丑,再涂上鲜艳的口红,冲着你发自内心的开心一笑,眉眼弯成了月牙儿。

如果你不是对她完全没有感觉,你就看不到她咧开的嘴角肌肉像是赘肉拧成团,看不到她变宽的脸,看不到其他瑕疵。

【真耀眼啊。】

他一时不知道让自己睁不开眼的,是她背后反射着路灯灯光的白雪,还是她眼中闪闪发光的星星,又或者吹弹可破的水润嘴唇。

有人说,喝醉了酒,不瞎打电话,不发癫胡闹,不表白……总之就是不说点或者干点平时克制着的,那你喝什么酒浪费钱呢?

千夜对此深以为然,并时常为自己良好的酒量及酒品感到愧疚。

他觉得今天难得下了一场大雪,如此美景,再浪费酒水就有点不解风情、枉为人子了。

于是,他扔掉酒杯,从脚边的箱子里提出一瓶新酒,将瓶盖靠在桌沿,猛地一拍瓶盖,发出一声巨响。

冷清的店里,正在玩手机的老板吓了一跳,抬起头来便见千夜站起身,仰头吹着瓶子,坐在他对面的少女面色惊讶,呆呆看着他咕咚咕咚。

老板心中微怒,刚想呵斥他一句不要破坏东西,张开嘴,又福至心灵般想到了什么,默默起身回到后厨。

啪——

酒瓶子被拍在桌上,千夜用手背擦了擦嘴角溢出的酒水,长长打了个酒嗝,憋了口气调整剧烈的心跳与呼吸,酡红的脸颊变得更烫了几分。

虞锦心若有所感,张大了口瞪大了眼,惊呼一声捂住小嘴,心跳也急促了起来。

“虞锦心!”

千夜低吼了一声。

“嗯!”

虞锦心捂着嘴,支支吾吾回应一声。

“我们就快毕业了,毕业后再过一两个月我就二十二岁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嗯!”

“到时候,你嫁给我好不好?”

千夜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双手递上,轻轻拍在她面前。

虞锦心低头,小心翼翼打开了盒子。

里头是一枚蝴蝶造型的戒指。

她认得这枚戒指,三年前,某个开学的日子,一群同学组队离开郊区的学校去市区购物,他抽奖中了超市珠宝柜台的三折购物券。

谁都觉得那是骗人的,千夜也这么觉得,但他还是用掉了,打折后花了三百多块用来买了这枚戒指,说:“反正也不是什么很贵的东西,这个价位的首饰,材料是真是假根本不重要,喜欢就行。”

戒指的确很漂亮,三百多块,这个金属色泽,这个精致造型,就算是纯钢质地,镶嵌的是彩色玻璃珠子,在喜欢的人眼里其实也还算值得。

虞锦心就很喜欢。

她等了三年,终于等到了可以将它戴在自己手指上的时候。

稍微愣了一会,她颤颤巍巍伸出手,没有抱怨千夜不解风情,毕竟他一直这样奇怪,又酷又憨。

自己给自己戴上,她对着灯光打量,翠绿色的石头,银白色的指环都在闪闪发光,不知道是不是眼泪加持,她感觉那光线很炫目。

好一会,她噗嗤一笑。

“你是一直带在身上,还是今天特意的?”

千夜挠头。

“一直带在身上。”

虽然早有预料,虞锦心还是觉得失望,这很可能意味着,他一直在等着哪天突然对谁心动,玩一出一(见)见(色)钟(起)情(意)。印象中,这样的事情好像是发生过的。

是什么时候呢?好像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久到像是千百年前。

但好像又只是高中时的事情?

管他呢,反正现在是我的时间了。

瘪了瘪嘴,虞锦心娇嗔道:“不解风情的呆子,你就不能说点好听的吗?”

“可这就是事实啊,我不想对你说谎。”

虞锦心还是有点不开心,好像自从看了《神枪手与智多星》之后,这家伙就开始迷信不说谎的男人最有魅力了——不过他没那么厉害,表示只能做到不对女朋友说谎。

可是不说偶尔说点慌,又哪来的浪漫呢?

“我一直在等一个像今天这样的机会。”

【靠,好像还真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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