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覃泽明,是本市樱花大学二年级生。成绩中上,与受害人艾丽莎小姐是同一个年级的同学。我们调查过很多同学他们都表示常常看到犯罪嫌疑人带着受害人在饭厅用餐,一起游玩。在他们看来两人关系亲密,但事实上艾丽莎小姐并未承认过起交往事实——』
『受害人艾丽莎小姐成绩优异,各项全能,又因为长相甜美被誉为樱花大学的校花。其不论身世背景或者个人情况两人除了同级生之外并无任何相同相配之处。然而犯罪嫌疑人或者因为受害人的美色,亦或者对于受害人的误会,于12号夜里晚上10点约到了江城路上一家量贩式KTV。』
『根据受害人描述在犯罪嫌疑人喝下一点酒后出现神志不清,全身发热的醉酒现象。受害人试图唤醒,却不料遭到了犯罪嫌疑人的奸淫。』
『因为房间到时,服务员进门打扫房间。发现了昏迷不醒的被告人以及衣衫不整的受害人,紧急之下报了警。』
『以上这些指控分别有被告人在受害人体内留下的**,被害人在前台开房间的监控视频,樱花大学同年级学生调查以及很幸运的,包间内拍摄全过程的监控录像证明。』
『同时还有警察抓捕被告人的执法记录,和警察对于现场的环境记录。这些证据都已经提交给了合议庭。』
『受害人的父亲常年居住国外,在爱女出事后连忙返回国内。犯罪嫌疑人在本案对受害人有很明显的不良企图,这一次的案发也展示了他的居心拨测。但是依照《刑法》二十条第三款,酒后乱性并不违反其**案的主体,所以我要求判处犯罪嫌疑人**罪并依照相关法律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完毕』
年轻的检察官念完了自己的结案陈词,自信满满地坐了下去。
义正言辞的声音在空旷的法庭中回荡。然而在法庭外早就有无数记者翘首以盼着其中结果的公布——
坐在旁听席上的赫尔普先生脸色阴沉,似乎是被结案陈词勾起了一阵怒气。他用着仿佛能千刀万剐般的眼神狠狠射向顾逍:
『畜牲!——』
花季女大学生,网络著名歌姬被同年级学生奸淫一案可以说在整个S市掀起了惊涛骇浪。
人们还没从一个月前的文化遗产案在闹了个大乌龙和解收尾中缓过劲,就又传来了这样更加刺激的新闻——
群众们看刺激为了个热闹,粉丝们看刺激为了愤怒,记者们看刺激为了所谓的大新闻——
一边是家境普通得要靠扶助金上学的平民学生;
一边是集美貌与才华与一身的完美千金大小姐——
诺斯菲儿这个姓氏可能在国内鲜为人知,但事实上他可是来自西方最古老的贵族之一。其势力横跨多个大国的军商政,实力恐怖如斯。
然而就是诞生于这样一个家族,从小养尊处优,追求者遍布全球的千金,就这样被一个来路不明的大学生给糟蹋了——
这样的新闻完全可以称的上是国际新闻。这件案子的审理有了这样的背景,根本就不用多想其中究竟花费了多少精力人力物力。
在此之上,原告又占据着社会道德的制高点。在这么多的不利环境下怎么可能会有律师去帮助?
然而第二天,近年来风头正劲的传说,被誉为「逍遥法外」的顾逍接下了这个案子。
比起考虑谁对谁错,不管结果如何记者都能以此大做文章!
回到法庭。在赫尔普怒吼出声后,审判长本就是个公平耿直的人,这次提早开庭已让他觉得不满,对方又在法庭上公然人身攻击。他正想敲击法槌警告,却被身旁书记员的眼神阻止。他不甘心地只得无奈口头说到:
『旁听席上请保持肃静——』
他转头看向了一眼不发的顾逍:
『被告辩护人,你可以提出反对与疑问。』
终于还是要来呢……
顾逍咬紧牙关站了起来,向原告提出疑问:
『为什么会在ktv的包厢里设有监控设备?据我所知一般只会在走廊或者消防通道里安装——』
『的确是这样没错,但因为那家KTV里有一些包厢里摆放了一些小雕塑和小瓷器。介于防盗,只在部分房间里安装——而很巧,案发的房间,就是其中一个。』
曹苟躺靠在椅子上——与他做过对手的人都知道这是他觉得万无一失的姿势:
『而且更巧的是,案发的全过程,就全部被这个拍摄花瓶的监控所拍下来了——』
『你认为会有这么巧的事?』
『为什么不会有?难道你觉得还是受害人故意被拍的不成?』
曹苟露出了一抹嗤笑,然而下一秒他的表情便突然凝重了起来——
他看到顾逍的嘴角边上扬成了一个特殊的弧度——那是被顾逍找到漏洞的标志:
『我想问一下曹检察官,你有证据说不可能吗?』
虽然场上开着暖气,但一瞬间安静下来的气氛犹如冰冷的寒潮一般在庭上肆虐——
『你觉得是谁报得警?』
曹苟的语气有点崩坏,他实在想不到顾逍到了这个时候竟然还用这种方法进行挣扎?——
『根据你刚才所说的,报警的不是KTV的服务员吗?』
顾逍眼神上挑,看了眼旁听席上正眯眼看着自己的中年男子。他转身面朝法官的方向:
『根据刑法有关**罪的定型,重点在于受害人的主观意愿与否。然而本次法庭受害人并没有出庭表态,不排除对方强行定罪的嫌疑——』
『你——』
顾逍直接打断了曹苟的反对,厉声说道:
『另外审判长,这次案子的结果影响是非重大,我想审判长还是希望得到一个确切的真相不是吗?』
一瞬间空气凝固,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这个独自站在庭前艰难挣扎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