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全面展开的反击

作者:符号之泉 更新时间:2017/6/18 18:49:52 字数:2630

“指证成功,1号出局,真实身份为「杀手」;5号将获得‘24小时保护’。”

1号在出局前投来一个模糊的微笑。

结束了啊……

我闭上眼睛,长长舒了一口气。

结束了么?

这个违反规则的世界再次射入我的瞳孔。

闭上眼睛,还为时过早了啊。

“那么,接下来就该你了。”

我伸出右手。

明明这个动作是我所厌弃的。

但此时我不得不通过它来确定接下来行动的目标——

“什么?”

面前被我手指指向的短发少女不知所措地看着我。

真的很可爱啊。

这种“同伴”出局后瞬间的迷茫与担忧。

“28号……对不起了。”

“对不起”在此时当然只是个谦辞。

对即将被自己指证的杀手说一声“对不起”,不会有种恶趣味的感觉在吗?

“……你在说什么啊?”

不用摆出那么害怕的神态啊。

我可是只有百分之七十五能够确定你的身份,以及你背上累附的案件罢了。

“你就是杀手之一吧……28号。”

.

26号的声音插了进来。

先我一步发出了对眼前这个褐色短发少女的宣言。

“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

“目前还没有。只不过是推测罢了。”

26号狷狂地一笑,犹如即将陷入泥沼的紫荆花。

“不过所谓的证据的话,很快就会有了。”

一声清脆的响指。

很丢人的事实就是——我并不会打响指。

不过这可不是我将这个指证的机会让给他的理由。

只是因为他的确有获取「证据」的能力。

“请求‘绝对真实’吧……我的机会已经用完了。”

两个人影窜到26号身前。

“请求‘绝对真实’——在第一夜9点至第二日早晨6点这一时间段内,34号房间内前门的情况!”

“受理。始终处于上锁状态。”

“请求‘绝对真实’——在第一夜9点至第二日早晨6点这一时间段内,36号房间内前门的情况!”

“受理。始终处于上锁状态。”

“请求‘绝对真实’——在第一夜9点至第二日早晨6点这一时间段内,28号房间内前门的情况!”

“受理。有过两次开闭。”

以上是号码为11号的角色请求的三条“绝对真实”。

一半的致命性——只需要将另一半与此拼合,所获得的“绝对真实”一定会将28号扑杀掉。

“你这些……是什么意思?”

28号轻咬嘴唇质问道。

26号轻轻整了整衣领,投来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显而易见的啊。”

出去第一夜遇害的27号,如今平居的五名居住者——22号,34号,36号,28号以及13号一并惊愕地看着自信满满的26号。

“你们五个人,难道不都是杀手吗?”

如果自傲一些的话,这等狂妄的推断应该是我告诉26号的——但是能平淡地说出这等狂妄的推断的家伙,也就只有26号了。

何等不羁何等发言,何等傲慢何等谈吐。

说到底,这还只是一个非常大胆的推想罢了。

在第一晚作出这个推理的我,理由非常简单——

按照五人所说,杀人情况是无法成立的。

“同时发现尸体”,“两扇门和窗户都是上锁状态”,“房间内不存在其他人”。

这些只是他们的“发言”罢了,但是由于从五个人口中同时说出如此一致的发言,因此这些发言都在人的主观意识上被赋予了等同于“绝对真实”的效果。

怠惰遮住了我们的眼睛。并没有人去求证这些发言的真实性,才给了杀手可乘之机。

“你们五个人,难道不都是凶手吗?”

这可能就是第一晚平居那个几乎“无解”的密室的答案。

被构建出来的密室,只是五个人一同搭筑的谎言。

因此能够瓦解这个密室的,并不是“推理”。

而是“质疑”,是“不信”。

“破然后立”。

这是属于我自己的略显激进的推理信条。

无解的密室?那就“破”掉。

打碎这个密室——完完全全地打碎。

既然只要它和证言的情况相同就不能被破解的话——

那么就只能说明证言是虚假的了!

