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大人,其实这个问题要证实特别简单,直接把覃泽明本人传唤上来就可以了。』
顾逍起身突然说道。
『法官大人我觉得这十分不妥,我们并没有办法当场证实其所说是否属实。』
曹苟瞬间跟上,语气平淡却严肃——
『不不不——如果法庭上所有的发言举证都能用「没有办法当场证实」这种蹩脚理由来否定的话,还要证人做什么?』
『我只是觉得,被告辩护人所举出的证据除了这一份三年前在医院里所开具出的「过敏证明」之外并没有有利的证据。而且我希望辩护人不要忘记这件案子的性质,你有没有考虑过受害人的感受?』
曹苟反问着,身旁的女孩助理涨红着脸起身,一边翻着手头上厚重的法典,一边忙不迭地补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刑事诉讼中受害人有权拒绝出庭和拒绝与犯罪嫌疑人碰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有权利在法庭上陈述;同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由于本案是当庭宣判结果所以受害人应该在今日被传唤通知并且到达现场。另外反对检察官的理论,根据《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经过勘察后的结果可作为重要证据,由医院开具的文字物证不具有时间有效期——』
遥站起身,不大却柔若玉玲般的声音在法庭中回响。
法庭上顿时安静了下来。曹苟的脸色愈发难看起来。
顾逍一边温柔地拍了拍少女的头示意她坐下,一边用着得意的眼神瞅着对面——
『同意传唤犯罪嫌疑人覃泽明,但受害人有权下场进入休息室等候——』
李警官早就灰溜溜地离开了法庭,只留下本案的主人公,那个一头金发的娇小少女,依然显得有些呆愣。
她捏着裙角,脸上的表情划过一丝慌乱——
曹苟闪过一丝不好的预感,他走到艾丽莎的身边示意让她可以先下场。艾丽莎犹豫了一阵往大门方向走去——
而就在她手触碰到门把的刹那间,大门却抢先被拉开:
一个满头乱发眼神呆滞的青年在两个警卫的控制下压进了法庭——他的眼里满是没有任何生机的黑暗,如同毫无边际的混沌;而那张长得秀气的脸庞上此时却只有让人压抑的绝望与死寂。
在开门的瞬间视线触碰到泽明的一刹那间,艾丽莎楞在了原地。
她微张着嘴似乎想要喊出什么,然后最终只是满脸震惊地看着至始至终未抬起过头的泽明从身边擦肩而过。
她的眼中仿佛一刹那间除了这个已经堕入黑暗的青年再无他物,她停下脚步目送着那个慢慢离自己远去的身影——
『艾丽莎小姐,您现在可以在最终结果出来之前待在休息室里休息——』
曹苟眼见着情况不对再一次出声提醒。艾丽莎回过神,似是下定决心般刚想推门离开,顾逍的声音从身后幽幽传来:
『我说,你真的不再看两眼吗?——』
艾丽莎楞在了原地。
泽明被压到犯罪嫌疑人的位置上,两名警官背负着手,站在了他的身后——
『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就是,艾丽莎小姐,如果你这一次推开了这扇门,你便永远再也见不到这个人了。』
艾丽莎的身体倏地一颤,曹苟转声不怒反笑:
『被告方辩护人可真会开玩笑,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你不知道吗?』
『嘛抱歉抱歉,我只是想问受害人艾丽莎小姐最后一句:如果覃泽明进了监狱会发生什么?』
顾逍靠在桌子边上略有深意地仰头问道——
『我不清楚你为什么会这样问。这个男人侵犯了我,所以理应受到惩罚,不是吗?』
艾丽莎背朝着顾逍,深吸一口气慢慢说到。
泽明的身子抖了一下,而顾逍的笑容却夸大了几分——
『顾律师我觉得这样拖延时间已经没有意义了,受害人已经表达出了不想再看见犯罪嫌疑人的情绪,我们是不是应该尊重?——』
『受害人只是说明想要覃泽明受到惩罚,可却从来没有说过不想再见到他吧?』
『顾逍你到底什么意思?!』
『这个问题我也想同样询问你,艾丽莎小姐——』
顾逍低头轻笑了一下,瞅了瞅正瞪着他的艾丽莎。
『你对覃泽明到底是什么意思?』
『身份上来说,他只是我同一个学校的学生——』
『为了「这个学生」能够上学而暗中买下了这个私立樱花大学;帮住「这个学生」申请救助扶助金第二天以买的彩票中奖为由交给他;与「这个同学」经常在学校一起用餐却经常说饭卡钱充值多了害怕浪费;为了让他有更多的交际圈而鼓励他创建了动漫社,实则暗中打点好申请的一切手续;知道「这个同学」所有的爱好和讨厌的东西,知道「这个同学」所有爱玩的游戏和动漫,甚至为了让「这个同学」注意到自己而让自己成为了某站著名歌姬——』
顾逍抬起头正视着艾丽莎的眼睛,顿了顿笑着说道:
『「这个同学」可真不简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