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虞锦心的强烈要求之下,千夜被她拖着去商场买了一大堆的东西,主要以服装为主。
黑的白的,羽绒服、毛皮大衣、皮夹克、长短款风衣、牛仔裤、工装裤……只要是觉得千夜可能会喜欢的,虞锦心两种颜色都买了一件,一下子就花出去了十几万,搞得千夜心中直呼败家。
然后。
【我为什么要觉得败家?搞得好像我跟她是一家人一样。】
丝毫没有自己的想法有吃了软饭就摔碗的嫌疑。
除了这些东西之外,虞锦心还花了好几万买了一对黑白的情侣款钢笔。
“我不喜欢用钢笔,都给你用吧,你试试看,写起来手感怎么样,会不会漏水什么的。”
回到家中,虞锦心立马就拆开钢笔礼盒的包装,拿出两支钢笔拖着千夜到书桌前坐下,在他面前铺好一张精美的定制款明信片。
千夜拿起明信片翻到正面,上面印着一只在木屋屋檐下,晒着太阳打盹的橘猫,阳光在它蓬松的毛发上染出光晕,看上去十分慵懒,让人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一颗文青心又蠢蠢欲动起来。
他愣了愣,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
“好想有人给我写信。”
“能不能再给我画画?”
“寄信,搞快点。”
“……”
女孩的声音似乎回荡在耳边。
画面也跟着浮现在眼前。
他侧过头,看向桌下的垃圾桶,那里面什么也没有,又好像扔满了蓝带啤酒的空罐子。
他舔了舔嘴唇,似乎回忆起了蓝带啤酒甜甜的口感,以及点灯彻夜写信,在明信片上用铅笔打底,再用钢笔小心勾勒线条,在旁边写下网上耐心搜寻,千淘万淘保留下来的句子。
“这支钢笔虽然画出来的线条墨水充足,但总是容易漏墨,又弄坏了一张,真可惜,我很喜欢这张明信片来着。”
“你觉得这支钢笔怎么样?”
“……”
收到的礼物,总是些不感兴趣的东西,期待的钢笔,在分手后终于自己买了下来。
夜里不用再喝酒听歌找灵感写一些自觉有趣的话,可是最讨厌的情歌突然变得爱不释手,他还是那个孤独的写手,只是再没了当初的灵性,写出来的东西又酸又臭。
真蠢啊,他想。
付出真心的人总是无所保留,让真心变得不值钱,让自己被伤害……自己才不要做那样的笨蛋。
隔了那么久再去回忆,心态早已不同。
也许在对方眼里,她送的那些东西就跟自己送的东西一样,都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只是恰好对方不喜欢而已。
自以为送出了珍宝,实则是一文不值的垃圾,双方都还要头疼该怎么处理。
“呼——”
他长叹一声,孤寂而苍老,好似自世界尽头的深渊里吹起的寒风,浑浊而冷澈。
千夜拿过墨水瓶,轻轻拧开,撕开瓶口的密封泡沫垫,鼻子凑近闻了闻。
很好闻的墨水香,但不是他熟悉的那个味道。
这个味道太值钱了,真他娘的败家。
“你有没有香精之类的东西?”
抽了抽鼻子,他问。
虞锦心转身,小跑着回自己卧室,拿来一大堆的小瓶子。
千夜看了看,拿起其中一瓶玫瑰味的香精,笑着说道:“我小时候很喜欢翻家里的东西。”
说着,他捏了捏滴管,将几滴香精滴进了墨水瓶里。
“有一次,我在一个老箱子里翻出两瓶香精,那应该是我妈忘了的东西,因为那箱子好几年没被她动过了。那时候别人用三块钱的皇冠墨水,我用两块的英雄墨水,同学说皇冠墨水很香,我就把半瓶香精倒进了英雄墨水的瓶子里。后来写作业的时候,总是被香味刺激得想打喷嚏。”
他盖上墨水瓶的盖子,拿起来轻轻晃了晃,再打开,拿起黑色的钢笔吸入墨水,在明信片上写下一句话:
「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很难有人可以自始至终陪着走完。」
他拿起来,对着LED的灯带看了看,虞锦心也看到了那一句话。
对于几乎所有人来说,人生的终点都是坟墓。
那对于没有终点的人来说呢?别人只是很难,对他们来说,自始至终陪着走完的人根本不可能存在吧。
真孤单啊,她想。
她有些想抱他一下,但又觉得自己才是更应该被拥抱的那一个。
这分明就是一种暗示的拒绝吧?
“以前在网上看到一件事,大概是,一个女孩说自己分手了很难受,在家里哭泣,被她读小学的妹妹看到,不理解地说:‘这有什么好哭的,人生不本来就是你错过我,我错过他的吗?’”
千夜的话将虞锦心的悲伤打断,她抬起头,有些疑惑地看着他,感觉这话题转移的有些突兀。
千夜眼神闪烁,时而晦暗,时而明亮,沉吟着继续说道:“真不明白,宫崎骏这老头怎么老喜欢在电影里夹杂一些小孩子都明白的道理,偏偏又给人感觉像个人生导师。”
虞锦心一愣,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他在明信片上写的是宫崎骏的动画电影里的台词。
好像是《千与千寻》?
她没看过,因为千夜也没看过,【神国】里复刻不出来。
但他收藏的明信片里有一套关于宫崎骏电影的,每一张上面都印有一句电影台词,其中就包括了这一句。
他有很多很多的明信片,以及很多很多抄在日记本里,准备誊写在明信片上寄出去的句子,全部都收藏在书柜上吃灰。
“当时共我赏花人,点检如今无一半。”
千夜又突然开口。
“仔细想来,其实都是差不多的意思,好像所谓的大师,也总是难免干出拾人牙慧之类的事情。但当初有那么一个笨蛋,总是想干点跟别人不一样的事情,要前无古人,要满是后来模仿者。”
千夜叹气。
“所以他把自己逼疯了。就跟想变成太阳普照每一个人的尼采一样,哪有那么完美的事情,过分追求伟大,想变成太阳?先把自己烧成灰烬吧。”
他拿起钢笔,奋笔疾书,虞锦心默默看着,十几分钟后,笔尖写下的文字线条逐渐变得断断续续,他停了下来。
将笔杆拧开,墨水囊里还有小半墨水。
他突然释怀地笑了。
“你看,那么贵的钢笔,其实也有几块钱的钢笔的毛病啊。不加外力的钢笔,再贵也还是不行,可加了外力之后,钢笔还是钢笔吗?”
虞锦心有些似懂非懂。
千夜将笔杆装好,把钢笔放进了笔筒里,又拿了支水笔。
“该妥协就得妥协,苏联航天局用一支铅笔就能解决的事情,可千万别学NASA花上亿美金去研究能在太空写字的钢笔。”
【他是在说,强求不来的人就不要强求吗?】
虞锦心眉头皱起,心想着该如何围绕着钢笔展开反驳。
但千夜拿起曲斌给的文件,把她从书房赶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