能够给出统一的虚伪证言的理由,也只有“五人都是杀手”这一条件了。

被看穿了么?22号,34号,36号,13号,28号。

那种惊愕的表情,应该没有被质疑真伪的资格。

这只是反击的序幕。

你们构建的密室太过完美,甚至完美到了令人怀疑的地步。

“完美”就是你们最大的败笔。

落败吧,诸位杀手。

.

“请求‘绝对真实’——在第一夜9点至第二日早晨6点这一时间段内,34号房间内后门的情况!”

“受理。始终处于上锁状态。”

“请求‘绝对真实’——在第一夜9点至第二日早晨6点这一时间段内,36号房间内后门的情况!”

“受理。始终处于上锁状态。”

“请求‘绝对真实’——在第一夜9点至第二日早晨6点这一时间段内,28号房间内后门的情况!”

“受理。始终处于上锁状态。”

身份为3号的角色的三项绝对真实。

构筑完成了啊,你的包围圈。

26号——你的如此恶劣的包围圈。

13号,22号,28号,34号,36号。

这六条绝情的“绝对真实”剥夺了34号和36号在第一天夜晚行动的资格。

而肤浅地判断的话,13号和22号又明显是比较丰满的身材——想要以那种体型攀爬上2号房间的窗户,似乎有些不太可能。

平居内有五名杀手,东侧宾馆应该也有一名尚未浮出水面的杀手,1号也是杀手——还剩下一个名额,我差不多已经有数了。

那么,第一晚2号被害案的犯人,毫无疑问就在平居的五人之内了。

28号,你还有驳斥的余地么?

“看来结束了呢。”

26号略显遗憾地摇了摇头。

“……是吗。那我可要挣扎一下哦。”

28号挤出一个无力的微笑。

“发起对28号的指证——内容是针对第一晚西侧宾馆2号被害案件!”

蓝色的法阵从两人脚下腾起。

为26号铺设了用以表演的华丽舞台。

也为28号设置了囚禁希望的精致囹圄。

“28号在当天夜里从被害者2号窗户进入,杀害2号后再次从窗户离开!”

简单明了的说明,一下子就贯穿了整个案件的心脏。

“哼!”

针对这种指证,28号当然有自己的武器。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在杀害2号离开后是无法重新关上案发现场的窗户的!因此我是无法办到的!”

只可惜……这件武器过于苍白无力。

“很简单!只需要一个人在你杀人离开后,重新替你关上窗户就好了!”

这大概就是1号在第一晚所干的事。

打开2号房间的窗户(也有可能窗户本身就是开着的),28号进入房间杀死2号,然后为在28号离开后掩上窗户,最后离开。

在此之后,1号故意设法将嫌疑引到自己身上,来误导14号,使其指证失败出局。

一气呵成的手段。轻松得就像完璧归赵似的。

两人本身的良好关系也能为此“共犯”佐证。

这么简单的犯案手法,为什么会困扰很多人?

因为很多人并没有想到有第二个帮手的存在。

“破然后立”。

一个人办不到的话,那么就“破”开这个条件。

两个人。只需要两个人就好了。

“唔唔……我……”

自己专门准备的武器被瞬间折断,28号眼中的光芒开始微微颤抖。

“我……无法反驳了。”

28号脚下蓝色的光芒急剧收缩起来。

而与之相反,26号脚下的光芒却缓缓舒展。

无比鲜明的“胜利”与“失败”的对比。

真是恶趣味。

“26号指证成功,28号出局,身份为「杀手」。26号将获得‘24小时保护’。”

宣判落地之前,28号便已被卷入蓝色的洪流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那么,接下来。”

26号轻松地呼了一口气。

“第一夜平居杀人事件的凶手,不用我特意指出了吧?”

彼端,剩下的四人正站立在那里。

站立在无数尖锐的视线所织成的罗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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