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万籁俱寂……
天伏晓慵懒地斜躺在沙发上,白天的一幕幕如电影般在他脑海中不断放映,白天时,叶清茜尽管依旧虚弱,可那气色已与常人无异,面色红润,透着些许生气,然而,到了夜晚再次相见,她却变得面色惨白,毫无血色,仿佛被抽干了所有的生气。
他不禁联想到自己醒来时,那份已然完成的方案,还有那如影随形、常年相伴的头痛。这些,想必都是叶清茜的作为,他静下心来,细细感受着内心那缠绕已久的诅咒,惊喜地发现,它竟已出现了明显松动的迹象。
天伏晓的心中,不禁涌起了一丝对叶清茜的感激之情,恰好明天是休息日,叶清茜也不用去上学,他暗自决定,要带她去街上购置些生活用品和几件新衣服。
不知不觉,天边泛起了鱼肚白,天伏晓从沙发上悠悠转醒,这一晚,他睡得格外安稳,浑身都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轻松,他已经记不清,自己究竟有多久未曾享受过这般惬意的睡眠了。
他站起身来,拿起手机一看,凌晨五点。他轻轻舒了一口气,喃喃自语道:“还好没睡过头,不然可就买不到新鲜的猪血了。”
他抬眼望了望自己房间那紧闭的门,见毫无动静,便转身出门,朝着菜市场的方向快步走去。
等他回来时,太阳早已从东边缓缓升起,金色的阳光洒满了整个屋子,叶清茜正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全神贯注地看着电视,听到大门打开的声音,她转过头,目光正好与天伏晓交汇。
只见天伏晓右手稳稳地提着一袋猪血,左手拎着一袋洗漱用品,他走到叶清茜面前,将洗漱用品轻轻放在她眼前,故作冷漠地说道:“吸血鬼也要刷牙的,对吧?”
或许是平日里不太习惯关心他人,他这副刻意为之的冷漠模样,在叶清茜眼中却显得格外滑稽,明明是一脸冷漠,可说出的话却带着一种别样的意味。
叶清茜在心里琢磨了一下,嗯,用“傲娇”来形容,简直再贴切不过了。
看到叶清茜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浅浅的笑意,天伏晓心中暗叫不好,他急忙转身,快步走进厨房,开始着手准备早餐,可回想起刚才的场景,他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异样,脑海中瞬间浮现出“傲娇”这两个字,脸上的尴尬之色愈发浓重。
在吃完早饭后,天伏晓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叶清茜,可一开始叶清茜不同意他为自己购买生活用品还有衣服这种东西的,可是在天伏晓侃侃而谈的大道理下,最后她还是无奈的妥协了。
叶清茜不是因为天伏晓所说的道理而同意下来的,而是因为天伏晓最后说的自己都急眼了,而且两个人想要友好的相处,至少有些事情是必须经历的。
前往商业街的路上,叶清茜像一只欢快的小鹿,蹦蹦跳跳地走在天伏晓前面,她的脸上洋溢着纯真的笑容,仿佛世间所有的烦恼都与她无关,而天伏晓则一如既往地神色平静,跟在她身后。路上遇到的邻居,看到活泼可爱的叶清茜,都忍不住好奇地询问:“这孩子真可爱!是你的女儿吗?什么时候的事儿啊?”
天伏晓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连忙解释道:“这是一个朋友的女儿,来我这儿住一段时间。”叶清茜则十分懂事,礼貌地向每一个认识天伏晓的人问好,她心里明白,自己的存在迟早会被邻居们知晓,倒不如早点让大家适应。
挑选衣服的时候,天伏晓和叶清茜因为各自的审美观念不同,发生了小小的争执,天伏晓觉得叶清茜挑选的衣服太过成熟,与她现在稚嫩的模样极不相符。而叶清茜却振振有词地反驳道:“我早晚会变回原来的样子,现在买这些衣服有什么不合适的?”两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站在一旁的店员只能尴尬地赔着笑,不知道该如何劝解。
争执了好一会儿,天伏晓这才突然反应过来,他压低声音,疑惑地问道:“你是说,你现在这个样子只是暂时的?”
叶清茜理所当然地看着他那一脸惊愕的表情,说道:“不然呢?我只是因为血液的活性还没有完全恢复,才会变成现在这样。等我恢复了,肯定是个成熟知性的大美女!”
天伏晓半信半疑地看着一脸认真的叶清茜,他确实从未见过她原本的模样。第一次见到她时,她还是一个干瘪皱缩的老婆婆,而且当时天色已晚,学生证上的照片又有些模糊,他只匆匆看了一眼基本信息。
最终,在叶清茜的强烈要求下,天伏晓还是妥协了,同意了她挑选的款式。叶清茜换上新衣服,简单地试穿了一下,效果却出乎意料的好,并没有天伏晓想象中那种难以驾驭的感觉。
他们挑选了一套漂亮的裙子、几件时尚的 T恤和两条经典的牛仔裤。结账的时候,天伏晓看着账单上的数字,心疼得差点叫出声来。他原本以为,这些衣服的价格和自己平时买衣服差不多,顶多也就几百块钱。可没想到,就这几件衣服,竟然花了他一千五百多块!这几乎相当于他一个月的生活费了,而且还没算上后续要买的鞋子呢!叶清茜说过自己会很快恢复,那就意味着鞋子要多买几双不同尺码的,这得花多少钱啊!
买完所有东西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走在回家的路上,天伏晓右手提着好几个高端品牌的购物袋,左肩上扛着一床厚厚的被子,累得气喘吁吁。再看看走在前面,悠闲地舔着冰淇淋的叶清茜,他心里不禁有些后悔。早知道,当初叶清茜拒绝的时候,他就应该顺势同意的,今天这一趟出门,可花了他半个月的工资啊!不过,一想到自己刚刚上涨了百分之十的工资,他的心里又稍微好受了一些,安慰自己就当是给叶清茜写文案的报酬吧。
回到家后,天伏晓并没有立刻去做晚饭。他花了一个多小时,把另外一个堆满杂物的房间彻底收拾了一遍。房间里那些没用的东西,都被他一股脑地扔掉了。由于他的朋友很少,这个房间一直闲置着,久而久之,就堆满了各种各样的杂物,经过他的一番努力,房间变得干净整洁了许多,只是里面的家具少得可怜,除了一张破旧斑驳的床,几乎没有其他多余的东西。
吃晚饭的时候,天伏晓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问道:“你们吸血鬼一定要吸人血吗?我看你吃猪血不是也没问题吗?”
叶清茜听到这个问题,脸上露出一丝鄙夷的神色,说道:“真不知道你以前是怎么当赏金猎人的,连这个都不知道?”
天伏晓有些郁闷地低下头,心想,自己又不是吸血鬼,怎么会去了解这些事情呢?
叶清茜接着解释道:“因为人类血液的活性与吸血鬼最为接近,能够最大限度地激活我们的身体能力。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对食物的要求越来越高,血液也变得更加鲜美。再加上现在这个社会是人类主导,所以人类的血液是最容易获取的。”
听完叶清茜的解释,天伏晓恍然大悟。看来,想要让叶清茜早点恢复,他恐怕得定时给她喂自己的血液了,想到这里,天伏晓暗自下定了决心。